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法院用审判职能服务下岗职工
2004-03-11 14:12: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雷瑞甫 郑升平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高度关注企业下岗和困难职工增多这一现实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拓宽依法为下岗和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的服务渠道,通过诉前、立案、诉中、诉外四个环节有的放失的服务,努力打造全方位的关爱下岗、困难职工的新机制。

  诉前强化立案咨询服务。为方便涉诉下岗和困难职工诉讼,该院开通了立案热线电话,设立导诉员对涉诉的下岗和困难职工加强诉前指导。立案信访窗口在强调文明接待和首问负责制的同时,对下岗和困难职工实行全天式开放接待,并采用电话预约等形式,上门为其中行动不便者提供立案服务。

  立案时搞好司法援助。对特困户和下岗职工,一方面通过诉讼费减、缓、免,使他们不至于因经济困难而影响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其中特别困难者,还要给予必要的资助。近两年来,该院先后为21起诉讼特困户和下岗职工减、缓、免诉讼费10余万元。

  诉讼中保证快审快结。该院为困难和下岗职工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对其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特别是对涉及下岗职工的劳动报酬纠纷,优先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努力使特困职工和下岗职工正常的生活不受太大的影响。

  诉外拓宽延伸服务渠道。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该院还注重对困难和下岗职工开展专项法律扶贫。一方面想方设法与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联系,积极为下岗职工寻找再就业门路。另一方面,结合困难企业不同的行业特点,送法上门,实行普法与依法清欠相结合,同时随着清欠活动的深入,为困难企业追回大笔资金,既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也从一定程度改善了下岗职工的生活待遇。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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