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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精心组织 把司法大检查引向深入
2003-08-25 09:21:27
湖北高院院长吴家友讲话
中国法院网讯 (漆浩) 8月2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了题为《精心组织司法大检查,努力落实司法为民》的发言。
吴家友在发言中谈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思想,完全符合胡锦涛总书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示精神,对全国法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最高人民法院布置的、正在开展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则是推进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
为此,湖北各级法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督导,不断把司法大检查引向深入。吴家友介绍说,为了加强领导和协调,湖北省各级法院成立领导和工作专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高院及时研究制定了湖北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的方案,明确目的,突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与此同时,高院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检查、监督司法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指导下级法院搞好自查、互查;省高院还带头严查严处,扎扎实实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大检查。
据了解,在六月上、中旬时,吴家友曾用14天时间,到边远山区的18个法院和21个法庭进行检查。
由于组织、措施得力,目前,湖北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正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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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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