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难掩其恶 小科长身负四罪
2003-10-21 14:32:52
   中国法院网讯(赵克 丽萍 亚丽) 10月17日,江苏徐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以下简称红十字血站)基建科长王厚强涉嫌贪污、受贿、虚报注册资本和非法执有弹药罪一案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红十字血站站长高念学、王厚强的情人赵辉也分别因为涉嫌贪污、受贿同时被推上了审判台。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9月,徐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与徐州市地产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徐州市地产公司向红十字血站提出地面附着物赔偿费的要求。王厚强与高念学预谋以虚设地面附着物赔偿费的形式,用公款购买两套商品房。1997年12月31日,红十字血站支付36.3万元虚设的地面附着物赔偿费,购买两套商品房并占为己有。另外,1998年8月至2002年8月期间,王厚强还利用任红十字血站基建科长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数次在红十字血站工地及其家中等地收受承揽红十字血站工程业务人员所送的现金13600余元并占为己有。

  1998年下半年,王厚强与赵辉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王厚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得知红十字血站计划使用中央空调一事后,即让赵辉找一个空调厂家参加竟标,赵辉遂找一空调厂家驻徐州办事处并允诺只要按她的要求去做,就能签订红十字血站的中央空调合同。1999年4月,红十字血站中央空调对外竟标,王厚强将其它空调厂家竟标底价泄露给赵辉,赵辉让该空调厂家驻徐州办事处按低于其它空调厂家竟标底价报价后中标。空调合同签定后,赵辉分二次从该空调厂家驻徐州办事处索要28万元回扣,将其中的10万元送给王厚强,另外18万元被占为己有。

  1998年5月,王厚强收受承揽红十字血站水泥预制桩业务的徐州市建筑安装集团构件厂回扣款2万元后,将其中的1万元占为己有,将另外1万元送给高念学。高念学明知是回扣款,仍让王厚强以高占的名义存入银行。

  1999年3月,王厚强为帮助赵辉成立公司,找到银行的一位熟人办理了一张虚假的银行50万元现金交款单,后用该虚假50万元现金交款单,到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赵辉注册成立了徐州市泛讯数据网络有限公司。

  2000年的一天,王厚强在红十字血站为高念学整理物品时发现军用子弹175发,后王厚强将其它物品送给高念学,将军用子弹175发放在自己办公室里直到2002年12月案发时也没有上交。经鉴定,175发子弹均为军用子弹,均能可靠发射。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厚强涉嫌贪污、受贿、虚报注册资本和非法执有弹药罪,高念学涉嫌贪污、受贿罪,赵辉利用王厚强职务上的便利,伙同王厚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鉴于被告人王厚强、高念学、赵辉分别为自己作无罪辩解以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的辩护,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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