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民工流汗再流泪
2003-12-31 11:51: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清泉 陈官保 刘娜
- 民工终于领到了自己的工资。
- 法官们将执行回的拖欠工资交到民工手中
临近年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全力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法院还严格审判制度,制定相关措施,加强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凡是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一律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三优”原则,对较为复杂和易反复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对困难的农民工给予司法救助,对其诉讼费进行减免缓,从法律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