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替亲友看护小孩 非法开办幼儿园当罚
2003-07-10 11:34:08
     中国法院网讯 (金建峰)  江苏通州一名幼儿教师非法开办幼儿园,被教育部门责令停园后,她以替亲友看护小孩是义举为由,将教育部门告上了法庭,7月10日,通州市法院审结了这起不服幼教行政管理处罚案,该开办幼儿园者被法院判决败诉。

  吴某原是一名幼儿教师,因教育改制而辞职回家。为自谋职业,她未在当地政府登记注册以及到教育局备案,于2001年9月擅自开办幼儿园,招收幼儿60余名,分大、中、小三个班,还聘请幼儿教师余某一起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今年1月22日通州市教育局对吴某作出责令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通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而复议决定又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为此,吴某以受部分亲友的委托替他们看护小孩,是一种义务服务行为,不具有非法举办幼儿园的特征,教育局的行政处罚定性错误,故请求法院撤销教育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认为,吴某未经登记注册及备案擅自招收幼儿、对幼儿实施了保育和教育的行为已违反《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影响了正常的幼教行政管理秩序,依法应予处罚,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据此,法院判决维持了教育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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