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中院为破产企业“双困户”解困
2004-03-30 10:17:15
     中国法院网讯 (吴金洁)  3月26日,对于原广东省云浮市松香厂和饮料厂的21名“双困户”职工及其家属来说是一个喜出望外的日子。他们拿到了由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破产清算组为其提供的解困房钥匙。

  近年来,云浮中院在审理一些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的案件中,依法维护企业债权人的债权利益的同时,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视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尤其是职工的住房难问题。根据破产企业的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双困户(经济、住房困难)”的住房问题。对于厂区和生活区区分相对清晰、布局基本合理的企业,其职工居住使用的未房改房,实行职工赎买、就地安置的方式解决,如审理市机械制造厂、市造纸厂、市印刷厂和罗定市缫丝厂等破产案件就是采用这种方式处理;对于厂区和生活区混同,房地产不实行整体拍卖将严重影响其市场价格,对于这样的情况,将对企业的“双困户”实行迁移安置的方式解决。

  在审理市松香厂和市饮料厂两家企业破产案件过程中,云浮市中级法院考虑到对这两个企业实行整体拍卖,20多户职工需要迁出原租住的单位宿舍。为保证“双困户”职工在企业破产后居有其所,云浮中院加强对破产清算组工作的指导,并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企业债权人的支持和配合,在市区罗斗岗落实了安置地点并筹集了103万元的安置资金,以最快的速度修建好安置职工的楼房。安置楼房小区可以安置29户“双困”职工。这些职工原来每户普遍只有10—20平方米居住面积,入住后平均每户约有50平方米居住面积,居住条件有较大改善。入住后每户职工每月仅需交纳30元的房屋管理费,既解决了住房的困难,也减轻了职工在经济上的负担。即将入住“解困房”的职工都对市中级法院的安置工作表示满意。

  2000年以来,云浮中院与破产清算组及有关部门共为3000余名破产企业职工筹措支付2000余万元,用于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生活、住房和医疗等问题。该次安置工作是云浮中院和破产清算组首次采用集中安置的方式解决破产企业“双困户”职工的住房问题,安置职工人数和动用的安置资金是历来最多的一次。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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