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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14:40,二中院审理“广告夸功效 网售被求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广告夸功效 网售被求偿”上诉一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下面简要介绍今天这起案件的案情。
马某诉称, 2017年4月8日,自己向电子商务公司在淘宝商城开设并经营的店铺购买了10袋虫草花。同月收到电子商务公司发来的产品。因购买产品时电子商务公司页面上宣传该产品具有益肝肾、补精髓、止血化痰等功效。收到产品后发现电子商务公司销售的只是普通农产品,故诉至法院,请求退货,电子商务公司赔偿货款并三倍赔偿。
电子商务公司辩称,公司所销售产品并没有标注和宣传虫草花是“保健产品”四个字。公司之前所销售的商品宣传用语益肝肾、补精髓、止血化痰等词语均摘自百度百科,并非自行主观编纂虚构的内容,内容并无虚假,因此虽然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但并不是《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列虚假广告之情形。广告违法不等于广告欺诈,故电子商务公司不存在主观欺诈行为。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电子商务公司退还马某977元货款,马某退还商品;电子商务公司赔偿马某2931元。电子商务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15:23:15] - [主持人]: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继续关注本次直播进程。[15:24:31]
- [主持人]: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5:24:54]
- [书记员 苏洁]:现在宣布法庭规则,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15:25:08]
- [书记员 苏洁]: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请坐。
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15:25:26] - [审判长 李雪]: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被上诉人未到庭,本案现依法缺席审理。
各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5:26:28]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没有异议。[15:26:58]
- [审判长 李雪]: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2018)京02民终11132号上诉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马某之间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审判员杨琳琳、审判员李雪、审判员周维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李雪担任审判长,李颖担任本案的法官助理,由书记员苏洁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有提供证据 、进行辩论 、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的权利。
3、上诉人有放弃、变更或补充上诉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4、被上诉人有承认、反驳上诉人诉讼请求的权利。
5、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7、经法庭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
8、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9、当事人有提供证据并索取收据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15:27:12]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听清楚了。[15:27:48]
- [审判长 李雪]: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15:28:00]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听清楚了,不申请。[15:28:11]
- [审判长 李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2、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如故意扰乱诉讼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拘留等。
3、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各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15:28:23]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听清楚了。[15:28:37]
- [审判长 李雪]:本次庭审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法庭调查,主要听取各方诉辩意见,有新证据的进行举证质证工作,合议庭总结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必要的法庭调查。第二阶段法庭辩论,各方要结合各自证据围绕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第三阶段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第四阶段。法庭调解。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15:28:48]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同上诉状,事实和理由同上诉状。[15:29:01]
- [审判长 李雪]:上诉人二审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15:29:15]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上海等地区工商部门现在一直在打击这个打假行为,涉嫌敲诈勒索[15:29:27]
- [审判长 李雪]:上诉人对一审判决查明事实部分是否有异议或者补充?[15:29:39]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有一些出入,当时赠了赠品。这个马驰骋之前多次以同样手段获取非法盈利。[15:29:49]
- [审判长 李雪]: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5:30:02]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消费者保护法是保护弱势群体,若支持这种行为,社会就会出现问题。[15:30:15]
- [审判长 李雪]: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15:30:27]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坚持上诉请求。[15:30:37]
- [审判长 李雪]:由于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当庭不再主持调解。现在休庭,各方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15:30:46]
- [上诉人 电子商务公司]:好的。[15:30:55]
- [审判长 李雪]: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请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15:31:13] -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研究室王鑫刚的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15:31:30]
- [声明]: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