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调解制度源自其独特的“共识文化”,即倡导以和平、非对抗方式化解纠纷。近年来,商事调解在荷兰国内和跨境商事纠纷化解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作为纠纷化解的首选方式。
商事调解的基本情况
发展历程。荷兰的商事调解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此时调解主要依赖于商业惯例和行业内部的协商。20世纪80年代末,荷兰法律界和商界开始引入调解,将其作为补充性的纠纷化解方式。1996年,荷兰司法部颁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纲领,后续又发表了有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政策公开函,进一步推动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应用。在司法部的推动下,两项调解项目(法院促进调解计划、法律援助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进入21世纪后,荷兰商事调解制度逐步专业化,许多专业调解机构和调解组织相继成立。同时,荷兰政府积极通过多种方式推广商事调解,如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纠纷发生时优先考虑调解、为调解员提供培训补贴等。
立法概况。荷兰并未对商事调解制定专门立法。目前,商事调解主要依靠荷兰《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和调整。《民事诉讼法》为商事调解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如第87条规定了法院调解程序,明确调解的启动、程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当事人启动调解,但这是非强制性的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法官的建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可以将协议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荷兰作为欧盟成员国,同时受到欧盟《关于民商事调解若干问题的指令》的约束。该指令旨在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跨境民商事调解,确保调解协议在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有效性和执行力,规定了调解过程中时效的中止、调解员资格等内容。
此外,商事调解还受到调解机构调解规则的约束,如荷兰调解协会、荷兰仲裁协会制定的调解规则等。虽然这些规则不是法律,但在实践中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商事调解流程。商事调解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发起,也可以由法院或仲裁庭建议。许多商业合同中会事先设定调解条款,要求在启动诉讼或仲裁程序之前进行调解。法院在处理复杂商事案件时,也会鼓励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先行解决争议。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的选择至关重要,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调解员,或委托专业调解机构推荐。荷兰的调解员往往是法律、财务、商贸等领域的专家,或是经过培训的专业调解人士。
调解过程分为若干阶段,首先,召集当事人进行初步会议,介绍调解的性质和程序;其次,收集当事人的信息,引导当事人交流各自的观点和需求;再次,促进当事人深入讨论,帮助其识别争议的核心问题,并提出调解建议。如果调解成功,调解员会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共识制作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一方未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将宣布调解结束。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但调解过程中所获得的信息通常是保密的,一般不能用于后续的诉讼中。
调解费用。除在调解协议中另有约定外,商事调解的费用通常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费用数额取决于调解员的资历、案件复杂性和所需时间等因素,调解员会在初次会议中提供书面费用预估并与当事人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基础服务费、行政管理费、增值税收取情况等。相比于诉讼和仲裁,调解的成本较低,尤其是在法院附设的调解中,调解费用仅为诉讼费用的一小部分。荷兰调解协会和地方商会还提供一些低成本或免费的调解服务,满足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需求。企业在商事调解中支付的费用可以作为运营成本进行税前抵扣;个人如果是为了保护财产或解决与个人经济相关的纠纷而参与商事调解,则调解费用可部分作为税费予以抵扣。
荷兰商事调解员
调解员的管理。荷兰司法部对调解员的行业规范进行宏观上的指导,荷兰调解协会主要负责调解员的认证和监督。调解协会规定了调解员的职业标准、行为准则,明确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此外,调解协会还负责受理和处理针对调解员的投诉,当事人对调解员的行为有异议时,可以向调解协会提出申诉。
调解员的准入。荷兰商事调解员首先要参加由荷兰调解协会认证的专业培训课程,课程主要包括调解理论、冲突解决技巧、法律和伦理知识等内容。完成培训课程后需参加理论考试,主要考查调解员对调解原则、法律框架以及调解过程的理解。通过培训和考试后,调解员才可以申请成为荷兰调解协会的注册调解员,协会将公开其姓名供当事人选择。注册后的调解员必须签署《调解员行为准则》,并同意遵守调解协会制定的所有专业标准和道德准则。此外,调解员的注册期限为两年,到期后需重新注册。
调解员的保密义务。荷兰《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调解过程中获知的任何信息,除非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明确同意。如果调解员违反保密义务,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或《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对调解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调解员赔偿相应损失。荷兰《调解协会行为准则》规定,如果调解员违反保密义务,协会可对其实施警告、暂停注册或取消资格的纪律处分,以维护调解行业的公信力。
代表性的商事调解机构
荷兰调解协会。荷兰调解协会成立于1993年,致力于促进和支持调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在荷兰司法系统中拥有重要地位。该协会的主要功能包括提供调解服务、维护调解员注册名册、制定调解员行为准则和提供调解员培训及认证等。
荷兰仲裁协会。荷兰仲裁协会成立于1949年,该协会不仅专注于仲裁服务,还积极参与商事调解,在全球仲裁与商事调解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其调解团队主要由资深法律专家、行业顾问和国际仲裁实践者组成,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应对复杂的跨国纠纷和多元化的商业需求。该协会还定期举办知识交流和专业培训活动,确保调解团队始终掌握最新的法律动态和调解技术,从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调解服务。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海牙调解室。“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海牙调解室成立于2020年,是为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经贸合作而设立的专门机构,旨在为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提供高效、专业的商事调解服务并积极参与国际仲裁事务。调解室汇聚了国际化的调解员团队,团队成员熟悉中国及欧洲的法律法规、商业惯例及文化差异,能够妥善处理复杂的跨国贸易纠纷,为中欧合作和“一带一路”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