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施行日期】2020-01-20
【公布日期】2020-01-13
【时效性】有效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刘海东等259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施行日期】2020-01-20
【公布日期】2020-01-13
【时效性】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2020〕9号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刘海东等259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扎实苦干,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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