泰宁法院巡回办案解民忧
2004-05-10 11:48: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汤求忠
  福建省泰宁法院积极拓展便民、利民、为民、亲民举措,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冲突,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3月6日上午,立案大厅走进一位拄着拐杖、年迈的老人,导诉员见状急忙迎上,详细询问了老人情况。老人叫肖德才,现年91岁,生育四男一女,因子女们嫌弃他嘴巴爱唠叨,加上常年疾病缠身,均不赡养他,造成老人生活无人照顾,有病无钱治疗,现虽与最小儿子生活在一起,但小儿时常打骂老人,甚至不给饭吃。老汉一气之下,状告四子,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了解情况后,该院立即为肖老汉办理了立案及诉讼费的缓交手续,巡回办案的法官带着老汉驱车来到老人家,立即召集了老汉的五个子女进行调解,通过宣传法律,阐述一些论理道德,化解了五位子女与老人之间的心结。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纷纷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达成一份调解协议,由五子女轮流赡养老人,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50元。事情结了,时间也到了中午12点多,老汉的五个子女要求办案法官留下吃饭,被法官婉言谢绝。走时,老汉握着法官的手,含着泪说“你们才是我们农民的父母官呀!”

  截止4月底,巡回法庭共受理民事纠纷案件25件。在已结案件中,涉及人民调解员调解结案占调解结案数19件的50%,判决结案3件,调解率为85%,服判率100%。便民措施的推行,不仅减轻了民事法官的工作压力,也取得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双赢效果。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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