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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9时,昌平法院审理“称妻子因病猝死 男子诉继女分割遗产”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连洋。[09:46:12]
- [主持人]:庭审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情况。
原告郭先生诉称:与妻子贾女士于1996年登记结婚,被告为妻子与前夫之女。2017年妻子贾女士因病猝死,生前与原告共同购买了昌平区5套房屋以及2辆汽车。2002年双方共同开设北京某空调设备公司,工商登记妻子贾女士持股90%,原告持股10%。原告认为,前述资产均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或开设,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应为原告所有,另一半为妻子贾女士遗产。现妻子去世,原告有权继承遗产的一半,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原告享有上述资产的一半份额以及妻子贾女士遗产的一半份额。[09:46:48]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卢志成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路新生、汪霞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宋丹丹担任法庭记录。[09:47:34]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09:48:47]
-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人的身份:
原告郭某,男,住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竞,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姜某(未到庭),住所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1朱敏,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2乔山山,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09:49:04]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9:52:26] - [审判长]:今天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天通苑法庭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郭某诉被告姜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卢志成与人民陪审员路新生、汪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宋丹丹担任法庭记录。现在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权利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09:52:59]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09:57:4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09:58:11]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听清了,不申请。[09:58:4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2]:听清了,不申请。[09:59:12]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09:59:3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原告郭先生与妻子贾女士于1996年登记结婚,被告为妻子与前夫之女。2017年妻子贾女士因病猝死,生前与原告共同购买了昌平区5套房屋以及2辆汽车。2002年双方共同开设北京某空调设备公司,工商登记妻子贾女士持股90%,原告持股10%。原告认为,前述资产均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或开设,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应为原告所有,另一半为妻子贾女士遗产。现妻子去世,原告有权继承遗产的一半,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原告享有上述资产的一半份额以及妻子贾女士遗产的一半份额。[10:00:17]
- [审判长]:原告你的诉讼请求有什么补充或变更吗。[10:06:5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增加:请求确认贾某名下财产为共同财产其中1/2为原告享有,遗产部分中亦有1/2为原告所享有。[10:07:20]
- [审判长]:这项请求能否确认具体哪些[10:09:1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原告已经常年没有与贾某共同生活目前可以确认的只有名下账户和公司账目下的货币现金。我们去过央行征信系统都不让查。[10:10:03]
- [审判长]:原告方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方是否需要答辩期[10:10:24]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不需要[10:10:37]
- [审判长]:被告是否收到起诉书。[10:10:54]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收到。[10:11:20]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对原告起诉的理由、事实及诉讼请求进行答辩。[10:11:33]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原告应先偿还完对外债务后依法分割遗产,详见答辩状。[10:11:52]
- [审判长]: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10:12:1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证据1、公安机关鉴定结论书
证据2、公安机关死亡调查结论,证据1、2共同证明贾某于2017.11.21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
证据3、结婚申请书,复印于某区档案馆,证明原告与贾某婚姻关系。
证据4、机动车登记证1
证据5、机动车登记证2
证据6、某小区房屋所有权登记证
证据7、某小区所有权证
证据8、某小区房屋所有权证
证据9、某小区房屋所有权证
证据10、某小区房屋所有权证
证据11、北京某空调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资料
证据4-11共同证明原告与贾某的共有财产取得时间与财产状况,基于被告方今天答辩现补充证据12
证据12、北京市某区法院行政判决书2份,用于证实原告与贾某已经分居多年,期间贾某曾经指使他人冒用原告身份办理离婚登记,同样冒用身份办理复婚登记,该冒用行为所导致的离婚和复婚行政行为均已被撤销。
原代:证据6、8、9、10均没有原件,证据6、8、9、10在债权人处和抵押权人处。
以上证据证明目的同证据目录所载。[10:13:06] - [审判长]:被告质证[10:18:01]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对证据1、2、真实性关联性予以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对证据3、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均认可。
对证据4、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均认可。
对证据5、6、8、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不认可证明目的。机动车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贾某个人财产,答辩人无法确认。
对证据7、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均认可。
对证据11、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认可。
对证据12、真实性认可,该证据证明被继承人于2014.8.27与原告登记离婚,2014.11.15进行复婚,后被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期间被继承人和原告仍是夫妻关系。[10:18:24] - [审判长]:被告举证[10:19:42]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证据1、 离婚登记申请书,财产协议书,被继承人于答辩人为母女关系。
证据2、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
证据3、机动车行驶证,证据2、证据3原告名下车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属于贾某。
证据4、北京市某法院民事判决书、最高额不动产抵押典当合同。
证据5、个人循环借款合同,证明贾某欠付200万元当金并承担违约金,2、被继承人贾某欠付工行贷款180万元;3、上述贾某借款用途为经营。系被继承人与原告的共同债务。
证据6、微信转账记录,证明被告通过其丈夫肖某的微信向原告转账5万元作为被继承人贾某的丧葬费用。
证据7、协议书、收据。证明被告委托案外人徐某以2.6万元价格购买北京某墓地。作为被继承人墓穴。
证据2、证据3的原件在原告处。证据4不动产典当合同和个人循环借款合同应该也在原告处。
以上证据证明目的同证据目录所载。[10:20:01] - [审判长]:原告质证。[10:25:0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对财产协议书无法判断。但认可被告和贾某是母女关系。
对证据2、三性均认可。
对证据3、被告没提供原件而且事实该面包车已经由被告转卖给他人。建设银行卡认可。
对证据4、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判决书第10页本院认为部分,原被告作为贾某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对贾某生前债务进行清尝,这句话说明生效判决是因为原告系贾某法定继承人而承担义务,并不是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书第10页倒数第六行,并不知晓涉案房屋是原告、姜某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对共同财产进行了认定。第12页判决主文第一条被告姜某原告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继承范围内承担返还责任,也就是原告就贾某所对外负有的债务均仅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对证据5、真实性没异议,证明目的有异议该借款合同发生于2017年9月而原告与贾某在十余年前已经分居借款合同第31条仅写明,借款目的为经营,不能说明该债务系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目的的债务。
对证据6、真实性认可,但同时说明在该葬礼所收取的礼金均由姜某收取,所转账的5万元已经在葬礼中花费。
对证据7、真实性无法判断,该证据不能证明被告所主张的证明目的,未见被告与徐某之间的资金往来证据,贾某的墓址确实在某公墓但不知道具体号码。[10:25:51] - [审判长]:双方还有无补充证据[10:28:4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对今天答辩人提交的意见我庭后提交证据。[10:29:01]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没有。[10:29:20]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原件退还自行保管,庭后三日内补交复印件,未按时提交视为没有举证,听清了吗。[10:29:4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听清了,收到证据原件。[10:29:55]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听清了,收到证据原件。[10:30:14]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询问。先审查继承主体,贾某父母情况[10:30:3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都不在了,大概2010年她母亲去世,她父亲2005、2006年去世,都在北京去世,我这没相关证据。[10:30:52]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有一份判决里写了这个。[10:31:17]
- [审判长]:被告方有无证据[10:31:30]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在一系列诉讼中我记得法院查明过证据我现在找不着,对于原告说死亡时间我们也不是很确定。[10:32:2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被告证据4判决书的第九页提到了贾某父母死亡情况。[10:32:51]
- [审判长]:原告你与贾某婚后有无生育子女[10:33:0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没有[10:33:43]
- [审判长]:姜某是否是独生女[10:34:10]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是。[10:34:26]
- [审判长]:贾某还有无其他子女[10:34:5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没有。也没有抱养的。[10:35:05]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据我们所知没有了。[10:35:29]
- [审判长]:财产,典当行的债务问题是否已经进入执行阶段[10:35:4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在法院执行,现在到了拍卖阶段,还没收到消息。只拍卖某小区这一套。[10:36:12]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只知道进入拍卖程序,某小区这套,其他没有。[10:36:57]
- [审判长]:拍卖这一套够清偿债务吗[10:37:20]
- [原告]:估计应该够了。[10:37:43]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典当行的应该可以了[10:38:14]
- [审判长]:工行债务[10:38:35]
- [原告]:1月20日开庭已经申请仲裁了。[10:39:14]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认可,原被告都是当事人。[10:39:28]
- [审判长]:还有无别的债务[10:39:5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听说是有的,跟朋友的借款还有她去世之后银行打过来电话,但具体数目都不详。[10:40:15]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不了解[10:40:43]
- [审判长]:工行债务用什么作抵押[10:41:03]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三套房屋现在银行抵押,工行享有抵押权。[10:41:17]
- [原告]:不认可工行享有抵押权,我们对抵押合同效力有异议,抵押权有登记但没见到证据所以不能确认呢。[10:41:35]
- [审判长]:某小区房屋谁购买的[10:42:04]
- [原告]:我跟贾某一起购买的[10:42:34]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认可[10:42:51]
- [审判长]:该房屋有无抵押[10:47:02]
- [原告]:没有抵押。[10:47:23]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认可。[10:47:42]
- [审判长]:原告举证的两辆汽车示范是夫妻共同财产[10:48:01]
- [原告]:是。[10:48:39]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森林人是共同财产,宝马不清楚,上面只写了贾某一个人的名字,是否是婚前购买我们无法得知。[10:49:00]
- [审判长]:有无抵押[10:49:47]
- [原告]:我那个森林人没有抵押。[10:50:27]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宝马也没有。[10:50:48]
- [审判长]:两部车谁在使用[10:51:01]
- [原告]:森林人我在用[10:51:25]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宝马在被告这里。[10:51:40]
- [审判长]:空调公司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0:52:0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是,该公司名下应该有资产,但原告仅持股10%,在贾某去世后原告好像看有部分资产,后来贾某去世后就不知道了。[10:52:37]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是否有资产需要跟被告核实。[10:53:59]
- [审判长]:该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吗?近来该公司是否有实际经营行为?[10:54:26]
- [原告]:是的,就我和贾某两个股东,在贾某去世前该公司还在经营中,贾某经营主要业务室空调净化器等一些设备的销售[10:55:01]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认可,该公司就他们俩股东。[10:56:09]
- [审判长]:贾某死亡的原因。[10:56:29]
- [原告]:贾某她在公司有一天徐某晚上6点多给我打微信说贾某身体不好说挺厉害的,我说怎么不叫120,她说叫了但看着非常不好,我还没到在路上我就公安报案,到了以后120也到了但人已经没了就躺在办公室,120说已经死了,后来公安局刑侦队等来人,2017年11月21日晚上我到那7点多,我到了现场有其他亲属,姜某也到了。[11:01:05]
- [审判长]:医生有说什么原因[11:05:49]
- [原告]:公安局说的猝死。再具体就没有了。[11:06:07]
- [审判长]:徐某是谁[11:06:24]
- [原告]:我事后知道的是公司文秘但我跟这个人没有来往和接触。公司那种情况是肖某就是姜某的老公在和贾某经营公司。[11:06:46]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我们只知道贾某是猝死,徐某确实是公司文秘,代替姜某购买的墓地。[11:07:51]
- [审判长]:贾某生前有无遗嘱[11:08:22]
- [原告]:没有见到。在事发之前半年多没有联系[11:08:51]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没有[11:09:17]
- [审判长]:公司的面包车去向[11:15:47]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经与当事人核实,确实卖了。原告委托肖某卖的。卖了5000元。[11:16:1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这个车是公司日常使用,登记在原告名下贾某去世之后,肖某要求出售原告同意了,卖价多少不清楚。[11:16:53]
- [原告]:给了我5000元认可[11:17:31]
- [审判长]:卖掉以后又买新车了吗[11:17:48]
- [原告]:我朋友把车牌借走了买新车[11:18:04]
- [审判长]:告知被告车已经卖不能再分[11:18:16]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听清了。[11:18:29]
- [审判长]:某小区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协商还是评估?[11:18:55]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协商。能折价就折价吧。[11:19:46]
- [原告]:可以协商,和其他遗产一起折价。现在债务纠纷涉及到了遗产范围的确定。我们的意思确认份额。[11:20:11]
- [审判长]:被告方提到股票[11:21:21]
- [原告]:我那个因为老不动现在处于休眠状态,庭后我开证明提交法庭。[11:21:35]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我与当事人核实了,今天可以当庭去顶车辆、房产遗产的份额。[11:23:20]
- [原告]:我们可以约定金某的继承来抵某小区的房产,希望在目前现有的遗产范围内我们以某小区的房产之外的其他资产中我们所能继承的份额和共有财产。[11:24:21]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同意调解。[11:27:2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现在是贾某在分居期间背负的债务,却要用原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现在情况是原告自己买的房子现在也要拿一半来承担债务。[11:28:00]
- [审判长]:提供线索[11:31:2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名字身份和账户,还有公司账目变动现在只能提供 这些线索。[11:31:39]
- [审判长]:双方就本案的事实是否还有补充[11:32:48]
- [原告]:没有。[11:33:13]
- [被告 被告人代理人1]:没有。[11:33:39]
- [审判长]: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11:33:53]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宋丹丹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1:35:29]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1: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