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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日15:0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 [李广宇]: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今天将要发布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我们很荣幸的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先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先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褚红军先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鑑伟先生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15:00:41]
  • [李广宇]: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就这一主题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国法院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创造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中国经验。今天,我们将要发布的两个“一站式”意见,就是这样一份以司法智慧解纠纷、法治惠民暖人心为宗旨的司法文件。
    下面,首先有请钱晓晨庭长就《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框架和亮点举措向大家进行介绍。
    [15:02:59]
  • [钱晓晨]: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意见》出台的相关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院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天发布实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有关情况。
    [15:04:05]
  • [钱晓晨]: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把握新形势,围绕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目标,聚焦“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的司法改革文件。
    出台《意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中央改革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司法为民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等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新时代司法为民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出台《意见》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司法改革要求提出的具体落实举措。
    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司法为民是最高宗旨,维护权益是最大正义。《意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将“便民利民”作为总体建设要求,将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推进方向,将“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作为工作目标,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出台《意见》是总结基层实践经验,为世界司法文明贡献中国智慧的具体体现。诉讼服务是司法文明的窗口。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将“最好的场所、最便捷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推动诉讼服务从最初服务窗口到“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再到当前集立案、服务、裁判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了革命性、跨越式、深层次发展。95%的法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83%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75%的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精准的诉讼服务,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司法为民中国经验。《意见》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把握时代脉搏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为世界提供多元解纷的中国方案,为人类司法文明贡献中国智慧。
    [15:06:14]
  • [钱晓晨]:
    二、《意见》总体框架及亮点举措
    《意见》围绕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分三个部分规定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其中,第二部分为《意见》核心内容,共提出16条工作措施。
    第7条至第12条重点围绕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两个维度四个层次提出工作要求。两个维度分别是“走出去”和“引进来”。“走出去”强调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向前延伸触角,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引进来”是为了满足当前群众更愿意在法院解决纠纷的实际需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四个层次是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具体为:一是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纠纷;二是健全诉非程序衔接机制,畅通联络对接渠道,为诉前多元解纷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实行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一个团队一体办理,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四是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加强繁简分流,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精细化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此外,《意见》还强调推动建设应用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一站式解纷服务。
    第13条至第22条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作了规定,具体可以概括为“三化”“四立”“一平台”。“三化”是诉讼服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通过大厅、网络、电话、巡回“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将全部对外服务工作、影响诉讼进程和审判效率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多元解纷工作集约在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一次办好”各类诉讼事务。发挥信息化效能,将现代科技与司法为民相结合,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推动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全部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零跑腿”。“四立”是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意见》除了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外,还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一平台”是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这是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大数据管理。上级法院可以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和评估分析下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一旦发现推进不力、工作不规范的情形,即时督促整改。
    [15:13:33]
  • [钱晓晨]:
    各位记者朋友,司法为民永无止境。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推动诉讼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创造出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谢谢大家!
    [15:14:39]
  • [李广宇]:
    谢谢钱晓晨庭长。两个“一站式”是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诉讼服务。这些做法也来自于基层的探索,今天我们特意请三位高院的副院长来介绍他们各自的经验。首先有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先生给我们介绍一下“一站式纠纷解决”的北京模式。
    [15:15:45]
  • [靳学军]: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近年来北京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部署要求,在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构建“多元调解+速裁” 一站式解纷的北京模式,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快捷的解决纠纷。上半年,通过“多元调解+速裁”共解决民事纠纷148 433件,用约22.3%的民事法官在前端审结了58.8%的一审民事案件。前端平均审理天数为36天,比后端缩短25天,让正义以更快的方式得到实现。我们在推进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统一”。
    [15:17:09]
  • [靳学军]:
    一是统一管理部门。由立案庭统一负责“多元调解+速裁”管理协调工作,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对外,我们积极争取市委在经费、机构建设方面的支持。目前,北京全市多元调解案件补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全部纳入市综治考核指标体系,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全部由政府提供支持。对内,立案庭统筹做好立案、诉服、调解、速裁工作,完善衔接机制,让大量简单、类型化案件和部分普通案件在前端快速化解,为百姓解忧、为正义提速。
    [15:18:36]
  • [靳学军]:
    二是统一诉前调解网络。利用北京区位优势,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职能,推动成立全国首家省级调解自治行业组织——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将其106家会员单位吸纳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与北京市网信办、市住建委、市证监局、市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专项诉调对接机制。聘用特邀人民调解员1008名,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全方位立体式多元调解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和“定制式”的调解服务。
    [15:18:46]
  • [靳学军]:
    三是统一调解员的使用、管理和培训。全面推行“1+N”紧密型调解速裁团队模式,将全市343名常驻法院特邀调解员编入317个速裁法官团队中,实现一个团队一体化办理,限定调解时间,强化人员融合、程序配合、调裁结合,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我们制定了11个指导性文件,统一工作流程,细化速裁快审工作程序,推进要素式审判,建立速裁案件转出机制,畅通繁简案衔接渠道,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15:18:56]
  • [靳学军]:
    四是统一信息系统。建立“分调裁一体化平台”,实现智能化分流和案件的自动甄别。研发自动分案系统,支持对11大类通用类案件及9大类自选类案件,共93个案由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创新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工作模式。目前,已实现7大类案由裁判文书的全部自动生成。2018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共生成要素式裁判文书66 829件。
    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推动“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实现新突破,不断完善优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快更好更便捷的解纷机制和途径,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15:19:13]
  • [靳学军]:
    今天为了让大家能够更直观的了解北京法院的“多元调解+速裁”工作,下面我们连线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请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肖婧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请你给大家介绍一下房山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的工作情况。
    [15:20:06]
  • [肖婧]:
    各位下午好,这里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我是立案庭庭长肖婧。这里是我院的诉调对接中心。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北京高院“四个一”的部署要求,重点加强了前端调解速裁力量的建设,在院内设置了9个专业化的调解速裁团队,同时向六个人民法庭派出了7个综合调解速裁团队,用全院20%的民事员额力量解决了大约65%的民商事案件。案件登记立案后,除了少量不宜调解的案件,我们在征得当事人同意之后,都会在这里先行调解,目前大约90%的当事人会选择先行调解的方式。
    您看到现在正在进行的是一起抚养费的纠纷,调解员是由我院去年公开招聘并由司法局任命产生的。现在我院有常驻特邀调解员一共56名,已经全部编入了调解速裁团队,并且由团队统一管理和考核。为了提升调解质效,我院一方面充分释放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优势,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其工作经历、学历背景等差异,分别编入合同组、赔偿组、房地产组、家事组等速裁团队。另一方面,重点加强了法官全程指导。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之下,要完成举证指导、证据交换、争点归纳等事务性工作,包括指导当事人填写案件要素表,为后续速裁阶段的要素式审判奠定基础。
    去年以来,我院已经适用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生成要素式文书2364件。为了推动诉调对接实质化,我们出台了司法确认工作规则,明确了调解协议司法审查的流程和具体要求。案件调解成功,如需出具调解书,则由法官全面审核调解协议并出具文书,如果调解不成的则交由集约送达中心开展送达、鉴定、排庭等各项事务性工作,然后由法官依法裁判。
    今年上半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共计调解成功案件4236件,占同期民商事结案的32%,速裁法官个人单月最高结案246件,月人均结案94件,是后端法官月人均结案的5.4倍。为了及时就地的化解纠纷,我院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自2017年7月开始实施了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由速裁法官与区、乡、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密切对接,为老百姓提供了家门口的解纷服务。迄今为止,已经为5000余件矛盾纠纷在诉讼渠道之外的化解提供了司法保障。
    为了有效应对调解组织体系广、地域分散的问题,我们开发了手机APP智慧调解。这套手机APP系统可以实现法官及时指导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同时又可以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在线的司法确认,通过上述各环节一体化联动,我们最大程度的保障调解成果合法有效,从而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愿意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15:25:49]
  • [靳学军]:
    谢谢肖婧庭长介绍的情况,北京法院的情况就介绍到这儿,谢谢大家。
    [15:26:13]
  • [李广宇]:
    谢谢靳学军院长,也谢谢房山法院的介绍。在目前各个法院,记者朋友们也发现了最好的地方就是诉讼服务中心,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强调要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就是为了让诉讼服务中心更能够转型升级,让老百姓来办事一次就能办好。接下来就请江苏高院副院长褚红军先生介绍一下江苏高院是如何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的,接下来也会连线南京鼓楼法院进行介绍。
    [15:26:50]
  • [褚红军]: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江苏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江苏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以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目标,以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为指引,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江苏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系统化建设,全面实现“线下一站全办、线上一网通办、跨域服务能办”,具有江苏特色的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现在我把工作情况和工作的成效向大家做一个简要介绍。
    [15:27:33]
  • [褚红军]:
    一是线下一站服务全能办。从2009年开始,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使用统一的服务标识、诉讼指南、服务流程和服务承诺。诉讼服务大厅实行工作时间所有窗口全部敞开服务,窗口通办所有业务。诉讼引导区、登记立案区、诉讼服务区、纠纷分流区、自助服务区等9大区域功能明确,设有人民调解工作室188个、律师工作站122个,实现诉讼服务事务一站式办理;诉讼引导、信息查询、纠纷分流、材料转递、诉前调解、登记立案、速裁快审、联系法官、判后答疑、卷宗查阅、信访接待等30余个功能节点环环相扣,全省每年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110余万次,实现诉讼服务功能一条龙衔接;诉讼材料集中收发扫描、法律文书集中送达、保全鉴定评估事务集约办理,85%以上的审判流程信息在立案阶段统一录入。无锡等地法院电子送达平台成功率80.1%,实现审判辅助事务一体化运行。
    [15:29:07]
  • [褚红军]:
    二是线上一网通办全天候。开发统一的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全面入驻江苏政务服务网,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交费、阅卷、递交材料、文书查询、审理指南等37项诉讼服务。最近,我们对诉讼服务网进行升级,简化网上立案操作,增加网上证据交换、诉讼正卷同步向当事人公开等核心功能,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专门为律师开辟绿色通道,全省所有律师、律师事务所全部在网上注册。上线运行“江苏微法院”,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利用手机微信小程序,实现网上立案、风险评估、案例检索、法规查询、文书查询、庭审观审等20多项在线诉讼服务。各级法院全部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预约法官、预约立案等服务,2019年至今已提供热线服务20余万次。徐州泉山、铜山等法院在地方综治中心和社区设立自助式诉讼服务中心,实现“24小时服务不打烊”。
    [15:30:01]
  • [褚红军]:
    三是跨域跨层服务全覆盖。以“智慧诉服”为驱动,实现诉讼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跨时空办理。目前,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在全省法院已实现常态化、全覆盖。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民事、行政一审网上立案近44万件,占新收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33%。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的案件比例将突破50%。制定《关于推进跨域诉讼服务建设的实施办法》,推动实现当事人在全省任何一家法院都可以进行案件查询、签收文书、诉讼交费、材料转递、卷宗查阅等,构建起具有江苏特色的省域内跨域诉讼服务格局,让现代化诉讼服务焕发活力与风采。
    [15:31:01]
  • [褚红军]:
    下一阶段,我们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按照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为了使各位更直观的了解江苏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情况,现在我们连线江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请鼓楼区法院的同志介绍一下他们开展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的情况。
    [15:32:00]
  • [鼓楼区人民法院]:
    各位好,这里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中心面积有1690平米,分为上下两层,一层是一站式诉讼事务办理场所,二层为一站式的多元解纷中心。一楼的事务办理场所分为辅导分流、非诉服务、诉讼事务、诉讼保障、司法公开和诉讼监督六个功能区域。在辅导分流区,我院配备了审判辅助人员、实习律师和法务志愿者以及数字员工“小法”,承担纠纷化解辅导、接待问询等多项功能。当事人可以查阅诉讼文书,了解案件进程,查询诉讼服务,还可以自行操作纠纷预诊系统,了解相关解纷知识,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并根据系统提示分类进行非诉与诉讼辅导。在非诉服务区,我院通过科普云平台发布典型案例、诉讼指导等内容,积极投入诉源治理工作,让群众在社区就可以查看到法院信息,接受法制宣传和纠纷化解指导。
    我院还与50余家调解组织建立了对接机制,以激活社会原有的解纷功能。有设在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辛果”工作室、律师调解室,还有外挂在交警部门的“道交一体化”调解、街道物业办的行业调解,以及医患纠纷调处委员会的专业调解。法院不仅承担指导调解的工作,还在网上专门开通了司法确认通道,保证了各类调解的法律效力。
    在诉讼事务区,我院设置了三种立案渠道:一是远程立案,就像银行的网银,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二是跨域立案,像银行的ATM机,在志愿者的指导下完成。三是人工立案,像银行的人工柜台,目前我院人工立案占40%不到,网上立案超过60%。
    在诉讼保障区,我院将保全工作归口到诉讼服务中心,通过保全促调解、促送达、促执行。我院还搭建了保险担保平台,让群众像购买车险一样可以通过手机购买线上保函,既为当事人提供智能化、便捷性的服务,又减少法院近50%的工作量。去年我院保全案件2996件,保全金额100多亿,我院启用了集网上、直接、电话、短信、邮寄送达为一体的送达平台。为方便当事人异地办理诉讼事务,我院还设置了自助送达机。目前,当事人可以自行签收南京各法院的法律文书。
    此外我院还设立了信息公开区,提供庭审直播等服务,设置审判监督区,统一接受各类投诉督办和建设。二楼设有多元化解和简案快审两个区域,在多元化解区设置了当事人自行化解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目前驻院调解员10名,有70名律师调解员。现阶段,诉前调解占民商事案件的30%,调解成功率约60%。“简案快审”是我院附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的“门诊手术室”,在简案快审中心,我院配备了较为齐备的信息化产品。庭审实现了语音识别、智能庭审、文书生成,全院30%的快审法官承担了70%的审判任务。
    以上就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情况汇报,谢谢大家。
    [15:36:22]
  • [褚红军]:
    谢谢夏院长,江苏法院的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15:37:45]
  • [李广宇]:
    谢谢褚红军院长和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介绍。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法院是如何打造网上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呢?我们现在就请浙江高院副院长何鑑伟先生为我们作介绍。
    [15:38:16]
  • [何鑑伟]: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浙江法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15:38:45]
  • [何鑑伟]:
    近年来,浙江法院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等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为指引,充分发挥浙江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和互联网产业发达、互联网企业集聚的区位优势,践行习总书记对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期望,主动适应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推了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该平台具有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等服务功能,通过递进式、漏斗型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化解模式,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在线上自主、快捷、高效、低成本地一站式解决纠纷。截至目前,平台访问量已突破498万人次,流转案件54万件,调解成功47.8万件,人民群众对此高度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主动汇集多方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积极主动与司法厅、人社厅、工商联、省妇联等部门对接,促使全省4.2万名优质调解员注册上线,涵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等领域,为纠纷在线化解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支持。为促使调解员尽快熟悉并应用好这一平台,我们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除定期组织培训、书面答疑解惑外,还组建了微信群进行交流探讨,及时为调解员提供法律帮助,提升调解专业水平。
    [15:40:29]
  • [何鑑伟]:
    二是严格规范平台运行,满足人民群众规范化解纷需求。制定运行操作规则、考核细则等多个文件,并专门下发诉前在线委派调解操作规则,对法律规定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在线诉前委派至各类调解组织,做到委派调解全程留痕、公开透明。创新运用无纸化流转机制,方便随时查阅材料、随时调取诉讼信息,减少流转时间,让纠纷更快解决。
    [15:40:39]
  • [何鑑伟]:
    三是着力打破数据壁垒,满足人民群众一站式解纷需求。目前,ODR平台已实现与法院审判系统、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平台以及人民调解等平台间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网上申请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可自动推送到ODR平台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自动回传至审判系统进行立案,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甚至“一次不用跑”。
    [15:40:50]
  • [何鑑伟]:
    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满足人民群众便利化解纷需求。根据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我们陆续研发上线了ODR平台的网页版、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提供网上、指尖上的解纷服务。为提升平台的群众知晓率,我们利用村社、镇街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线下”阵地和“两微一端”、新兴媒体等“线上”阵地,结合生动案例,宣传平台解纷的便捷性和智能性,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和解、调解等“无痛”、“微创”方式,不伤和气地快速解决纠纷。
    [15:41:09]
  • [何鑑伟]:
    目前,浙江大地越来越多的群众知晓、接受了平台,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愿意通过平台化解矛盾纠纷,“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解纷新理念逐渐形成,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成效明显。2018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由2017年的14.8%下降至3.4%。今年上半年,我今天最新拿到的数据,1-7月份全省法院收案100万件左右,同比下降1.59%,其中一审民商事收案同比下降5.9%,系近十年来首次出现案件收案负增长。
    为了让大家清晰、直观的了解ODR运行情况,接下来我们连线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也就是“枫桥经验”的发祥地,介绍一下浙江诸暨法院推广运用ODR平台的有关情况。
    [15:41:39]
  • [诸暨市人民法院]:
    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我是诸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葛继光。今天大家看到的是诸暨市人民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ODR调解室。坐在调解室中间的是诸暨市工商联总商会的调解员,坐在旁边的是诸暨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他是诸暨ODR平台的管理员。
    诸暨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有着浓厚的调解氛围。开展多元化解工作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2018年2月,我市作为10个先行试点地区之一,率先在全省上线ODR平台,很快又整合了23家律师调解组织、15家综治调解组织、13家专业调解组织、53家镇乡街道调解组织,总共计有477名调解员在线开展调解工作。到今天为止,全市平台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8901件,调解成功5349件。这种在线纠纷解决模式在我市已经非常的普及,人民群众可通过登录网页下载浙江ODR小程序或者APP等多种途径来选择平台解决纠纷,遇到年纪较大,不善于使用智能设备的群众,我们也在乡镇综治理中心、律师事务所以及各专业调解组织设立ODR调解室,有专人引导协助群众选择使用平台。
    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平台的核心内容——调解服务。用户提交双方身份信息,简要描述纠纷详情以及诉求,平台会自动推荐就近的调解组织,申请人也可选择平台上其他的专业调解组织,不超过5分钟即可完成调解申请,非常的便捷。调解机构管理员在3个工作日内会对案件进行响应并分流,调解员在收到案件3个工作日内会联系纠纷双方进行调处。平台规定,30天内需完成调解,经双方同意可再延长30天。目前平台提供预约在线视频调解、线下调解或类似于微信群聊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工作。平台还提供语音转化文字、案件短信通知等功能,调解成功后可直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
    这种全程线上流转的纠纷调处模式,最大限度的便捷了当事人,提升人民群众解纷的获得感,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愿意选择通过平台来化解矛盾纠纷。今天我们调解室就有1件案件正在调解,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都在杭州,但是纠纷发生在我市,申请人于上周人提交调解申请后,我们的调解员刚刚已经完成初步的调解工作。正如现在画面显示的,双方当事人正通过远程视频在线上核对调解协议,可在线签名确认。现在大家看到的界面就是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的一个画面。一会儿可以由陈法官在线出具司法调解确认书,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案件流转点击申请诉讼,所有案件材料将自动回传至法院审判系统,编立民诉案号进入诉讼程序,从而真正实现了“纠纷在线调,人就不用跑”的目标。
    以上是我的简要汇报,谢谢大家。
    [15:45:11]
  • [何鑑伟]:
    感谢葛继光副院长的情况介绍。下一步,我们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完善ODR平台的功能,努力打造一站式线上解纷机制的浙江模式,形成网上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线上解纷需求,不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也恳请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浙江法院的工作。谢谢。
    [15:46:51]
  • [李广宇]:
    谢谢何院长的介绍以及浙江诸暨法院的现场连线展示。两个“一站式”通过刚才的连线和几位院长的介绍,对于它的好处,大家可能有非常直观的感触,它对于纠纷的彻底化解,和让人民群众更为便利的诉讼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但我们也听到过一些疑虑,是不是为了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法院的立案会不会因为多元调解而受到影响,记者们可能也还有一些你们感兴趣的问题要向钱晓晨庭长和几位院长提问,他们几位也非常乐意回答各位记者朋友感兴趣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可以提问,在提问之前按照惯例还是请先通报你所在媒体的名称。
    [15:47:24]
  • [央视记者]:
    就像刚刚发言人说的,我们确实有疑问想问。这个问题想问给钱庭长,这个《意见》的出台,是否将法院这些纠纷拒之于门外了?对此,您怎么看?另外,多元解纷和保障公民诉讼权利之间有怎样的关系?
    [15:48:24]
  • [钱晓晨]:
    谢谢这位记者。很好的一个问题,我准备从三个层面,政策层面、群众需求层面、工作管理层面,来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人民法院坚定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的一个具体举措。怎么这样讲呢?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个重大改革部署。2015年,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这个《意见》里明确指出,人民法院要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所以,人民法院推动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积极的将审判职能融入社会治理的一项具体举措和体现。
    [15:50:36]
  • [钱晓晨]:
    第二,谈一谈群众的需求。我们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希望能够得到方便、快捷、低成本、能解决问题的解纷方式的需求。我们都知道,现在不管是群众还是其他当事人,有了纠纷,首先想到的是诉讼。因为他信任法院。但是他不知道除了法院的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之外还有其他很多的纠纷解决方式,其他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更快捷、更便利,所以我们就要通过整合社会各种方式、各种层次的纠纷解决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选择对自己最有帮助的一种解纷方式来解决矛盾。法院在这样的一个机制当中,不仅提供争端的解决方式,还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特色调解室,引进专业调解团队,也通过线上的调解平台。
    还有一些特殊的应用来解决特定的争议。给大家举个例子,最典型的一个应用就是道交纠纷一体化的解决平台。这个平台的特点是集成了公安的责任认定数据,信息中心、最高法院和公安部共同协同,数据已经打通了,跟保险公司的保单数据系统也打通了。有专业的调处人员在上面。基于理赔的一种特定方式开发了他的算法,一下子把该赔多少钱算明白了,现在有些法院还引进了伤残鉴定、车损鉴定,与道交纠纷有关的各种事务都在这一个平台上解决。如果我希望得到赔偿的话,为什么不用这样一种快速的、便利的、准确的服务方式解决我的纠纷呢?所以我们是在积极的引导当事人用这样一种的方式,让矛盾纠纷更快捷、更好的化解。
    [15:52:28]
  • [钱晓晨]:
    第三,从我们工作管理的角度。调解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常清楚,在法院程序的调解是自愿的,我们引导当事人接受诉前争议解决方式同样也是自愿的,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这一点在《意见》的第十条有着非常明确的要求,就是要自愿、合法,引导当事人参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我们坚决反对用多元解纷机制把不愿立的案子强迫当事人去接受调解,这一点我们是坚决反对的,而且也不允许这样做。在工作机制衔接上,对于经过调解,当事人希望法院能够出具文书的,我们可以马上立案,出具司法确认或者调解书,有的案件当事人坚决不同意调解,或者没调解成的就必须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的要求,转入诉讼程序。进入诉讼程序之后,我们会把诉裁对接、繁简分流的体系梳理出来,可以给当事人一个快捷调处的方法。所以我们通过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让他真正的能够快速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想这就是我们所希望得到的、看到的公平正义。绝不是法院把案件拒之门外,用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让我们的当事人有更好的体验感。
    谢谢这位记者。
    [15:54:22]
  • [光明日报记者]:
    刚才钱庭长提出要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请问最高法院在推动这项工作上有什么措施吗?
    [15:55:02]
  • [钱晓晨]:
    谢谢光明日报的记者。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是今年全国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都知道,进入互联网时代,尤其是到了移动互联时代,通过互联网、移动端来为人民群众服务已经成了我们国家机关探索实践的一个重要方式。刚才也听到了各地法院都在普遍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立案的对象是谁呢?是那些经常使用网络、善于使用网络的人,我们给提供这样的一种服务。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或者当事人,不善于或者不便于,有的时候条件不具备使用这样网上立案服务,就希望见到真人,但又不希望跑那么远,我们就提供了这样一种跨域立案服务,是让当事人在就近的法院享受到和管辖法院一样的服务感受。
    这样一种要求,实际上就是要通过这样的一个工作,把全国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通过互联网、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把他们全联起来,让当事人不管在哪里,都会享受到同质化的服务。这样的一个要求,就体现在《意见》当中,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提出原则性要求,除了这个要求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为推动这项工作,给全国法院下发了跨域立案服务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通过这两个规范,对工作该怎么开展,技术上该怎么架构,提出了要求。
    比如工作上要求现在推动这件事,各地都要成立一个领导小组,来协同各个方面把这个工作干好,具体的要求,窗口要有标识,要有必要的设备,最重要的是要有专业人去管,从收材料,我们叫协作法院,协作法院这边要有人接材料,有人代为审核,因为它不是管辖法院,还不能直接的核对这些材料,是代管辖法院来核对一下有些材料是不是真实的,尤其是身份证件是不是真实的,然后协作法院给上传,上传之后管辖法院要即时响应,这个“即时”是立即的“即”,就是要马上响应,就是像当事人在管辖法院窗口一样即时响应。所以他的人力和系统配置要能够满足这个要求,相应的反馈机制也是要满足这样的要求。这是我们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的要求。
    10月份,我们要对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行一次线上线下督导。什么叫线上督导?我们现在正在建设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就是以这个为抓手,各地的数据上来。平台建设的怎么样,数据能不能上来,这就是要督导的一件事情,数据没上来说明这件工作没开展。第二个是要通过数据上台之后对下级法院相应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今年年底我们的目标就是全国法院要普遍开展跨域立案服务,真正做到方便群众。谢谢。
    [15:56:45]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我注意到今天来介绍经验的北京、浙江和江苏在一站式诉讼服务方面都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刚才在介绍中,江苏提到网上立案的民事行政案件占到了33%,也就是说三分之一。这种情况下如何预防虚假诉讼?谢谢。
    [15:57:16]
  • [褚红军]:
    谢谢记者的问题。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也非常有针对性,因为网上立案有它的特殊性。早在2014年我们就针对网上立案专门制定了网上立案的工作规程,将防范虚假诉讼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加以规定,要求网上立案人员将虚假诉讼的防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着重抓好。如果在立案阶段,网上立案人员发现有疑点的一定要记录在卷,移送到审判环节,提醒审判环节加强证据的审查判断,甚至要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防范虚假诉讼。这是一个措施。
    第二,我们发现实践中网上立案的往往都是由律师完成的,所以我们加大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律协的沟通,共同倡议律师诚信诉讼、诚信代理,拒绝虚假诉讼。从网上立案的情况来看,还是比较好的。
    第三,我们针对容易发生虚假诉讼的民间借贷,特别是“套路贷”这类案件,虚假诉讼基本上80%发生在这类案件之中。对这类案件建立了一项专门机制,叫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这个名录在全省所有的法院立案窗口随机刊出,只要起诉的原告是疑似职业放贷人,立马就警示、提醒网上立案人员要加大核查力度,同时我们把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同步推向了公安机关、金融管理部门,共同来打击虚假诉讼,因为这不是法院一家能做到的事情。
    第四,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发现了虚假诉讼,如果认为情节构成犯罪,就移送公安机关,如果不构成犯罪,但是达到了其他违法情节的,我们依法予以制裁和处罚,以这样的方式来防范虚假诉讼。这项工作我们还在探索当中,因为虚假诉讼越来越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和媒体的关注,对这个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谢谢。
    [16:00:41]
  • [中新社记者]:
    刚才新闻发言人也提到两个“一站式”建设肯定是便民措施,但实际上也有一些质疑,我的质疑就是刚才何院长已经提到浙江是在全国率先推出了ODR,我们知道在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要把一些涉及到技术支持的外包给第三方甚至是企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如何确保这些诉讼信息不会泄漏,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些具体的经验?
    [16:03:10]
  • [何鑑伟]:
    这位记者朋友提了一个社会公众很关注的问题,就是网络数据安全的问题。浙江最早成立世界第一个互联网法院的时候,有很多人提出质疑和关注,就是互联网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信息安全的问题。我们推进ODR平台的过程中,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一直是我们在推进过程中考虑的问题。我从三方面来解释我们做的工作,不知道能不能回答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第一,浙江法院目前各类互联网平台全部部署在国内的主要云平台的专有网络,就是“VPC”,整个平台具有很强的安全性,这个平台只有运维人员的权限才能登录,并且有防护墙进行隔离,同时平台配有堡垒机,保障网络和数据不受外部和内部人员的入侵和破坏,如果发生漏洞直接可以补漏洞,这是从平台本身的安全性来讲。
    第二,我们的平台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的安全标准进行系统设计、部署和运维。法院的调解信息进去,我们也只对调解员开放,运维公司也只对平台进行管理和运维,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我们是分开管理的,从而降低系统被各种攻击的危险,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对所有数据我们进行加密存储、安全认证,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数据我们还进行了双重的保护,除了数据加密、存储数据防篡改之外,增加了个人隐私数据和调解过程中录音录像数据的独立安全存储,加强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
    第三,我们这个平台包括其他平台本身配有安全的专业团队,定期对平台进行安全扫描测试,发现漏洞就及时的进行跟踪处理。我们ODR平台的支撑、运维,相关的公司也签订了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各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各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未经法院的授权,不访问、不截留、不抓取、不使用法院的相关数据。当然,互联网安全问题,网络信息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可能不断有新的情况发生,我们也会密切跟踪平台运行当中出现的或者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加以加固。谢谢。
    [16:06:13]
  • [法制日报记者]:
    我这个问题提给靳学军副院长,请问靳学军副院长,北京法院诉前调解占比多少,以及这些案件的诉前调解是无偿的还是收费的?诉前调解是否进行了市场化的尝试?
    [16:07:03]
  • [靳学军]:
    谢谢法制日报记者的提问,也谢谢法制日报对北京法院长期的关心和关注。关于你提的第一个问题,诉前调解占比的问题,我这里有今年上半年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北京法院多元调解成功案件量43811件,占到同期民事结案量的17.4%。关于你刚才提到的诉前调解是不是无偿的,是不是进行了市场化尝试,现在的情况是这样。从法院的角度,司法为民是我们的工作宗旨,对当事人选择在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进行诉前调解的,我们都是以立案前的委派调解为主,比如我提到的特邀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这个时候对当事人是不收费的,包括我们对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时候,依法也不收取诉讼费用。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就像您刚才提到的,国外有一些国家在法院外有一些专业性的调解组织提供市场化的服务,这对于解决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有积极的意义。现在北京也有这样的组织,比如说现在北京的调解自治行业组织有一个叫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他们已经指导他们的会员单位探索实行服务收费、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北京法院也在关注他们工作的进展情况,也欢迎记者朋友到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就市场化的尝试做进一步的了解。谢谢。
    [16:10:56]
  • [李广宇]:
    谢谢靳院长的回答。对于两个“一站式”在各地实践的效果,如果记者朋友有兴趣再作更深度的采访报道,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提出,我们愿意提供各种方便。非常感谢今天钱晓晨庭长和三位副院长的光临,并介绍情况和回答问题,也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光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
    谢谢大家!
    [16: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