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临萍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 刘竹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成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韶华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席小鸿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李广宇

现场媒体记者

人民法院报记者

中国环境报记者

科技日报记者

中国审判记者
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议纪要暨黄河流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 [李广宇]: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10:00:18]
  • [李广宇]:
    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将发布《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会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
    [10:00:39]
  • [李广宇]:
    我们很荣幸地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女士、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刘竹梅女士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邀请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成武先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韶华先生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席小鸿在线上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10:00:54]
  • [李广宇]:
    首先我们请杨临萍副院长进行今天的发布。
    [10:01:21]
  • [杨临萍]: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长江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黄河纪要》)暨黄河流域典型案例。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两部会议纪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
    [10:01:55]
  • [杨临萍]:
    一、会议纪要的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大江大河的生态保护和治理,多次考察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先后将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出台《长江保护法》,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作出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治理的具体部署,为人民法院全面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
    [10:02:55]
  • [杨临萍]:
    为全面指导全国法院准确实施《长江保护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和9月,分别召开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以及黄河暨大运河、南水北调工程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围绕当前长江、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形成会议纪要。会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论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长江纪要》《黄河纪要》,旨在总结流域审判经验、明确审判规则,指导各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确保依法公正裁判。
    [10:04:32]
  • [杨临萍]:
    二、《长江纪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长江纪要》全文分为引言和正文两大部分。
    [10:05:03]
  • [杨临萍]:
    引言部分明确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应当树立的正确审判理念。一是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落实损害担责原则、全面赔偿原则,准确适用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有机衔接,强化对环境污染者、生态破坏行为的责任追究。二是准确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深刻认识民法典绿色原则对物权、合同、侵权等条款的指导作用,把握物尽其用与绿色使用的关系、意思自治与绿色干预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准确理解立法宗旨精神。三是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充分发挥预防性公益诉讼作用,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前至事中事前,避免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四是坚持系统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流域上中下游、河湖岸库协同治理,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10:06:30]
  • [杨临萍]:
    正文部分共4方面内容15个条文,聚焦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等长江流域司法审判中的重点法律适用问题。一是健全资源利用的司法规制。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综合考虑砂石等资源破坏程度、河道水生态破坏情况、河岸堤坝和航道安全等因素,依法认定长江违法采砂法律责任。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对于在上游违规取水用水,造成下游生态流量受损的,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协调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在长江流域水电工程开发建设案件中,综合考虑开发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准确把握合同效力认定问题。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将涉案水生生物的濒危程度、数量价值及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作为刑事量刑情节,保障长江十年禁渔。注重生物种群及其生存环境的整体保护,通过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加大对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提升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质量。三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格认定水污染责任,不得以污染物排放未超过相关标准、不属于相关标准列举的污染物种类等抗辩事由,主张污染责任免除或减轻。强化固体废物污染的全面、全链条打击,对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实施违法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等行为的侵权人,以及为其提供帮助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四是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推动长江流域深入开展以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的绿色发展示范。支持以生产技术绿色改造资金,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引导企业绿色转型。鼓励适用补种复绿、碳汇认购等恢复性、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增强森林、土壤、海洋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10:10:18]
  • [杨临萍]:
    三、《黄河纪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黄河纪要》全文分为引言和正文两大部分。
    [10:10:36]
  • [杨临萍]:
    引言部分对各级法院推进黄河司法治理提出三方面整体要求。一是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把保护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严守资源特别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加强对水资源利用的司法规制。二是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的突出问题。加大环境犯罪刑事制裁力度,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严格履职,强化环境违法的司法惩戒。三是坚持全流域系统治理。统筹流域上中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系统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确保黄河长久安澜。
    [10:11:20]
  • [杨临萍]:
    正文部分共4方面内容17个条文。一是加强水资源司法保护。强化对违规取水用水等突出问题的司法治理,妥善审理取水权纠纷案件,保障居民、企业生产生活用水的合法权益。加强黄河上游雪山冰川等水资源保护,妥善审理中下游水沙关系调节行政案件,提升全流域水源涵养能力。二是严厉打击流域污染。依法从重惩治向黄河干支流和湖库区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水污染犯罪。综合生态环境损失、环境修复难度等情况,依法提高刑事罚金刑数额,增强刑事惩戒威慑力。综合环境污染持续时间和地域范围,人身、财产及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条款。三是深化黄河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坚持保护弘扬与司法惩治并重。依法惩处妨害文物管理犯罪,对于情节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行为,依法不得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加强对人文遗迹的司法保护和修复,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司法力量守护历史文脉,筑牢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四是服务流域高质量发展。服务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的国家政策,妥善认定涉高耗能高耗水项目的合同效力,运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或破产清算等司法手段,促进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推动产业结构绿色升级。准确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强化对能源、资源物尽其用、循环利用的司法指引。妥善审理绿色技术、碳排放权交易纠纷等案件,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0:13:38]
  • [杨临萍]:
    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法院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强化使命担当,深入推进审判工作创新,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10:15:01]
  • [杨临萍]:
    各位记者朋友,保护好、治理好长江、黄河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最高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指导长江、黄河流域各级法院以两个纪要的出台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环境司法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审判机制改革创新,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水平,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谢谢大家!
    [10:15:10]
  • [李广宇]:
    感谢杨临萍副院长的发布。现在我们有请刘竹梅庭长发布黄河流域典型案例。
    [10:15:24]
  • [刘竹梅]: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10:15:40]
  • [刘竹梅]:
    刚才杨临萍副院长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就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依法审理相关案件,统一法律适用规则,作了具体部署。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障水平,展示人民法院以司法助力大江大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所做出的努力,今天发布10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10:16:07]
  • [刘竹梅]: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0:16:58]
  • [刘竹梅]: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是水资源短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冰川、雪山、河湖湿地等黄河源头和重要水源补给地生态保护,推动提升黄河流域的水源涵养能力和水资源配置效率。如案例一刘玄龙、张建君等十五人盗伐林木案,横跨陕西和甘肃的子午岭林区是黄土高原中部最大的天然次生林区,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区,对稳定黄河水质和水量具有重要意义,被告人在子午岭腹地盗伐柏树、盗挖柏树根牟利,人民法院依法严格追究十五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展示了人民法院对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保持的保护力度。再如案例八甘肃省碌曲县人民检察院诉碌曲县水务水电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行政机关对长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水电站全面履行水资源利用监管和征缴法定职责,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切实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起到监督和引导作用。
    [10:17:57]
  • [刘竹梅]:
    二是加强黄河文化遗产司法保护。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对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民族精神至关重要。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传承、弘扬和守护中华文化遗产的作用,依法严厉惩处破坏人文遗址和文物古迹行为。如案例三陈卫强、董伟师等在古魏城遗址保护范围内盗掘古墓葬案,古魏城遗址位于山西芮城,属于黄河流域文化遗址群,遗址内分布着大量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群,是黄河流域古魏国地域文化历史的见证,人民法院对破坏古文化遗址、盗掘文物的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高额罚金,有助于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体现黄河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司法导向。
    [10:19:24]
  • [刘竹梅]:
    三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是生态脆弱,环境污染积重较深,水质总体差于全国平均水平。各级人民法院深刻认识黄河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形势的严峻性,自觉增强黄河治理的大局观和全局观,统筹运用司法手段,完善内外部协同联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如案例四买自强等六人污染环境刑事案,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对外排放废水总含铬量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严重污染黄河流域孟州段水体,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环境保护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排污有关的经营活动,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将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段提至事前,有助于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效果。再如案例九灵宝豫翔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诉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灵宝市大王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案,豫翔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在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建设鱼塘及其附属设施,该湿地保护区是黄河八个重要湿地之一,对该区域沿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严重破坏黄河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协同多部门对黄河湿地内的“四乱”现象打出有力的组合拳,为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0:22:27]
  • [刘竹梅]:
    四是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最大的短板是高质量发展不充分。人民法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国家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的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对“两高”项目生产技术绿色升级,探索创新“技改抵扣”等裁判方式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如案例六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与封丘县龙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人民法院为兼顾企业发展与环境修复,鼓励企业改进治污技术,用技改资金折抵环境修复费用,不仅确保了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如数到位,还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了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能力。再如案例五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诉山东巨野锦晨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探索了由涉事化工企业购买环境责任险折抵环境修复治理费用的责任承担方式,有效增强高风险化工企业修复生态环境的能力,最大限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10:23:23]
  • [刘竹梅]:
    各位记者朋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非一日之功。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努力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和活力,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不懈努力。
    [10:24:22]
  • [李广宇]:
    感谢刘竹梅庭长的发布。下面请各位记者结合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媒体的名称。线上的记者朋友请按举手键并举手示意。
    [10:24:55]
  • [人民法院报记者]: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请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在推动大江大河生态保护治理方面的工作进展?谢谢。
    [10:25:39]
  • [杨临萍]:
    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赴长江、黄河流域考察,对加强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作出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构建新时代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全面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牢固树立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新理念。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分别就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出专门部署,强化监督指导,全面加强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司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长江、黄河流域指导意见,并于今年3月长江保护法实施之际,印发《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上个月,发布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导意见。通过上述系列司法政策文件,明确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各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大江大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强化多元共治,全面构建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健全审判组织体系。目前,长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分别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人民法庭等专门审判机构1203个、793个,先后成立南京、兰州、昆明、郑州环境资源法庭,探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归口机制,基本实现专门化审判机构的全覆盖。完善案件集中管辖。结合流域生态系统特色,构建契合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需要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加强流域内集中管辖法院内部以及集中管辖和非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协同审判。如江苏建立“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江西依托“五河一江一湖”实行集中管辖。拓展流域司法协作。指导构建长江经济带“11+1”、黄河流域九省区和长江上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等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全流域司法协作模式基本建成。推进外部协调联动。先后与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流域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长江委、黄河委等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流域环境治理格局。
    三是促进良法善治,推动形成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规则新体系。准确理解适用法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宪法为根本遵循,正确理解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严格适用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等相关规定,全面梳理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以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为主干,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立法草案等专门立法为重点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推进流域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化。制定完善司法解释。研究起草或修订涉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环境保护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环境侵权等司法解释,加大裁判规则供给。本次会议发布的两个纪要,就是针对长江、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反映的重点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先后审理形成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三清山巨蟒峰案、长江“鳗鱼苗”案、“绿孔雀”案、“五小叶槭”案等一系列标志性案件,有力推动长江、黄河流域环境治理法治化进程。刚才,竹梅庭长发布的黄河案例,将为黄河流域相关案件的审理提供指引。下周,我院还将集中发布一批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指导性案例,请各位记者朋友关注。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着力丰富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新实践。深化环境司法公众参与。注重发挥专家辅助人、人民陪审员在环境资源案件事实查明、评估鉴定等诉讼活动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公众对流域环境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科技成果同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应用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实现诉讼事项在线跨域办理,提升数字时代流域环境司法的智能化水平。讲好流域环境法治故事。运用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发布首部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典型案例5批50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批20个,以生动的司法实践回应人民关切,增强全社会保护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谢谢!
    [10:26:15]
  • [李广宇]:
    下面继续提问。
    [10:35:22]
  • [中国环境报记者]:
    甘肃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承担着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责任。请问甘肃法院在保护黄河流域水资源和保持水土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谢谢。
    [10:35:48]
  • [席小鸿]:
    甘肃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甘肃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要首先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的重要指示,始终将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树立“保生态就是保民生”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依法支持牧区水利、小水电代燃料、黄土高原淤地坝等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二是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维护水电基站合法开发利用的同时,强化对水电基站建设管理的司法规制,配合开展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25个中小型水电站的关停整改,保障生态水下泄及下游地区的灌溉、养殖等权益。
    三是依法审理涉及流域取水、用水、采砂、保护区和功能区管理及水沙调控、河道侵占等各类行政许可、确权、处罚行政诉讼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四是防止和纠正过度开发水资源、无序取用水等行为,会同公安、检察、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治理联合行动,通过司法手段倒逼发展规模、发展结构、发展布局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谢谢大家。
    [10:36:18]
  • [李广宇]:
    下面继续提问。
    [10:38:16]
  • [科技日报记者]:
    作为黄河流域重要省份之一,请问河南法院是如何利用司法手段控制高排放高能耗项目,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谢谢。
    [10:38:32]
  • [王韶华]:
    近年来,河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黄河生态环境,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黄河生态的“高排放”行为。依法惩处黄河干流及流域水、土壤、大气等倾倒排放固体废物、污水、废气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严格环境准入管控举措,支持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坚决遏制“高排放”行为。
    二是依法引导黄河流域“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河南法院主动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刚性目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运用环保禁止令、诉讼保全等司法手段促进高耗能产业转型,支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刚刚发布的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诉某化工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就是人民法院鼓励企业改进治污技术,用技改资金折抵环境修复费用,推进节能减排、绿色清洁生产的生动案例。
    三是创新黄河司法保护机制。我们先后推出省内黄河干流、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改革,由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专门化、专业化审判;结合河南段黄河生态和治理特点,出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26条司法意见;在省内黄河流域设立16个司法保护和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司法与行政衔接机制和跨省司法联动机制,创新多元生态修复方式,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机制保障。谢谢大家。
    [10:39:13]
  • [李广宇]:
    最后一个问题。
    [10:42:34]
  • [中国审判记者]:
    请问山东法院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提升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谢谢。
    [10:42:49]
  • [张成武]:
    近年来,山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法院和山东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联合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与山东黄河河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法院与黄河河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会商,预防和化解涉黄河矛盾纠纷。建立巡回审判机制,沿黄法院设立了20处黄河巡回法庭,实现黄河流域巡回审判全覆盖、司法保护黄河零距离。建立司法修复机制,联合黄河河务等部门建立16处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二是积极参与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322件涉黄河民事案件绝大部分涉及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山东法院服务保障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理念,依法审理涉及候鸟迁徙地等野生鸟类资源保护案件,助力提升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2021年东营中院针对黄河三角洲内建设汽车试验场项目可能影响鸟类迁徙、繁衍等生态安全问题,多次召开协商会,促使汽车试验场更改原先规划,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黄河三角洲已经成为“鸟类国际机场”。
    三是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黄河三角洲所处的东营市因油而生,但油泥砂污染问题一直存在。山东法院积极探索,能动司法,为油田解决油泥砂污染问题提供司法支持。在各类案件中,通过司法手段促使油田转型升级,彻底结束了油田开发四十多年来遗留的油泥砂污染环境问题,也为企业后续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动力。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到黄河入海口视察,发表了重要讲话,极大增强了山东法院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服务与保障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时刻牢记总书记嘱托,扛牢责任、奋楫扬帆,奏响黄河“大合唱”的山东乐章。谢谢大家。
    [10:43:55]
  • [李广宇]:
    感谢杨临萍副院长、刘竹梅庭长、张成武副院长、王韶华副院长和席小鸿副院长的发布和解答,感谢各位记者的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0: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