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公司违约 花儿乐队诉至法院
2003-09-21 11:28:07
中国法院网讯 (凌辉) 日前,花儿乐队三成员不满代理经纪公司的行为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与其解除“艺人合约”。
原告在诉状中称, 三原告在不知道被告北京新蜜蜂音乐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工商管理机关核准注册,没有经纪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1999年3月与被告签订“艺人合约”。双方在合约文本及附件中就三原告在演艺行业中的录音制作、演出、词曲版权及签署出版发行合同等事务的权利义务作了约定,并约定合约有效期为十年,因被告提供了格式合同文本,且三原告及其监护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故合同的内容对双方而言显失公平,但三原告仍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
原告列举了八项事实,如被告从未出示过有关业务的帐目等证明被告严重违约。
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在诉状中称, 三原告在不知道被告北京新蜜蜂音乐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工商管理机关核准注册,没有经纪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1999年3月与被告签订“艺人合约”。双方在合约文本及附件中就三原告在演艺行业中的录音制作、演出、词曲版权及签署出版发行合同等事务的权利义务作了约定,并约定合约有效期为十年,因被告提供了格式合同文本,且三原告及其监护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故合同的内容对双方而言显失公平,但三原告仍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
原告列举了八项事实,如被告从未出示过有关业务的帐目等证明被告严重违约。
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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