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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刑事案件之十
全国最大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
2017-01-06 10:03: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通过快递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金雕、猕猴、网纹蟒等,涉及10个省级行政区23个地市。2016年10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宣判迄今为止查获的全国最大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首批被起诉的15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并领刑。
陈卫东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案突出了两个显著问题:一是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法分子愈发热衷于濒危野生动物的收藏、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走私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毒品、军火的非法贸易,严重威胁到自然生态平衡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刻不容缓。法律应更好地承担“保护者”的职责。
二是本案涉案人员利用了网络、物流等具有高活跃性、流通性和隐蔽性的手段实现对涉案濒危动物的买卖、运输。被告人张某的手机中存有30多个涉及野生保护动物交流、交易的微信群和QQ群,每个群少则100人多则500人,群成员涉及全国甚至境外。网络平台和物流业的发展无形中为犯罪分子打开了方便之门,对此,国家应给予足够重视并着重予以规范。
近年,我国已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相继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相关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初步形成相对合理的法律规范体系,本案的判决更是彰显我国坚决打击有关野生动物类犯罪、致力于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稳定与安全的决心。同时,保护野生动物更需要国家的重视、支持、宣传以及公众从日常生活行为出发践行保护理念,积极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这不仅是为了自然环境,更是为了我们人类自身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