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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为屯垦戍边提供司法保障
2003-08-26 16:21: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兵团分院院长孙雪岐在发言
中国法院网讯 (漆浩) 8月25日上午,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院长孙雪岐作了题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我党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的发言。
孙雪岐在发言中说,在新的形势下,兵团法院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职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全局,坚持司法为民,把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维护、实现、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大力促进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在新世纪更好地为我党屯垦戍边的事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孙雪岐介绍说,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在中央和自治区的领导下,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法院围绕、服从并服务于新疆、兵团的大局,依法为屯垦戍边的事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近年来,兵团法院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一是依法促进兵团国企的改革,通过改制、兼并、破产、重组、联合、股份合作等方式,改进管理模式,打造兵团的“航空母舰”;二是按照“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方针,依法推进和发展兵地融合经济;三是依法推进兵团内农牧团场土地纵向承包的契约化管理,平等保护团场与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注意研究团场普遍推行小额贷款后新出现的法律关系,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四是注重在审判中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化解民商事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五是按照胡锦涛同志视察兵团时的要求:“高举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旗帜,在保持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中,充分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依法严惩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严重刑事及职务犯罪,并注意保护正常的经营活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线。要认真总结农八师法院开展青少年维权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先进经验,在全兵团法院推广。
孙雪岐在发言中说,在新的形势下,兵团法院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职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全局,坚持司法为民,把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维护、实现、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大力促进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在新世纪更好地为我党屯垦戍边的事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孙雪岐介绍说,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在中央和自治区的领导下,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法院围绕、服从并服务于新疆、兵团的大局,依法为屯垦戍边的事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近年来,兵团法院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一是依法促进兵团国企的改革,通过改制、兼并、破产、重组、联合、股份合作等方式,改进管理模式,打造兵团的“航空母舰”;二是按照“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方针,依法推进和发展兵地融合经济;三是依法推进兵团内农牧团场土地纵向承包的契约化管理,平等保护团场与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注意研究团场普遍推行小额贷款后新出现的法律关系,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四是注重在审判中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化解民商事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五是按照胡锦涛同志视察兵团时的要求:“高举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旗帜,在保持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中,充分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依法严惩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严重刑事及职务犯罪,并注意保护正常的经营活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线。要认真总结农八师法院开展青少年维权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先进经验,在全兵团法院推广。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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