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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9时,丰台法院审理“出租房屋莫名被出售 造成损失诉归还”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9:02:37]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王淑贞,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张先生、席女士诉张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03:13]
- [主持人]: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09:05:17]
- [主持人]:原告张先生起诉称,2002年拆迁,张先生祖父母、父母及张先生分得包括涉案房屋在内的两套房屋。经约定涉案房屋由原告一张先生、原告二张先生母亲及父亲三人居住。2006年,张先生父亲将房屋出租给被告张某,租期十二年,现已到期,但被告尚未归还房屋。2018年年初,小区需要安装门禁。原告在办理门禁卡时发现该房屋已被出售,购买方为被告张某。原告一与原告二从未签署任何买卖协议,且涉案房屋作为回迁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出售,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一与原告二对涉案房屋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房屋。[09:05:29]
- [主持人]:本案由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法官刁彤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06:06]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09:06:41]
- [审判长]: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09:07:44]
-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09:07:55]
-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先生、席女士诉被告张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卢沟桥法庭法官刁彤担任审判长,会同本院人民陪审员肖进华、谷玉珍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焦语晨担任法庭记录。[09:08:12]
- [审判长]: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09:09:43]
- [审判长]: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09:09:5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不申请。[09:12:10]
- [被告]:不申请。[09:12:20]
-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明确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10:41:4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2002年拆迁,张先生祖父母、父母及张先生分得包括涉案房屋在内的两套房屋。经约定涉案房屋由原告一张先生、原告二张先生母亲及父亲三人居住。2006年,张先生父亲将房屋出租给被告张某,租期十二年,现已到期,但被告尚未归还房屋。2018年年初,小区需要安装门禁。原告在办理门禁卡时发现该房屋已被出售,购买方为被告张某。原告一与原告二从未签署任何买卖协议,且涉案房屋作为回迁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出售,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一与原告二对涉案房屋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房屋。[10:44:22]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陈述答辩意见。[10:47:31]
- [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原告陈述与事实不符,2006年2月我与张先生父亲和席女士还有证人,买的这房子,当时双方是自愿的,中间人找到我,我是买的房子,有合同,当时是54万人民币,在2006年在这个小区54万已经不低了,我是一次性全款支付给张先生父亲的。54万均是转账,银行转账,分两笔转的,一笔45万,一笔9万。席女士是知道这事的,我们都是一个地方的人,很多人都知道他们家要卖房子。当时的买卖合同是张先生父亲出具的。[10:47:42]
- [审判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双方听清楚了吗?[10:57:4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听清楚了。[10:58:12]
- [被告]:听清楚了。[10:58:22]
- [审判长]:下面由双方当事人出示证据资料,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首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说明证据名称、证明内容,明确证明目的。[10:58:2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证据1拆迁补偿协议书,证明涉案房屋系被拆迁户回迁住房,二原告均是被拆迁户成员,其享有该涉案房屋的物权。[10:58:40]
- [审判长]:被告发表质证意见。[10:58:54]
- [被告]:证据1我知道,真实性认可。[10:59:05]
- [审判长]:向双方核实,拆迁协议中房屋是否是现在诉争的房屋?[10:59:2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是,认可。[11:00:51]
- [被告]:是,认可。[11:01:06]
-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11:01:1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证据2产权人立约,证明涉案房屋在被拆迁户全户成员中作出产权划分,涉案房屋由张先生父亲以及二原告所有。二原告对房屋拥有合法的财产权利。[11:07:36]
- [审判长]:被告发表质证意见。[11:07:55]
- [被告]:证据2认可。[11:08:06]
-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11:08:1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证据3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登记卡,证明被拆迁户成员之一张先生父亲死亡(2011年4月7日去世),涉案房屋物权人只有二原告。[11:08:28]
- [审判长]:被告发表质证意见。[11:09:00]
- [被告]:我知道张先生父亲死亡,具体时间不知道。[11:09:15]
- [审判长]:原告是否举证完毕?[11:09:3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完毕。[11:09:50]
- [审判长]:对于被告所发表的质证意见,原告有无补充意见发表?[11:10:0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有。1.对于被告所称市场价格,依据拆迁补偿与回迁协议约定的,涉案房屋是48.948万元,前提是这个价值是给被拆迁户的,是政府优惠 ,时间是2002年7月,在2002年7月拆迁补偿的价格就已经是48.9万元,到2006年以54万出售,不符合市场价格,请法庭调查2006年同类房屋同位置的是否是54万,据我们了解2006应该在180万左右。
2.被告称是通过中间人介绍双方自愿买卖,本案张先生父亲已经不在世,无法核实是否自愿,原告对买卖合同真实性存疑,我们也提出了笔迹鉴定申请。[11:10:31]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出示证据,说明证据名称、证明内容,明确证明目的。[11:13:15]
- [被告]:证据1是2006年2月23日买卖房屋合同协议书,是经过张先生父亲和席女士以及证人见证的,合同约定原件和屋内钥匙所有钥匙交给我等。我申请证人李某出庭,证明张先生父亲和席女士托人卖这个房子,证人住在张先生父亲对面。我和证人去谈价格,谈的时候张先生父亲和席女士就坐在茶几对面,当时我和证人、张先生父亲、席女士在场,协议书是张先生父亲准备好的,我签字,第二天我和张先生父亲、席女士一起去银行转的帐。[11:13:30]
- [审判长]:被告,买卖房屋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买房凭证等是否交付给你?[11:18:15]
- [被告]:钥匙给我了,拆迁补偿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给了我一份,没给原件,因为原件中有两套房,一套他父亲的一套他的。产权人立约没有给我,其他也没有给我了。[11:18:54]
- [审判长]:协议书上手写字都是谁签字?[11:19:38]
- [被告]:上面的字都是我写的,签字部分都是本人写的。证人李某写了两个名字,她是双方证人。[11:19:53]
- [审判长]:原告发表质证意见。[11:20:1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目的均不认可,合同一方已经死亡,按照其生前所述,房屋是租赁关系不是买卖关系。我们申请笔迹鉴定。合同的签署主体只有张先生父亲,按照拆迁协议该房屋是5方当事人共同所有,本协议约定由张先生父亲出售,并不能因张先生父亲一人行为排除他人权利,被告也陈述没有与其他拆迁权利人商议。证人签字很难找到一个单方证人,证人是买卖中间人,其作证丧失公正性,并不能客观表达。我方坚持租赁关系是有效存续的,其次该买卖房屋即使真是存在,合同是否有效,房屋系5人共同所有,在张先生父亲真实签字的情况下是否也构成无权处分,再者房屋是回迁房,对于该类回迁房被告是否有资格购买,被告承认其属于农转居户口,村委会曾告知土地是集体用地,非集体成员不得受让,如果属实,那么被告不具备购买资格。本房屋是回迁房,由于政策问题尚未办理房产证,故不论买卖合同是否真实存在,我方均有权利要求依法返还。[11:20:25]
- [审判长]:上次庭前谈话时,原告申请对被告提交的2006年2月23日《买卖房屋合同协议书》落款处出卖人张先生父亲签字与样本中签字一致性进行鉴定,并提交6份样本,谈话后,本庭前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询问工商登记档案材料中法定代理人签字是否需本人到场亲自签字,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女士表示上述材料均为形式审查,可以委托他人持已签好字的材料办理,故无法确认该签名是否为本人签字。本庭与北京市丰台区某村民委员会核实,书记王先生表示年代久远,无法确认2002年7月23日拆迁协议落款是否为本人所签,2006年3月28日产权人立约村委会不了解,亦无法确认是否为本人所签。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庭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样本,现是否有补充样本提供?[11:22:4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需要与当事人核实。[11:31:17]
- [被告]:没有。[11:31:50]
-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之前本庭确定的提交样本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11:32:0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是,我们之前提交的样本因为不能作为样本,我们申请再与委托人核实。[11:32:26]
- [审判长]:庭后核实。[11:32:4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明白。[11:32:50]
- [审判长]:被告继续举证。[11:33:00]
- [被告]:证据2村委会的的证明,我原来也是那的人,1987年我转成工人,我买房时候张先生父亲是农民,证人李某是本村的人。这个证明是我买房时候张先生父亲给我的原件。[11:33:11]
- [审判长]:原告发表质证意见。[11:50:3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目的不认可,从内容看,只证明张先生父亲长期居住,并不是所有权表述,不能证明产权一事。据我们了解,村委会印章当时不是这样的,对其合法性不认可。据被告陈述这是张先生父亲提供的,但是张先生父亲已不在世,真实性不认可。[11:50:55]
- [审判长]:被告继续举证。[11:53:09]
- [被告]:证据3物业公司出具的《2006年至2018年交费明细》,证明我买完房子后这些年房子的相关费用都是我在交纳。[11:53:20]
- [审判长]:原告发表质证意见。[11:54:0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不认可。形式上是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对于电费水费物业费等应补充缴费凭证,且物业公司没有当庭作出说明,真实性不认可。即使是真实的,只能证明被告居住期间正常缴纳费用,恰恰证明被告租住房屋,因为承租人也有义务缴纳水费电费物业费。[11:54:16]
- [被告]:我补充,物业公司只会找房屋所有人缴费,不会找承租人,关于缴费凭证,因为时间长了我不一定能找到,但是物业公司都有留存。这些年都是我在缴费。[11:56:44]
- [审判长]:上次庭前谈话后,被告表示尚未取得其于2006年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转账给张先生父亲款项的明细,现是否取得?[11:57:53]
- [被告]:没有,工行没查到。后来我查到是从我爱人张女士账户内给张先生父亲转账的。我就申请法院去北京银行调查。[11:59:53]
- [审判长]:因被告爱人张女士已故,经被告申请,本庭前往北京银行,调取被告爱人名下2006年2月1日至3月31日的流水明细,显示2006年2月23日支出45万元,向双方出示。[12:00:4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客户姓名是张女士,与被告关系不清楚,真实性不认可。
2.即使张女士与被告是夫妻关系,收款方没有任何显示,不知道是转给谁的,是否与本案有关联。
3.即使张女士转的这笔款与本案有关系,但是款项是45万与被告所述54万不一致。基于以上,暂时无其他意见。[12:06:04] - [被告]:认可。[12:44:28]
- [审判长]:被告能否提交你与张女士的结婚证?[12:44:41]
- [被告]:可以,庭后提交。[12:45:20]
- [审判长]:张女士去世时间?[12:45:32]
- [被告]:2016年去世。2010年我们离婚。协议离婚。[12:45:49]
- [审判长]:离婚时是否处理诉争房屋?[12:46:07]
- [被告]:约定房屋归我,协议书上写了。[12:46:36]
- [审判长]:庭后提交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12:46:48]
- [被告]:明白。刚才原告说的45万一事,还有9万是我另外给张先生父亲的,是我从别人那借的,是转账还是现金记不清了[12:47:02]
- [审判长]:传证人李某到庭,核实证人身份。[12:48:02]
- [审判长]: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12:48:16]
- [证人]:明白。[12:48:37]
- [审判长]:证人陈述。[12:48:52]
- [证人]:我和张某姐姐是发小,席女士是从我们住楼房开始就是朋友,每年春节都来往。大概10年前,席女士手头困难想卖房子,张某媳妇正好拆迁手里有钱,那时候谁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谁想到房子现在涨这么多。张某的爱人张女士、席女士和她爱人张先生父亲、我、张某坐在席女士他们家,就是我们家对门,就把这事办了。当时四个人一起写了个东西,具体内容不记得了。我记得是55万,没有当着我给钱,后面他们有没有交接房子、怎么着我就不知道了。之后房子就是张某出租了。当时都是不错的关系,帮忙,没想到多年后房价涨成这样。[12:49:28]
- [审判长]:向证人出示买卖房屋协议书,看一下上面的签字是否是你本人签的?[12:51:15]
- [证人]:是我签字。这上面的签字都是本人签的。[12:51:40]
- [审判长]:当时席女士在场为何没有签字?[12:51:54]
- [证人]:我也不知道。[12:52:23]
- [审判长]:双方对证人进行询问。[12:52:3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您跟席女士是多年好朋友,您在过程中扮演的是否是中间人?[12:52:44]
- [证人]:是中间人,那时候很多人拿不出这么多钱。[13:01:1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你是何时被通知作为证人的?[13:01:33]
- [证人]:四五天前。[13:02:03]
- [审判长]:在被通知作证到现在,您是否见过席女士?[13:02:23]
- [证人]:见过,我们是朋友,没聊什么,我就告诉她张某让我出庭作证。我说我就是在中间,在中间我没吃过谁一顿饭没要过一分钱。我昨晚给张某发短信说当时你们谁也没说过谢谢,现在让我出庭。[13:02:4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你陈述的4方一起签署一份文件,这份文件是谁拿出的?[13:03:09]
- [证人]:不记得了。[13:03:2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当时4方,是你、被告、席女士和张先生父亲,为何席女士没有签字,您与席女士是朋友,与张先生父亲是认识,为何席女士没有签字?[13:05:11]
- [证人]:不知道。[13:06:1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在你参与的过程中没有被告支付款项的环节?[13:06:26]
- [证人]:是。[13:06:36]
- [审判长]:被告是否有问题发问?[13:06:46]
- [被告]:没有。[13:07:00]
- [审判长]:证人退庭。[13:07:11]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证言发表意见?[13:07:2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证人与本案原告及被告均有很好的感情关系,在其陈述中是居间人,她能否作为单一证人在文件上签字,她的证言是不公正的。
2.证人出庭前与原告见过面通过话,证人的公正性是否受到影响,是否会因为本次见面而影响当庭陈述的情况,原告存疑。
3.在证人陈述的情况中,一直提到与原告席女士是朋友,且席女士在整个环节中没有签字,被告也看到了拆迁补偿协议,明知席女士是权利人,但没有让席女士签字。
4.在证人回想中从未出现付款事实,是否付款了,能否支持被告陈述的买卖事实的存在,是存疑的。
5.证人回想中,说内容不记得了,在出庭作证时应知本案系原被告双方有关房屋纠纷,因此其回想的是否是真实的买卖关系,还是与付款相关的租赁关系,该事实未表述清楚。[13:07:33] - [被告]:我认为证人很诚实,达到当时事实的90%,我认可证人陈述。原告提到的见面一事,楼上楼下住着,不可能不见面。[13:23:41]
- [审判长]:被告是否举证完毕?[13:23:56]
- [被告]:完毕。[13:24:10]
- [审判长]:对于原告所发表的质证意见,被告有无补充意见发表?[13:24:19]
- [被告]:没有了。[13:24:30]
- [审判长]:下面,本庭就本案的事实询问双方当事人一些问题。原告所述诉争房屋系张先生父亲生前出租给被告,能否提供租赁合同?[13:24:4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没有签署文件。[13:25:20]
- [审判长]:张先生父亲生前与席女士关系,是否有离婚诉讼或分居生活?[13:25:3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没有,直到张先生父亲去世,二人都是夫妻关系。[13:25:48]
- [审判长]:按原告所述,诉争房屋系张先生父亲出租给被告,张先生父亲生前是否曾收到被告交纳的房租?[13:26:0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不知道。[13:26:36]
- [审判长]:在张先生父亲去世后,二原告是否收到过被告交纳的房租?[13:26:4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没有。[13:27:04]
- [审判长]:是否向被告主张过房租?[13:27:1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在大队通知办门禁,也就是2018年初之前没有。[13:27:28]
- [审判长]:为何没有主张过?[13:27:5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因为根据张先生父亲生前所述,租期未到,租期在2018年3月左右到期,在2018年3月之前没有催要过房租。现在原告回想不起来了,当时出租时被告付给过张先生父亲一笔钱 ,这笔钱是张先生父亲自己在用,二原告不知情,故没有向被告追要过房租。[13:28:10]
- [审判长]:休庭5分钟,原告代理人向当事人本人核实是否能提供补充样本?[13:28:56]
- [审判长]:继续开庭。[13:33:1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刚才给原告本人打电话问了,对此前交的样本效力,是今天才知道,希望法院再给我们一定期限补充,还有其他相关机构、政府部门能找到有样本。申请法院再给10天时间。[13:38:40]
- [审判长]:涉及到春节放假,现确定笔迹鉴定样本补充提交时间截止至2019年2月15日。双方有样本在此日期前向本庭提交,逾期不再收取。[13:38:5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明白。[13:39:27]
- [被告]:明白。[13:39:38]
- [审判长]:退回原告之前提交的样本原件及被告今日所有证据原件。[13:39:5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收到。[13:40:00]
- [被告]:收到。[13:40:07]
- [审判长]:现在休庭。[13:40:59]
- [主持人]: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14:13:35]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4: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