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弘扬司法文明
2003-12-26 11:28: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劲松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结束后,宁夏高院迅速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意见。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要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把便民措施落到实处;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自治区高院院长黑俊英在会上强调,全区法院的广大法官,尤其是全区法院的各级领导,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这一重大战略的深远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制裁犯罪,化解矛盾;要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要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与文明司法的一致性;要大力弘扬司法文明,进一步增强司法活动的文明度,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裁判结果的公信度;要切实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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