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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16时,昌平法院审理“称借车后长期不还 多年好友对簿公堂”案
- [主持人]:庭审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情况。
原告张先生诉称:2007年11月,被告刘先生因生活需要,向张先生提出借用其名下小汽车,并约定用一段时间就还给张先生。考虑到与刘先生是同事和好朋友关系,就将车借给了他。直到2010年,北京车牌摇号政策出台,张先生要求刘先生返还车辆,刘先生多次推脱,始终不愿返还。原告张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先生返还其名下的小汽车。[17:18:28]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张祎慧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赵秀景、王秋华依法共同组成合议庭,本院书记员闫薇担任法庭记录。[17:20:10]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17:21:00]
-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人的身份。
原告张某,男,住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杨昱,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洪林,北京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男,住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曾威,北京京驰律师事务所律师。[17:21:35]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22:52] - [审判长]: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刘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案载定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张祎慧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赵秀景、王秋华依法共同组成合议庭,本院书记员闫薇担任法庭记录。
宣布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程序。
原、被告双方是否听清上述权利和义务,你们双方对法庭的组成人员是否请求回避?[17:23:3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听清了,不申请回避。[17:27:1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17:27:21]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17:27:3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2007年11月,被告刘先生因生活需要,向张先生提出借用其名下小汽车,并约定用一段时间就还给张先生。考虑到与刘先生是同事和好朋友关系,就将车借给了他。直到2010年,北京车牌摇号政策出台,张先生要求刘先生返还车辆,刘先生多次推脱,始终不愿返还。原告张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先生返还其名下的小汽车。[17:27:47]
- [审判长]:原告你的诉讼请求有什么补充或变更吗?[17:28:0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没有。[17:28:10]
- [审判长]:被告是否收到起诉书?[17:28:2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收到。[17:28:45]
- [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17:28:5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1、涉案车辆是被告于03年花2万元购买的,现在车辆已经出售了,不具备返还原物的条件。2、如果是借用为什么把车辆的绿本给被告,且这么多年都没有要车。3、被告名下有十多辆车,根本不缺车,不存在借车的事。[17:29:03]
- [审判长]: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17:30:5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见证据目录。[17:31:08]
- [审判长]:被告质证。[17:31:2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对证据2、真实性认可,关联性不认可。[17:31:37] - [审判长]:被告方进行举证,并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17:31:5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没有证据。[17:32:02]
- [审判长]:法庭举证质证、认证结束,对于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本庭予以确认,对于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本庭庭下继续确认。进行法庭询问。[17:32:10]
- [审判长]:车辆购买的情况说一下。[17:32:1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02年5月17日购买,42800元购买,登记在原告名下。购买后一直原告使用,07年11月转给被告使用,因被告当时没有车辆,免费借给被告使用,一直使用至今,本来是使用一段时间,10年原告又买了一辆车,现在原告的女儿没有车使用,从16年开始要求被告返还,被告一直未返还。[17:32:2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02年5月17日购买,42800元购买,登记在原告名下。08年被告开始使用车,原告08年要另外买车,是被告找人介绍的,买新车时钱不够,准备以1.6万元把涉案车辆卖给被告,因关系很好,被告实际出资2.5万元购买了,因当时车牌照没有限制,且关系好就没过户,在15、16年时被告的朋友的客户看上涉案车辆,之后就以5000元出售了。现在车辆由该客户使用,姓名不清楚,没有签合同,没有留存身份信息。[17:32:55]
- [审判长]:出售的情况和原告提过吗?[17:33:1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车辆出售时和原告说过要过户,但是该客户没来,这事就不了了知了。[17:33:27]
- [审判长]:你和原告买卖车辆时,车辆的其他的手续呢?[17:33:4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车辆的行驶证、钥匙、登记证书都在我方手里。[17:33:51]
- [审判长]:发票呢?[17:34:0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时间太长了,记不清楚了。[17:34:1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行驶证和钥匙是随车的,在被告处的。登记证书在我手里,我提交的证据,证据原件都在我手里。[17:34:25]
- [审判长]:你方能提供登记证书的原件吗?[17:34:4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回去找找。[17:41:3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19年1月14日我们曾在被告住所看到过这这辆车,补充提交照片,照片是用手机拍摄的,当庭展视,拍摄时间是19年1月14日。[17:41:46]
- [审判长]:被告质证。[17:41:5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庭后核实。[17:42:07]
- [审判长]:限被告一周内提交书面的核实意见,是否听清?[17:42:1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17:42:35]
- [审判长]:车辆的现价值是多少?[17:42:4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2000元。[17:43:12]
- [审判长]:返还不能考虑赔偿吗?[17:43:2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不考虑赔偿,坚持要求返还车。[17:43:34]
- [审判长]: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内容吗?[17:43:4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没有。[17:43:5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没有。[17:43:56]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17:44:0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坚持诉讼请求。[17:44:1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17:44:2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愿意调解?[17:44:3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我们就要车就行了。[17:44:3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我回去和当事人协调一下。[17:44:51]
- [审判长]:车辆后续的年检和保险是由谁承担的?[17:47:5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都是被告自己出钱的。[17:48:0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庭后核实。[17:48:12]
- [审判长]:证据2是什么?[17:48:2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07年08年的养路费是原告交的,后续的费用是被告自己交的。[17:48:36]
- [审判长]:你们和购买人交接了什么手续?[17:48:4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车钥匙和行驶证,是否交接了登记证记不清楚。[17:48:57]
- [审判长]:向原告购买车时,为什么没要车辆其他的票据?[17:49:0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当时关系好,就要了登记证。[17:49:18]
- [审判长]:你方向原告购车时的费用如何支付的?[17:49:2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现金支付。[17:49:36]
- [审判长]:你方向公安局报过车辆失踪吗?[17:49:4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没有,知道车在被告处。[17:50:00]
- [审判长]: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本庭不再主持调解,双方做最后陈述。[17:50:0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坚持诉讼请求。[17:50:1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17:50:26]
- [审判长]:证据原件与复印件是否核实一致?[17:50:3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一致。[17:50:45]
- [审判长]:本庭将证据原件退还原告。[17:50:5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收到证据原件。[17:51:02]
- [审判长]:休庭,看笔录签字。[17:51:17]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闫薇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7:57:35]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7: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