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超审限刑事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
2003-12-02 16:49:19 |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 作者:郭春雨 王钰 张大治 张学香
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截止到11月末,吉林省法院超审限刑事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
为认真解决超审限问题,省法院先后召开了中级法院院长会、清理超审限电视电话会,对清理工作作出部署。全省各级法院在工作中采取了超审限案件优先审理、集中力量突击审理等措施。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无法定事由超审限案件的问题,省法院着手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超审限预警机制,即由立案部门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向办案人下达临近审限通知书,督促办案人尽快结案。三是无法定事由需延长审限的,由办案人向院长办公会汇报,由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监督惩处机制,即由监察部门对立案部门提供的超审限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于无法定事由,又未经院长办公会审批的,追究该办案人审判纪律责任。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超审限案件,提高审判效率。
为认真解决超审限问题,省法院先后召开了中级法院院长会、清理超审限电视电话会,对清理工作作出部署。全省各级法院在工作中采取了超审限案件优先审理、集中力量突击审理等措施。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无法定事由超审限案件的问题,省法院着手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超审限预警机制,即由立案部门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向办案人下达临近审限通知书,督促办案人尽快结案。三是无法定事由需延长审限的,由办案人向院长办公会汇报,由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监督惩处机制,即由监察部门对立案部门提供的超审限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于无法定事由,又未经院长办公会审批的,追究该办案人审判纪律责任。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超审限案件,提高审判效率。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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