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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
2003-12-16 17:01:54
贵州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
中国法院网讯 (匡勇 张博) 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作了题为《迎难而上,与时俱进,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发言。
张林春说,贵州与全国相比属于经济发展比较滞后的西部省份。法官整体文化素质偏低,高学历的法律人才很少,法官经济待遇不高,法院物质装备落后。结合本省法院的客观实际情况,贵州省法院提出了“贵州经济发展滞后,但贵州的审判水平不能落后”的总要求。全省法院解放思想,迎难而上,与时俱进,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贵州法院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各级法院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把政治理论学习与提高自身修养结合起来,努力实践“政治坚定,爱憎分明;忠于法律,忠于事实;执法如山,刚正不阿;清正廉明,不谋私利;勤奋博学,精通法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谨言慎行,举止文明;公正高效,服务人民”的64字职业道德规范,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
张林春说,近年来,贵州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先后开展了多次教育整顿活动。特别是在今年开展的“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及司法大检查中,围绕“四查”,共检查出超期羁押、超审限、超执行期限、群众反映强烈、发回改判、手续不规范等案件11429件,认真查找了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管理机制等9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11月,全省法院审限内结案总数同比上升1.64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清理超审限案件1616件。同时贵州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意发现典型、精心培养典型、及时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典型,4年来共有167个先进集体、420名先进个人分别受到最高法院、共青团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法院的表彰和记功,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在业务培训方面,贵州法院制定了2001-2005年教育培训规划和2004-2008年人才建设规划,集中有限财力在抓好专升本教育、抓好高学历教育方面下功夫。培养了一批属于法院的“永久牌”高学历法律人才,选派241名审判骨干到国家法官学院或东部沿海法院学习或挂职锻炼,使其增长了知识和才干。同时,全省三级法院院领导定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写出不少有质量的调查报告,省法院将这些调研成果择优汇编,每年出一集《院长文集》,现已编至第三集,对审判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在完善法官管理机制方面,张林春介绍说,贵州法院深入贯彻执行中央6号文件、《法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下管一级,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抓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在今年换届工作中,全省87个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配备,有82个中级法院提出人选,仅有5人由党委提出人选。为了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全省法院共交流领导干部131人,占领导干部总数的37.1%。同时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加大法官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全省法院共清理违法任命的法官78人,配合党委政府清理清退不适合法院工作人员。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省法院普遍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1724人通过竞争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对非领导职务等级晋升也由过去的论资排辈,改革为竞争择优,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工作人员的力度。在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试点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法官逐级遴选制,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司法人才。遴选了9名高学历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工作,选派了101名法官到下级法院或东部沿海法院挂职锻炼,其中38人得到提拔使用。
为建设一支廉洁奉公的法官队伍,贵州法院还制定了《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各级法院据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队伍建设特别是廉政建设承担责任,一旦因未履行好职责出问题,则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在具体制度方面,贵州省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全省法院系统进一步推行审判公开制度》、《法院工作人员六条禁止性规定》、《关于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暂行办法》、《审判纪律监督卡》、《关于对干警进行诫免的暂行规定》等配套制度,使广大干警执行上更具可操作性。200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200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省法院指令中级法院院长作出检讨并在全省法院予以通报批评。
张林春说,贵州与全国相比属于经济发展比较滞后的西部省份。法官整体文化素质偏低,高学历的法律人才很少,法官经济待遇不高,法院物质装备落后。结合本省法院的客观实际情况,贵州省法院提出了“贵州经济发展滞后,但贵州的审判水平不能落后”的总要求。全省法院解放思想,迎难而上,与时俱进,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贵州法院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各级法院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把政治理论学习与提高自身修养结合起来,努力实践“政治坚定,爱憎分明;忠于法律,忠于事实;执法如山,刚正不阿;清正廉明,不谋私利;勤奋博学,精通法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谨言慎行,举止文明;公正高效,服务人民”的64字职业道德规范,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
张林春说,近年来,贵州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先后开展了多次教育整顿活动。特别是在今年开展的“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及司法大检查中,围绕“四查”,共检查出超期羁押、超审限、超执行期限、群众反映强烈、发回改判、手续不规范等案件11429件,认真查找了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管理机制等9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11月,全省法院审限内结案总数同比上升1.64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清理超审限案件1616件。同时贵州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意发现典型、精心培养典型、及时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典型,4年来共有167个先进集体、420名先进个人分别受到最高法院、共青团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法院的表彰和记功,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在业务培训方面,贵州法院制定了2001-2005年教育培训规划和2004-2008年人才建设规划,集中有限财力在抓好专升本教育、抓好高学历教育方面下功夫。培养了一批属于法院的“永久牌”高学历法律人才,选派241名审判骨干到国家法官学院或东部沿海法院学习或挂职锻炼,使其增长了知识和才干。同时,全省三级法院院领导定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写出不少有质量的调查报告,省法院将这些调研成果择优汇编,每年出一集《院长文集》,现已编至第三集,对审判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在完善法官管理机制方面,张林春介绍说,贵州法院深入贯彻执行中央6号文件、《法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下管一级,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抓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在今年换届工作中,全省87个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配备,有82个中级法院提出人选,仅有5人由党委提出人选。为了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全省法院共交流领导干部131人,占领导干部总数的37.1%。同时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加大法官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全省法院共清理违法任命的法官78人,配合党委政府清理清退不适合法院工作人员。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省法院普遍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1724人通过竞争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对非领导职务等级晋升也由过去的论资排辈,改革为竞争择优,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工作人员的力度。在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试点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法官逐级遴选制,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司法人才。遴选了9名高学历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工作,选派了101名法官到下级法院或东部沿海法院挂职锻炼,其中38人得到提拔使用。
为建设一支廉洁奉公的法官队伍,贵州法院还制定了《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各级法院据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队伍建设特别是廉政建设承担责任,一旦因未履行好职责出问题,则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在具体制度方面,贵州省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全省法院系统进一步推行审判公开制度》、《法院工作人员六条禁止性规定》、《关于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暂行办法》、《审判纪律监督卡》、《关于对干警进行诫免的暂行规定》等配套制度,使广大干警执行上更具可操作性。200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200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省法院指令中级法院院长作出检讨并在全省法院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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