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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14时,石景山法院审理“原告起诉姓名权被侵犯 诉至法院维权”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姓名权纠纷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4:07:39]
- [主持人]:依法公开审理的“原告起诉姓名权被侵犯 诉至法院维权”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吴朝辉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于冰担任法庭记录。[14:08:02]
- [主持人]: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诉称,原告从没有委托任何人设立被告公司,并且原告与被告公司也无任何合作关系。原告因被告公司涉诉,才得知本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原告对于被告公司设立、经营及变更过程毫不知情。事发后,原告调取了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通过字迹比对,发现工商登记资料有关原告的签字的均系伪造。原告并不具有出资成为被告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显然是被告伪造原告签名并冒用原告身份信息进行公司的变更登记,据此,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权益。故诉至法院。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14:08:17]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14:08:45] - [审判员]: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14:09:45]
- [原告 王某、屈某]:原告:王某,男, 1958年4月18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14:10:10]
- [原告 屈某]:原告:屈某,男, 1954年1月31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14:10:26]
- [被告]:被告: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晶彤,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律师。[14:13:55]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14:17]
- [各方当事人]:无异议。[14:14:29]
- [审判员]:法庭对上述各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核对完毕,报告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准予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王某、屈某与被告某科技开放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吴朝辉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于冰担任法庭记录。[14:29:48]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各方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14:30:07] - [各方当事人]:听清楚了,不申请。[14:30:20]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14:30:31]
- [原告 王某、屈某]: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姓名权,立即纠正其关于股东登记的信息;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其他诉讼费用。事实理由:北京天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5日,股东为王某、屈某和李某,注册资本为1000万。事实上,原告从没有委托任何人设立天某公司,并且原告与被告天某公司也无任何合作关系。原告因被告天某公司涉诉,才得知本人王某成为该公司股东,原告对于被告天某公司设立、经营及变更过程毫不知情。事发后,原告调取了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通过字迹比对,发现工商登记资料有关原告的签字的均系伪造。综上,原告并不具有出资成为天某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显然是被告伪造原告签名并冒用原告身份信息进行公司的变更登记,据此,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权益。
原告对自己的姓名有权决定、使用或改变,他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冒用原告身份信息,将原告登记为股东,已经属于严重侵害原告姓名权的侵权行为,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诉至贵院,望判为所请。[14:30:51] - [审判员]: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14:31:18]
- [被告]: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原告表达歉意。[14:31:28]
- [审判员]:原告就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举证。[15:00:13]
- [原告 王某、屈某]:(提交)证据1、指定委托书,证明;证据2、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证据3、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证据4、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上证据证明王某、屈某签名不是原告本人书写,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15:01:25]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来源、证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有无异议?[15:01:32]
- [被告]:(阅)对证据1—4、真实性、证明目的、关联性认可。[15:01:38]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15:01:46]
- [被告]:无。[15:01:51]
- [审判员]:下面法庭进行询问,被告公司曾用名为?[15:01:58]
- [被告]: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2:08]
- [审判员]:公司的性质为?[15:02:13]
- [被告]:有限责任公司。[15:02:20]
- [审判员]:设立工资时,股东依据工商载明的是?[15:02:33]
- [被告]:李某、王某、屈某。注册过程是李某找的中介所做的,工商登记中李某的签字也不是真实的。[15:02:39]
- [审判员]:原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李某是否认识?[15:02:45]
- [原告 王某、屈某]:不认识。[15:02:51]
- [审判员]:二人的职业是?[15:03:15]
- [原告 王某]:大学的职工,是后勤管理人员,于2018年退休的。[15:03:46]
- [原告 屈某]:大学的职工,是后勤管理人员,于2014年退休的。[15:04:00]
- [审判员]:二原告回去提交社保记录或单位工作证明。[15:04:07]
- [原告 王某、屈某]:好的。[15:04:12]
- [审判员]:身份证是否丢失过?[15:04:20]
- [原告 王某、屈某]:没有。[15:04:25]
- [审判员]:如何使用身份证的?[15:04:32]
- [被告]:李某当时为了成立公司,需要北京户口的身份证,李某就找了朋友,那个朋友找到了原告二,又找到了中介。[15:04:38]
- [审判员]:身份证出借给别人了吗?[15:04:45]
- [原告 王某]:10多年了,出借给了朋友。朋友姓白,现在也找不到了。[15:04:52]
- [原告 屈某]:我与王某是一样的。单位食堂的一个朋友又介绍一个朋友,说借身份证,没说干什么。[15:04:59]
- [审判员]:是否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15:05:23]
- [原告 王某]:没有,根本就不知道。清算的时候才知道我们被注册成了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15:05:35]
- [原告 屈某]:没有。谁出的起几百万,现在也出不起。没有实际出资。[15:05:44]
- [审判员]:法院调取了工商登记的材料,20页有一个投资人入资情况,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是否认可?[15:05:57]
- [原告 王某]:对工商登记载明的内容无异议,真实性无异议,但我们不清楚。没有出资过,没有那么多钱。[15:06:04]
- [原告 屈某]:同王某的意见。没有出资过,没有那么多钱。[15:06:11]
- [被告]:真实性认可,钱是李某这边付的手续费,中介给做的。[15:06:19]
- [审判员]:现在被告公司的情况是?[15:06:25]
- [被告]: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了,因为李某作为股东没有参与程序上的内容。[15:06:33]
- [审判员]:二原告参加了?[15:06:42]
- [原告 王某、屈某]:去了。[15:06:48]
- [审判员]:在清算中怎么陈述的?[15:07:05]
- [原告 王某]:我们说不知道。[15:07:11]
- [审判员]:债权人是否认可?[15:07:17]
- [原告 王某、屈某]:不知道。[15:07:34]
- [审判员]:二原告主张本案被告公司什么行为侵犯了你们的姓名权?[15:07:45]
- [原告 王某、屈某]:我们不知道注册的事。[15:07:50]
- [审判员]:法庭调查到此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5:07:56]
- [原告 王某]:坚持诉讼请求。[15:08:13]
- [被告]:坚持诉讼请求。[15:08:18]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5:08:25]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5:08:37]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可私下进行调解,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原告陈述最后意见。[15:08:47]
- [原告 王某、屈某]:坚持诉讼请求。[15:08:53]
- [审判员]:被告陈述最后意见。[15:09:00]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5:09:09]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15:09:16]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15:09:50]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