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法院重点执行“三费”案
2004-03-30 08:44:17
执行法官给王某的父亲送来1400多元执行款。
     中国法院网讯 (孙文萍)  自己住一套漂漂亮亮的别墅,却不肯给付年已七旬的老父亲每年60公斤食粮,和1400元的赡养费、医药费;自己盖了一幢面积近200平方米的民房,还养了一个情人,却不愿支付儿子每月仅200元的抚育费。不仅如此,他们还藐视法律,公然抗法。22日凌晨,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两名当事人及他们的真假妻子,都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予以拘留。

  徐泾镇的王某住在自己的一桩别墅里。生活富足的他认为70多岁的老父亲还有自食其力的能力,所以对于每月5公斤大米和60元生活费,以及老人的部分医药费(三兄弟平分,去年总数不过1400元钱),他却始终拒绝给付。被老人告上法庭后,法庭判决其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然而,王某拒不履行法庭判决,对于法庭的传唤也置之不理。

  21日深夜10时30分,记者随青浦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了王某的别墅前,看见楼内的灯还亮着。法官于是高呼王某的名字,但得不到任何回应。直至10分钟后,法官表示要采取强制手段时,王某的妻子才总算露了面,声称王某并不在家,同时拒绝开门让法官检查。可就在王妻发誓说丈夫不在家的时候,一名法官在浓浓的夜色中发现屋顶天窗里有一个人正在观察下面的动静,此人正是王某。

  尽管谎言已被拆穿,但王某仍抱着侥幸的心理,打电话叫来妻妹和执行法官进行纠缠,企图以此为掩护,自己则悄悄下楼打开边门,准备溜之大吉。可他的想法早被法官识破,刚出门就被法警发现,并一举将其擒获。这时,王妻也赶紧下楼,一把抓住法警的领口,百般耍赖不肯放手。法官在屡次解释说明后,王某依然阻挠工作人员执行,法官最后以妨碍公务为由将其一起带回法院。

  半个多小时后,执行人员又赶至白鹤镇,离婚后拒绝支付亲生儿子抚育费的郁某就住在这里。郁某的前妻向记者述说:6年前,因为郁某在外养了一个情人,从此他便不再照顾家庭,无奈之下两人离婚。当时,法院判定两人的儿子由母亲抚育,郁某则每月支付200元抚育费。然而从那以后,郁某从来没有主动尽过自己的责任,前几年都是通过法院执行,才勉强拿回钱来。而去年年底,郁某变本加厉,声称没钱,连法官的话也不听了,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采。但自己却在原住房前面又盖起了两间房屋。

  转眼间,法官一行人已到了郁某家门前,虽然屋内并没有灯光透出,但根据大门已从里边上了锁,法官确认屋内有人。然而不管法官怎样敲门,郁某和他的“妻子”就是不回答。大概过了一刻钟,郁某觉得这次肯定躲不过了,才叫“妻子”出来对付一下,这个女人说郁某根本不在家,极力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搜查。半小时后,执行法官不得不采用强制手段破门而入,发现郁某还若无其事的躺在被窝里。于是,这对“夫妻”双双被戴上手铐带回法院。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青浦区人民法院根据上海市高院统一部署,在集中执行行动中着重对赡养、抚育、扶养三费案件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执行五天来,执结案件64件,到案执行标的总额计人民币2亿余元。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其中13人全额或部分履行了给付义务,共计人民币524,489元。对妨碍执行公务的2名案外人实施了司法拘留,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