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切实落实司法为民
江苏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2003-12-19 08:51: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贺永胜
  18日,江苏高院召开了由全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了刚刚闭幕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副院长曹建明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提出,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握司法为民的政治方向。一是要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江苏”、实现“两个率先”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二是要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法院调节、引导和规范的职能,促进公平竞争,形成有利于改善投资的良好局面。三是进一步采取措施,把好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群众的诉讼权利。

  公丕祥指出,要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为民的公信力。一是坚决依法秉公办案,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审理案件。二是建立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客观评估体系,加强审判工作的科学管理。三是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提高办案质量。四是严格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公丕祥强调,要强化解决纠纷功能,健全司法为民的工作制度。一是从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努力化解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二是要高度重视申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申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与外部的协调配合,动员各方面力量,从源头上减少申诉信访量。要立足解决问题,对确有问题的案件,要通过司法程序,依法改判;对法院正确的判决,要予以维持,并且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工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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