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 国法不容
会泽县一法官执行案件时惨遭杀害
2003-09-30 08:37: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茶 莹
28日晚19时许,在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境内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抗法事件,会泽县人民法院娜姑法庭的法官王光环在执行一起赡养案件中,被犯罪嫌疑人胡正良当场杀伤,送往医院紧急抢救无效,于当晚21时牺牲。另一名女法官付碧雁也被歹徒砍伤,经紧急抢救,目前已脱离危险。
2003年9月28日晚,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法院娜姑法庭法官曹兴忠、王光环、付碧雁3人到会泽县娜姑镇落水村委会8村执行胡正良赡养纠纷一案。经法庭3位法官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240斤稻谷折抵240斤米作为执行标的物,其余物品不再执行。协商妥当之后,现年31岁的法官王光环到场院外称谷子,曹兴忠、付碧雁2位法官在室内继续对胡正良的妻子做工作。被执行人胡正良趁王光环称谷子之际,用一把长一尺左右的刀将王光环杀伤。之后胡正良持刀冲进屋内,向曹兴忠砍去,被曹兴忠一脚踢开,丧心病狂的胡正良又持刀杀向女法官付碧雁,将其砍伤。曹兴忠转身看见王光环满身是血,生命垂危,遂将其送往最近的以礼河电厂职工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经医院紧急抢救无效英勇牺牲;付碧雁被群众送往医院,经过紧急抢救,现已脱离危险。
事件发生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照民及时向云南省高院、曲靖市委和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带领中院执行局局长等一行4人连夜赶往出事地点,研究具体措施及处置方案。云南高院及曲靖市中院要求会泽县人民法院做好受伤法官的抢救工作,做好牺牲法官和受伤法官家属的工作,处理好后事。
当天夜里,会泽县政法委以及会泽县公安局、检察院有关领导赶到医院并召开紧急会议,组织成立了“9·28”暴力抗法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县公安局组成抓捕组,赶往发案地。在外地学习的会泽县委书记罗志明指示,要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003年9月28日晚,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法院娜姑法庭法官曹兴忠、王光环、付碧雁3人到会泽县娜姑镇落水村委会8村执行胡正良赡养纠纷一案。经法庭3位法官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240斤稻谷折抵240斤米作为执行标的物,其余物品不再执行。协商妥当之后,现年31岁的法官王光环到场院外称谷子,曹兴忠、付碧雁2位法官在室内继续对胡正良的妻子做工作。被执行人胡正良趁王光环称谷子之际,用一把长一尺左右的刀将王光环杀伤。之后胡正良持刀冲进屋内,向曹兴忠砍去,被曹兴忠一脚踢开,丧心病狂的胡正良又持刀杀向女法官付碧雁,将其砍伤。曹兴忠转身看见王光环满身是血,生命垂危,遂将其送往最近的以礼河电厂职工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经医院紧急抢救无效英勇牺牲;付碧雁被群众送往医院,经过紧急抢救,现已脱离危险。
事件发生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照民及时向云南省高院、曲靖市委和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带领中院执行局局长等一行4人连夜赶往出事地点,研究具体措施及处置方案。云南高院及曲靖市中院要求会泽县人民法院做好受伤法官的抢救工作,做好牺牲法官和受伤法官家属的工作,处理好后事。
当天夜里,会泽县政法委以及会泽县公安局、检察院有关领导赶到医院并召开紧急会议,组织成立了“9·28”暴力抗法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县公安局组成抓捕组,赶往发案地。在外地学习的会泽县委书记罗志明指示,要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