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
  【制定机关】外交部
  【施行日期】2022-01-05
  【公布日期】2022-01-05
  【时效性】有效
  

  (2022年1月5日,阿斯马拉)

  一、应厄立特里亚外交部长奥斯曼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于2022年1月4日至5日访问厄立特里亚。访问期间,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分别同奥斯曼外长、伊萨亚斯总统举行会谈会见。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双边和国际、地区问题坦诚、友好、深入交换意见。

  二、双方为两国元首确认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战略伙伴关系感到鼓舞,一致认为两国战略伙伴关系根植于双方相互支持的传统,基于双方相似的历史经历和价值理念,以尊重法治、独立、主权、领土完整与合作为前提,致力于推动地区与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

  三、双方一致同意在战略伙伴关系和中非合作论坛框架内,积极开展务实合作。

  四、双方一致同意,坚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反对打着“民主人权”旗号干涉别国内政。中方反对对厄单边制裁。厄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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