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存超审限案件11月前清理完毕
2003-08-25 08:30:4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邱伟
  有官司积压在法院的当事人今天起有了盼头儿。今年11月之前,各级法院都要把积存的超审限案件清理完毕,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悉的。

  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表示,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和《案件审限管理规定》,各级法院要加大力度清理超审限案件和未执行案件。对于那些一拖就是几年的严重超审限的案件,要通过“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予以彻底解决,绝不允许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今年11月之前,各类积存的超审限案件一定要清理完毕。今后如果再出现无故超审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肖扬强调,人民法院要在提高司法效率方面下工夫,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的结果,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杜绝超期羁押现象,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要坚决依法宣告无罪,不得犹豫不决。对涉及事实、证据认定和量刑问题的案件不得请示,减少请示案件的数量,缩短办案周期。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以实现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克服人为拖拉、低效办案的现象,彰显现代诉讼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高效。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发布《关于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推广速裁审判方式,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工作,更便捷、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将涉诉群众及时地从纠纷中解脱出来。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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