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法律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施行日期】2003-02-09
【公布日期】2003-02-09
【时效性】有效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洋河大曲(洋河牌)、丹阳黄酒(丹阳牌)、香格里拉松茸、香格里拉藏药(香巴拉吉丹牌)、元江茉莉花茶(玉元牌)、南召一化柞蚕茧、丝(棉)绸、南召辛夷及其制品、太平猴魁(六百里牌)、安庆胡玉美蚕豆辣酱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二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施行日期】2003-02-09
【公布日期】2003-02-09
【时效性】有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5号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洋河大曲(洋河牌)、丹阳黄酒(丹阳牌)、香格里拉松茸、香格里拉藏药(香巴拉吉丹牌)、元江茉莉花茶(玉元牌)、南召一化柞蚕茧、丝(棉)绸、南召辛夷及其制品、太平猴魁(六百里牌)、安庆胡玉美蚕豆辣酱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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