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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9:30,丰台法院“称担保公司侵权 车主起诉还款”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张馨天,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曹女士诉被告某投资担保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29:00]
- [主持人]: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09:30:10]
- [主持人]:原告曹女士起诉称,她于2010年12月到某投资担保公司办理贷款购车事宜,并先后缴纳了GPS费、担保费和风险保证金。2014年1月,曹女士还清贷款、所有的合同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曹女士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担保公司退还款,担保公司不断拖延并最终拒绝。后曹女士发现担保公司并未安装GPS,存在欺诈行为。因此曹女士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返还GPS款和风险保证金共计1万余元。[09:33:17]
- [主持人]:本案由丰台法院民二庭法官张英婷担任审判员进行审理。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39:08]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09:48:47]
- [审判员]:(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通审理原告曹女士诉被告某投资担保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民二庭法官张英婷担任审判员进行审理,书记员毕书勤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员]: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审判员]: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 审判员]: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代理人]:不申请。[09:53:41]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下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原告]:我于2010年12月到某投资担保公司办理贷款购车事宜,并先后缴纳了GPS费、担保费和风险保证金。2014年1月,我还清贷款、所有的合同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我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担保公司退还款,担保公司不断拖延并最终拒绝。后我发现担保公司并未安装GPS,存在欺诈行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车载GPS款及欺诈行为的损害赔偿金共计4600元;2、依法判令被告返还风险保证金及利息5519.80元;3、给原告开具风险保证金、车载GPS款项的正式发票;4、判令被告承担交通费500元;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增加诉求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误工费3150元。[ 审判员]:要求车载GPS款多少钱,损害赔偿金多少钱,计算依据是什么?[ 原告]:GPS款2300元,损害赔偿金2300元,欺诈行为双倍返还,庭后回去核实法条,知道有该项法律规定,但不清楚是哪条。[ 审判员]:风险保证金本金多少,利息多少,计算依据是什么?[ 原告]:本金5200元,利息319.8元,按照商业个人1年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4年3月5日算到2014年11月1日。[ 审判员]:交通费500元如何计算?[ 原告]:来回往返3次,去法院2次,去中硕1次,按照大概的数额算的,打车费用150左右一次。[ 审判员]:增加的诉求请求,误工费多少钱?[ 原告]:误工费3150元,一节课150,一天7节课,一天1050元,一共三天。[ 审判员]:关于增加的部分原告要承担增加部分的诉讼费用?[ 原告]:明白,清楚法律后果。[ 审判员]:被告方能否和其他的诉讼请求一块答辩?[ 被告代理人]:可以。[ 审判员]:被告就原告起诉的事实进行答辩。[ 被告代理人]:详见书面代理词。原告在贷款期间有2次逾期,没有按时付款,根据合同约定,有逾期不应退还风险保证金。原告未在我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进行连续续保,根据合同约定3.7.1、3.7.2、3.7.5,原告存在违约行为,应向我方支付每期8000元的违约金,增加我方保证风险且构成违约。GPS费用应为安装后不再退还。其他诉讼请求我方不应该承担。风险保证金不应退还原告,利息更不应支付。[10:02:10]
- [审判员]:下面进行证据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出示证据。[ 原告]:证据1工商变更登记记录,证明原来公司和给我开收据的公司是同一家公司。[ 审判员]:被告质证。[ 被告代理人]:无异议。认可该证据。[ 审判员]:原告举证。[ 原告]:证据2第三方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证明双方间存在合同关系。[ 审判员]:被告质证。[ 被告代理人]:认可。[ 审判员]:原告举证。[ 原告]:证据3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服务合同和附随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到24日之间,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且我已履行完毕,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第3页7.1、7.2、7.5。[ 审判员]:投保险种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原告]:一致,但被告未通知我去哪上保险。[ 审判员]:合同明确写明应在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连续办理保险。[ 原告]:被告在故意设置条款,是在故意规避保险及GPS事实,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要去上保险,我一开始没有看合同。两次逾期都只有1天,未给被告及光大银行造成任何损失。[ 审判员]:被告质证。[ 被告代理人]: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虽然没有带来实际损失,但有风险,当时存在担保风险。[ 审判员]:原告发表意见。[ 原告]:应当明确告诉我上保险,打过电话都没有告诉我。[ 审判员]:原告第一年保险在哪上的?[ 原告]:不记得在哪上的,是被告指定的保险公司,第一年和第二年是一样的,第三年不一样,好像是在人保公司。[10:22:22]
- [审判员]:原告举证。[ 原告]:证据4GPS收费款、担保费,风险保证金收据,证明被告未安装GPS款项,是欺诈行为,证明被告收了我方担保费及风险保证金。[ 审判员]:被告质证。[ 被告代理人]:给原告安装以后工作人员加上去的一句话,钱确实收了,GPS具体位置我方不清楚,只有安装人员知道,防止私自拆除,确保原告事实应当认可。庭后回去核实,有行车车况、电脑记录等证明。担保费及风险保证金无异议。[ 审判员]:庭后5天内提交证明安装GPS的相应证据,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审判员]:原告是否有证据材料证明相应的交通费和误工费?[ 原告]:没有。[ 审判员]:被告是否有证据材料提交?[ 被告代理人]:没有。[ 审判员]:双方对事实部分是否有补充?[ 原告]:要求开发票。[ 被告代理人]:发票历时四年,没法补开。[10:24:03]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坚持我方诉讼请求。[ 被告代理人]:同答辩意见。[ 审判员]: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了。[ 被告代理人]:没了。[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发表下最后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10:26:17]
- [主持人]: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张馨天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10:27:54]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0: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