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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9时,房山法院审理“妻子生前欠款48000元未还 债权人起诉丈夫用遗产清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9:39:32]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陈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妻子生前欠款48000元未还 债权人起诉丈夫用遗产清偿”案。[09:39:53]
- [主持人]: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40:31]
- [主持人]:下面介绍一下“妻子生前欠款48000元未还 债权人起诉丈夫用遗产清偿”案的案情:
原告窦某阔、窦某香、窦某丽诉称:2013年4月三原告借钱给窦某平(2017年11月19日去世)50000元,窦某平生前未偿还,后三原告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由窦某平与姜某军之子姜某(2019年2月17日去世)给付三原告50000元。姜某生前给付2000元,剩余48000元未给付。姜某生前从其父亲姜某军(2017年6月15日因死亡注销户口)处继承了一套房产,现由其配偶被告曹某继承。三原告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被告曹某继承姜某的财产时应优先偿还其生前债务,故将被告曹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曹某归还三原告借款48000元。
案件亮点:本案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具有一定代表性。[09:41:35] - [主持人]:该案由本院审判员李小芹独任审理,安雪担任书记员。[09:42:34]
- [主持人]: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09:43:51]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09:44:01] - [审判员]: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首先由原告陈述自己单位的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代理权限。(略)[09:44:21]
- [审判员]: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44:38]
- [原告 三原告]:无。[09:44:46]
- [被告]:无。[09:45:01]
- [审判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窦某阔、窦某香、窦某丽与被告曹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李小芹独任审判,书记员安雪担任法庭记录。如果你们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09:45:09]
- [审判员]: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09:49:56]
- [原告 三原告]:不申请回避。[09:50:01]
- [被告]:不申请回避。[09:50:12]
- [审判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都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当事人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服从法庭的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原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以拘传或者缺席判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09:50:17]
- [审判员]:当事人听清楚了吗?[09:50:30]
- [原告 三原告]:听清楚了[09:50:39]
- [被告]:听清楚了[09:50:47]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方陈述起诉事实、理由和请求。[09:50:54]
- [原告 三原告]:宣读起诉书,姜某军(2017年6月15日因死亡注销户口),窦某平(2017年11月19日去世)。姜某军与窦某平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共生有子女一人,姜某(2019年2月17日去世)。2013年4月三原告借给窦某平5万元,窦某平生前未偿还,后三原告起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由姜某给付三原告欠款5万,姜某已给付了三原告2千,剩下的4万8未给付。但姜某于2019年2月17日因病去世,姜某生前从其父亲处继承了一套房产,现姜某的遗产由其配偶本案被告曹某继承,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继承姜某的财产同时应用姜某的财产有限偿还其生前债务,故三原告诉至法院,请支持诉讼请求。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三原告借款48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09:52:02]
- [审判员]: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起诉书一致吗?[09:53:27]
- [原告 三原告]:一致[09:54:20]
- [审判员]:被告归还原告4万8,是在什么范围内要求偿还?[09:54:41]
- [原告 三原告]:在继承姜某遗产范围内。[09:54:57]
- [审判员]:原告对诉讼请求有增加、放弃、变更的吗?[09:55:14]
- [原告 三原告]:没有[09:55:27]
- [审判员]:被告方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09:55:33]
- [被告]:不是姜某欠原告钱。这欠钱,是原告拿来给姜某母亲看病的钱。之前调解的内容,是在我劝阻下,姜某来签的字。姜某去世前无任何遗产,我没有继承姜某任何东西。我本人没有义务偿还。[09:55:43]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答辩什么意见[09:56:23]
- [原告 原告一]:卖房的钱,在被告那呢。[09:56:34]
- [被告]:房子在姜某去世前就已经处理了。房屋,不是我处理的,我也无权处理。[09:56:50]
- [审判员]:这房屋的位置是?[09:57:08]
- [原告 三原告]: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某处。[09:57:21]
- [审判员]:这房屋是姜某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09:57:43]
- [被告]:这房,是姜某婚前财产。[09:57:56]
- [原告 三原告]:对。[09:58:13]
- [审判员]:这房卖了多少钱?[09:58:25]
- [被告]:107万[09:59:35]
- [审判员]:卖房的时间?[09:59:45]
- [被告]:2018年12月中旬。2019年1月20日之前就过户完毕了。过户到王某某名下了。[09:59:56]
- [审判员]:卖房的钱用了什么?[10:00:13]
- [被告]:还账大约用了60多万。治病,花了20多万。[10:00:21]
- [审判员]:这钱,还剩多少?[10:00:39]
- [被告]:赔偿房产钱,赔了10多万,因为第一次签订了合同,但没有过户,赔偿了第一次买房的人13万5。等于,卖了2次这房。最后剩了不到6万元钱。还有办后事,买墓地,我还花了3万5。到最后我们家还添了钱。[10:00:50]
- [审判员]:还账是什么?[10:01:09]
- [被告]:是姜某找外面其他人借的钱。[10:01:29]
- [审判员]:有无证据?[10:01:51]
- [被告]:借条都撕了。[10:02:13]
- [审判员]:什么时候还账的?[10:02:25]
- [被告]:是在姜某生前就还了。[10:02:39]
- [被告]:到现在,姜某的帐,还没有还清,京东白条,说我是她丈夫让还钱。[10:02:55]
- [审判员]:对被告陈述的卖房的情况、过户情况三原告认可吗?[10:03:48]
- [原告 三原告]:对1月20日已过户到其他人名下,我们认可,是之后我们知道了的[10:03:52]
- [审判员]:姜某去世时间?[10:04:44]
- [原告 三原告]:2019年2月17日。[10:04:54]
- [审判员]:姜某有无其他继承人?[10:05:03]
- [原告 三原告]:姜某,还有一个爷爷,还在世,但爷爷放弃了。[10:05:40]
- [审判员]:姜某父母在姜某前、后去世?[10:06:04]
- [原告 三原告]:父母都是在姜某去世前去世的。[10:06:20]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举证,被告方发表质证意见?[10:06:31]
- [原告 三原告]:提交证据:
1、2018京0111民初6085号民事调解书。证明,我起诉过姜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现在,已还了2千了还剩下4万8,没有给。
2、2018年4月11日调解审核笔录、人民调解员笔录。证明,姜某签字了,承认欠钱了,现在不还。之前,曹某说,姜燕某的丧葬费4月份下来后,给我们打来,是说承认慢慢还给我们。我们怕找不到他,现在起诉的。[10:06:40]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10:07:17]
- [被告]:对原告证据真实性认可。但,都是姜某活的时候签的字,都是姜某签的字。我是答应姜某去世后,还他们钱,但我不欠他们钱,现在起诉到法院了,我不同意还了。[10:07:31]
- [审判员]:姜某丧葬费多少钱?[10:07:54]
- [被告]:5千。现在还没有拿到呢[10:08:05]
- [原告 原告一]:调解的时候,有笔录中,有他说的房子卖了后,一次性给清,现在房屋已经卖了。[10:08:16]
- [原告 原告三]:被告说钱花了,还债什么的,得有证据。[10:08:32]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提交。[10:08:47]
- [被告]:无[10:08:56]
- [审判员]:和被告释明,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有证据,提交。[10:09:02]
- [审判员]:姜某去世后,还有无其他财产?遗产?[10:09:14]
- [原告 三原告]:没有。就那一处房。[10:09:28]
- [原告 原告二]:窦某平生病的时候,是姜某和我们借的。[10:09:39]
- [审判员]:双方在事实部分有无补充?[10:09:56]
- [原告 三原告]:没有。[10:10:05]
- [被告]:我没有继承任何东西。我自己本人没有义务偿还这些东西。其他的没有补充了[10:10:14]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分别发表辩论意见?[10:10:24]
- [原告 三原告]:去世法庭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的东西,现在为什么不承认,现在又说没有义务还了。去年调解的时候说了,房屋卖了后一次性给清。当时调解的内容,是考虑的姜某的情况才调解的。现在姜某没有了,房屋也出卖了。不管是谁卖的房,钱也是在被告手中呢。请法庭支持原告诉讼请求。[10:17:07]
- [被告]:什么叫遗产,姜某死后遗留的是遗产,姜某生前的不叫遗产。我本人,也没有继承任何东西。我们家在对姜某治病的时候,添了不少钱,姜某的后事也是我们家弄的。现在,姜某的丧葬费我也没有拿到。去年调解,我也仅仅是委托人,所有的意愿都是问过当事人的,不是我做的承诺。[10:17:33]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鉴于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下面双方当事人发表最后的意见。[10:18:03]
- [原告 三原告]:坚持诉讼请求。没有其他意见。[10:18:14]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和辩论意见。我没有继承任何东西,我没有义务还他们。[10:18:23]
- [原告 原告三]:去年虽然被告是代理人,但是双方达成了调解,现在房屋卖了,卖了房屋需要把钱还了,调解书上写着呢,只要房屋卖了,就一次性给清,被告又说没有继承遗产,那钱去哪了。[10:18:36]
- [审判员]:双方还有新辩论意见?[10:18:53]
- [原告 三原告]:无[10:19:06]
- [被告]:无[10:19:12]
- [审判员]:本次庭审结束,本案笔录不当庭宣读,当事人可在5日内前来查阅。本案不当庭宣判,宣判日期另定,现在休庭[10:19:18]
- [审判员]:当事人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10:19:27]
- [主持人]: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本院书记员安雪提供庭审记录,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10:19:41]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