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承办法官

庭审原告

庭审被告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1月15日14时,昌平法院审理“称姓名被擅用致补助停发 残疾人诉公司索赔2万元”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连洋。
    [14:33:00]
  • [主持人]:
    庭审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情况。
    原告徐女士系残疾人,每月享受政府的生活补助。后徐女士发现,自己的生活补助被停止发放。经查询得知,2016年开始,徐女士在被告某科技公司有800元—3000元不等的月收入,并且有纳税记录。因此2017年起民政部门停发了徐女士的生活补贴。然而徐女士从未跟被告公司建立过劳动关系。徐女士认为被告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姓名,对其造成经济损失。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21000元。
    [14:35:33]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张祎慧独任审判,书记员闫薇担任法庭记录。
    [14:37:09]
  • [审判员]:
    原告徐某,女,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1魏卓,北京市亚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2张敏,北京市亚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1鲁书田,北京市双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2张某,女,该公司员工。
    [14:37:59]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42:43]
  • [审判员]:
    今天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本院第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徐某诉被告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姓名权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祎慧独任审判,书记员闫薇担任法庭记录。现在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权利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14:43:08]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14:45:1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听清了,不申请。
    [14:45:4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2]:
    听清了,不申请。
    [14:48:5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听清了,不申请。
    [14:49:3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2]:
    听清了,不申请。
    [14:50:01]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4:50:46]
  • [原告]:
    原告徐女士系残疾人,每月享受政府的生活补助。后徐女士发现,自己的生活补助被停止发放。经查询得知,2016年开始,徐女士在被告某科技公司有800元—3000元不等的月收入,并且有纳税记录。因此2017年起民政部门停发了徐女士的生活补贴。然而徐女士从未跟被告公司建立过劳动关系。徐女士认为被告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姓名,对其造成经济损失。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21000元。
    [14:54:42]
  • [审判员]:
    原告你的诉讼请求有什么补充或变更吗
    [14:55:0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有变化,提交书面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14:55:43]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听清诉讼请求,因原告降低了诉讼请求,故不再给予你方答辩期。
    [14:56:1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听清,好的
    [14:57:42]
  • [审判员]:
    被告进行答辩
    [14:58:0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见书面答辩状
    [14:58:38]
  • [审判员]:
    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
    [14:59:0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见证据目录
    [14:59:42]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5:00:1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
    对证据2、3、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该证据可以说明被告的一个观点,这份核对报告里含被告名字的只有2016年4、5、6月,剩下的都是另一家公司,与我公司无关。
    对证据4、关联性不认可,看不到因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无法领取生活补助金
    [15:00:29]
  • [审判员]:
    被告方进行举证,并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
    [15:01:4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没有证据
    [15:02:14]
  • [审判员]:
    法庭举证质证、认证结束,对于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本庭予以确认,对于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本庭庭下继续确认,下面进行法庭询问。
    [15:02:28]
  • [审判员]:
    是否曾经与原告方存在劳动关系
    [15:02:5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没有劳动关系。
    [15:04:08]
  • [审判员]:
    之前曾经给原告有过交税信息吗。
    [15:04:3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2016年4、5、6月三个月用过原告的残疾人信息进行缴税。
    [15:04:57]
  • [审判员]:
    这个信息来源呢。
    [15:05:2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2016年4月之前经人介绍,介绍人信息已经查询不到,原告同意了使用其残疾人证,由被告公司支付原告一定金额的补偿,具体数额查询不到了。当时没有留存书面材料。
    [15:05:50]
  • [审判员]:
    被告公司是如何办理缴税信息
    [15:06:3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需要提供残疾证原件核对、复印件、身份证号,直接在网上申报。
    [15:07:14]
  • [审判员]:
    当时为什么想到以原告的信息进行缴税呢
    [15:07:3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可以享受残保金的减免。
    [15:08:01]
  • [审判员]:
    原告方回应一下
    [15:08:24]
  • [原告]:
    我没有把信息给被告。
    [15:08:41]
  • [审判员]:
    之前听过被告公司吗
    [15:08:55]
  • [原告]:
    2014年曾经在被告公司处工作一个月,后来离职。
    [15:09:1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因公司的工作人员有变动,所以没有查询到这个信息。
    [15:09:32]
  • [审判员]:
    被告公司冒用的期间段是2016年4、5、6三个月吗。
    [15:09:57]
  • [原告]:
    认可
    [15:10:17]
  • [审判员]:
    你方何时发现冒用行为的。
    [15:10:47]
  • [原告]:
    17年11月发现残疾补助金停发,原告找到民政局,民政局向我方提交了被告在从2016年的劳动所得,因为有劳动所得不属于领取残疾补助金的条件,所以停发,原告因此事多次找到民政局和残联,也给被告发过律师函,被告均未回应,直到2019年3月才重新发放。
    [15:11:03]
  • [审判员]:
    你方主张被告侵权行为导致损害后果。
    [15:11:54]
  • [原告]:
    生活补助费的停发。原告的生活补助费是从16年开始每个月800元,每月发放,之后每年递增100元,自17年11月至19年2月期间停发,共计停发16000元。
    [15:12:26]
  • [审判员]:
    民政局的查询方式是什么。
    [15:13:13]
  • [原告]:
    民政部门会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只要发现就会停发。
    [15:13:45]
  • [审判员]:
    证据2、3中其他公司的相应缴税信息是否查询过。
    [15:14:12]
  • [原告]:
    查过,甲公司已经注销,我方与甲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与乙公司也没有劳动关系,不清楚目前的公司状况。
    [15:14:33]
  • [审判员]:
    还有另案诉讼该两家公司吗。
    [15:15:13]
  • [原告]:
    没有
    [15:15:28]
  • [审判员]:
    说一下诉讼请求的依据。
    [15:15:43]
  • [原告]:
    因民政局是不定期查询的,因被告只使用三个月才导致我方停发,按照16年到19年的平均值1000元,被告使用三个月,就主张了3000元。在此期间原告为了主张自己的权利,四处奔走,导致病情加重,故主张精神损失赔偿金。
    [15:16:00]
  • [审判员]:
    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吗。
    [15:16:27]
  • [原告]:
    没有
    [15:16:4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被查询到之后民政局是如何处理,后续什么时间会继续发放。
    [15:17:02]
  • [原告]:
    民政局只要发现曾经有过经济所得就停发,后需要原告重新申请,才能重新发放残疾补助金。
    [15:18:1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甲公司在16年4、5、6月使用过原告的信息,甲公司也起了作用。
    [15:19:0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你的证据哪能显示发放的情况
    [15:19:53]
  • [原告]:
    17年11月之前每月有800元收入,11月之后没有了。19年5月28日代发补助3300元,这是19年3—5月的。
    [15:20:16]
  • [审判员]:
    代发工资是什么。
    [15:20:49]
  • [原告]:
    也是民政局发的,是护理补贴。
    [15:21:10]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
    [15:21:31]
  • [原告]:
    见书面代理词
    [15:21:5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1、我认为如果原告认为我公司盗用原告的身份信息,需提供相应的证据,2、原告在知道情况的两年后才诉讼,使本案的很多信息模糊,3、还有另两家也在占用,在另两家公司未到庭的情况下,无法说清被告在此事中的作用,4、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因此不认可原告的损失。
    [15:25:29]
  • [审判员]:
    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15:26:0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没有
    [15:26:1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没有
    [15:26:50]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15:27:1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公司认为当时已经给了原告好处了,不同意调解
    [15:27:44]
  • [审判员]:
    就原告方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庭在庭前给原告做了笔录,认为原告在诉讼期间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什么意见。
    [15:28:16]
  • [原告]:
    没有意见
    [15:28:4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认可被告有行为能力
    [15:28:58]
  • [审判员]:
    因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主持调解,双方做最后陈述
    [15:29:24]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29:5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
    坚持答辩意见
    [15:30:42]
  • [审判员]:
    原告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七日内足额缴费,逾期视为放弃诉讼请求,是否听清。
    [15:31:14]
  • [原告]:
    听清了
    [15:31:58]
  • [审判员]:
    证据原件与复印件是否核实一致。
    [15:33:19]
  • [原告]:
    一致
    [15:33:48]
  • [审判员]:
    本庭将证据原件退还原告。
    [15:34:12]
  • [原告]:
    收到证据原件
    [15:34:38]
  • [审判员]:
    休庭,看笔录签字。
    [15:34:56]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闫薇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5:36:50]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5: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