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辖区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个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是畜牧业为基础、工业占主导的多元产业集中区。近年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不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鄂托克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鄂托克旗法院副院长苏都(右一)深入辖区社区,向社区书记了解当事人相关情况。
法官现场调解草牧场边界纠纷。
法官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
实质解纷 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你会用无人机,那也不能把我家种的作物全毒死吧?让你赔偿不应该吗?”
“赔偿可以,你这么漫天要价是不是太过分了?”
呼某某与谢某某承包的土地相邻,谢某某为去除其土地上的杂草,选择使用无人机进行农药喷洒作业。在喷洒过程中,部分农药飘散至呼某某的土地上,导致呼某某种植的农作物枯萎死亡。
案件起诉后,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实地查看农作物的现状,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之后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针对谢某某的行为,告知其虽然并非故意为之,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呼某某同意作出适当让步,谢某某当场赔偿了呼某某部分经济损失,并承诺今后使用无人机等设备进行农业作业时,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人民法庭是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沿阵地,近年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引领,将支部建在庭上,坚持预防优先、调解优先、服务优质,将深入领会学习“枫桥经验”精神内涵及典型案例融入学习交流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庭专业优势,走进网格,选取涉农纠纷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鄂托克旗法院还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探索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新模式,完善立、保、审、执衔接机制,通过诉前调解、立案、审判与执行兼顾,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网上开庭等多种形式,形成高效协同、整体治理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闭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实现了“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转变。
助企护商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94万元,总算是有着落了!”某电缆公司负责人感叹道。
2022年,某建设公司与某电缆公司订立电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电缆公司向某建设公司供应各种规格型号的电缆及配件。合同签订后,某电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某建设公司供应了各式电缆,但某建设公司却未按时支付货款。
“你买了人家的东西,而且还是这么大数额,证明人家是信任你的,怎么能不给钱呢?”法官发问。
“法官,不是我不给,我现在实在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某建设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说道。
“我又不是要求你一次性支付这么多,你这样也太不讲诚信了。”某电缆公司负责人怒气冲冲地喊道。
见此情形,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并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经双方多轮协商,最终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近年来,鄂托克旗法院棋盘井人民法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打造特色品牌“助企护商·服务基层”,深化“一企业一法官N方案”机制建设,准确识别涉企案件,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分流,落实到人,实现“快立、快审、快执”,针对案件较多、案情特殊的企业,建立清单,靶向跟进。
同时,该院不断完善涉企多元解纷机制,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法庭,进一步发挥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2024年以来,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化解劳动争议案件28件;并成立安睦隆调解室、老法官调解室、商事调解室等多个特色调解室,截至目前,已调解各类案件1546件,调解成功518件。
多元联动 工作服务网全覆盖
“十几年了,事情总算解决了!”微某某说。
苏米图苏木某嘎查(“嘎查”意为“村”)牧民微某某与达某某系姑嫂关系,早年微某某外嫁并将户口迁出,后因离婚又将户口迁回嘎查。2016年,微某某的母亲与达某某就经营的草牧场进行划分,并与嘎查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微某某的母亲去世前留有遗嘱,将自己经营的草牧场交由微某某的女儿经营。
因微某某与女儿一直未实际经营草牧场,且达某某的生产生活设施均设立在微某某的草牧场范围之内,微某某想要收回经营草牧场存在困难,双方也因此产生分歧,最终导致姑嫂对簿公堂。
2022年,微某某向鄂托克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2016年的承包合同有效。该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微某某的诉讼请求,达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部分草牧场仍然被达某某一家所占用,双方的纠纷仍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得知此事后,鄂托克旗法院巡回审判先锋队立刻出发,对该矛盾纠纷进行了充分研判,同时联合苏米图苏木政府、苏米图苏木司法所、某嘎查委员会,经过接近十个小时的联合调解,共同化解了这起持续了十余年的纠纷,双方重新划定草牧场边界,达某某生产生活设施占据的那部分草牧场划归达某某经营,达某某将自己同等面积的草牧场置换给微某某经营。
人民法庭处在人民法院最基层、化解纠纷最前沿、服务群众第一线,鄂托克旗法院通过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与乡镇、村社、嘎查共建党建工作联盟,常态化推进法官进网格、进企业等工作,构建覆盖农村牧区的工作服务网。
鄂托克旗法院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多元解纷“一盘棋”格局,全面加强与党委、政府各个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和“三个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