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抓好纪律作风建设
2003-08-26 16:21:50
重庆市高级法院院长张轩
     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  8月25日上午,重庆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司法为民”自觉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的发言。

  张轩在发言中说,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非常及时,意义深远。我们要从思想、作风、素质、形象等方面入手,努力把司法为民自觉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目前,作风不好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我们要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取信于民。首先,转变领导作风。各级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领导作风问题,要身体力行,自觉克服官僚主义。走出机关、走到基层、走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做到恤民情、体民意、重民生、察民苦、解民忧。其次,转变审判作风。重点解决当前较为突出的“冷、硬、横、推”和工作失职、作风拖拉、效率低下以及耍特权、随意侵害群众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等不良习气和作风。第三,严格审判纪律,整治司法不公。重庆法院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司法大检查中,我们注意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规范管理,着力建设公正司法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重庆高院组成五个检查组,分别对四个中院和基层法院进行督查,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抓好分类指导。

  张轩在发言最后说,法官的形象,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评价,我们应进一步强化形象意识,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抓好形象建设,提高法官素质。另外,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法院公正司法,积极向社会展示“司法为民”的良好风貌。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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