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人将可申请海域使用权
2003-10-24 19:22:07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叶卡斯 陈穗华 赖国辉 姚滔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施行,凡符合条件的个人经申请后均可获海域使用权,用于养殖、盐业、交通、旅游等行业。目前广州的旧用海项目中,非公有制项目已达10%。这是记者昨天在广州市海域使用确权和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崔仁泉说,广州毫无疑问是一个滨海城市,拥有从黄埔旧港到伶仃洋的黄金海域,拥有15个岛屿(面积约8872公顷),滩涂面积约78平方公里,有虎门、蕉门、洪奇门及横门四个出海口门。海岸线长258.7公里,国家海洋局领导到广州调研时也评价其“含金量”高,发展潜力极其巨大。而且,广州海洋资源丰富,高质海砂蕴藏量50亿立方米,经济鱼类近1000种,海洋油气储量50亿吨,货物年吞吐量居全国第二大港的广州港,更是以雄伟的身姿,向世界级大港迈进。

  据了解,为了加强广州市海域使用权的管理,《广州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已报广州市人大立案并将于近期出台。新办法中将规定,如果两个单位或个人同时申请相同的海域使用,将按照对社会经济效益的贡献大小来界定谁获得使用权的批准。中国海监总队广州支队牵头,组织渔政、渔港监督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海洋法律、法规,造成乱占国有海域、污染海洋、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严厉惩罚违法用海活动。有关部门将向用海单位(个人)提供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并且所有申请表格、证书正副本一律免收工本费。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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