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公正与效率” 全面做好三件大事
2003-08-24 15:11:36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做好三件大事,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基本途径。 肖扬说,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在全局上把握住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和实施各项方针政策,都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据。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地贯彻于人民法院的全部工作中,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进一步增强以审判工作为重心的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保障的自觉性,围绕法院工作布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肖扬在讲话中澄清了一些实践中的含糊认识。他说,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强制力的司法机关,通过审理案件,护权益、解纷争、维秩序、惩罪恶 、保安定、促发展。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就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没有疑义的。而在民事诉讼中,总会有败诉一方,从具体案件来看,这一方当事人往往要依法在经济或民事权益上付出一定的代价,似乎难以体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的要求;但是从全局高度来看,正是这些裁判结果,使当事人从纠纷困扰状态中回复到正常秩序,讼争财产得以投入经营流转,矛盾冲突得以调整平复,从根本上说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进一步实现。 肖扬强调,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最集中、最强烈的要求是公平对待各种市场主体和当事人,公正、高效 、文明地裁判和执行案件,在严肃的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这与人民法院确立的“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内涵完全一致。人民法院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严格规范各项司法活动,就符合了保护和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因此,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基本途径,同时反映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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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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