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才流动六大限制将被消除
2003-12-24 14:29:0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李斌
  人才流动的步伐将在我国进一步加快。人事部负责人日前表示,我国将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限制,疏通各类人才之间的流动渠道,推动人才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相贯通,加快建设统一人才市场。

  人才市场是重要的要素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人事部部长张柏林说,要结合深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各类人才由“单位所有”到“社会所有”的转变,促进人才市场供需主体到位。

  人才市场监管和调控也将得到加强。张柏林强调,要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建设,抓紧制定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事争议仲裁条例。保护人才流动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建设人才市场诚信体系,严肃查处伪造档案、虚假招聘、乱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抓紧建立人才队伍动态变化预测预警机制,确保国家重要人才安全。

  人才市场管理体制创新将获推进。张柏林说,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引导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在做好授权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业务基础上,努力发展市场竞争业务,并逐步做到两类业务分开管理。在改革的进度和形式上鼓励探索,因地制宜,逐步到位,有条件的要加快改革步伐。总结推广“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经验,探索区域间人才中介机构合作的形式和渠道,促进优势互补。

  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将进一步完善。张柏林说,要进一步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大力培育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等专业化人才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人事代理、人才测评、人才派遣、薪酬设计、人才选聘等服务项目,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工作居住证制度。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研究开发人才市场信息标准,建立各类人才信息数据库。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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