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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03-12-24 11:07: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闭幕后,新疆高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高院各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会议文件,积极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年终总结,安排部署新一年度工作计划。
新疆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赵祥娃指出,要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加强队伍建设。抓紧抓好领导班子经常性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统管能力和协调能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健全廉政和戒勉谈话制度,严格约束法官业外活动。
就2004年的审判工作,新疆高院院长买买提·肉孜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三股势力”颠覆国家政权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审判,严厉打击。要依法严惩内外勾结分裂国家以及敌对势力在境内建立据点、发展组织、窃取情报等犯罪,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新疆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赵祥娃指出,要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加强队伍建设。抓紧抓好领导班子经常性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统管能力和协调能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健全廉政和戒勉谈话制度,严格约束法官业外活动。
就2004年的审判工作,新疆高院院长买买提·肉孜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三股势力”颠覆国家政权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审判,严厉打击。要依法严惩内外勾结分裂国家以及敌对势力在境内建立据点、发展组织、窃取情报等犯罪,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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