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

书记员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庭审现场
11月13日10:50,通州法院审理 “房屋合同无效 起诉要求腾退” 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杨艳玲。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房屋合同无效 起诉要求腾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59:05]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11:00:05]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1:00:25]
  • [审判长]: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郭某,男,1951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某村某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某1(原告之子),1986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11:01:38]
  • [审判长]:
    被告:于某,男,1949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古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11:02:25]
  • [原告]:
    没有异议。
    [11:03:22]
  • [被告]:
    没有异议。
    [11:03:30]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134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法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郭某诉被告于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11:03:53]
  • [审判长]:
    本案适用民事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及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批准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27条第2款的规定,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伟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岳凤金、董向洁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曹萌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第49条、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1:04:34]
  • [审判长]: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以上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
    [11:04:53]
  • [原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1:05:09]
  • [被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1:05:15]
  • [审判长]:
    继续宣布当事人诉讼权利: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三)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
    [11:05:32]
  • [原告]:
    听清楚了。
    [11:11:25]
  • [被告]:
    听清楚了。
    [11:11:32]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
    [11:11:44]
  • [审判长]:
    以上内容是否听清楚了?
    [11:11:59]
  • [原告]:
    听清楚了。
    [11:12:12]
  • [被告]:
    听清楚了。
    [11:12:19]
  • [审判长]:
    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1:12:36]
  • [原告]:
    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同起诉状。
    [11:12:49]
  • [审判长]:
    原告,在事实及其理由方面还有无补充
    [11:13:00]
  • [原告]:
    没有。
    [11:13:10]
  • [审判长]:
    被告,刚才原告的当庭陈述是否听清,发表你承认或反驳的答辩意见或者宣读答辩状。
    [11:13:30]
  • [被告]:
    虽然双方立约被法院判决无效,但是涉案房屋从1998年交付给被告之后被告经过三次大的翻建、改造、扩建,原有的房屋已经不存在,也就是原物不存在了,所以不存在返还的基础。在购买该房屋时,是原告声明全家搬入城镇,自愿将该房屋出售给被告,该房屋经过被告三次的扩建改造并且被告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是赖以居住的唯一住房。如返还被告将面临无处可居的境地。如果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需要返还房屋那么原告本人已经是城镇户籍,即使返还也不存在返还给本人的基础。
    [11:13:57]
  • [被告]:
    如法院判决返还原告将赔偿被告的损失,1、返还房屋购买款2.5万元。2、赔偿被告房屋翻建改造扩建装修费用暂计31万元。3、原告赔偿被告因该房屋面临拆迁所将获得的区位补偿款按照最新的是每亩38万元的标准,该房屋占地310多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如果判决返还我将提出反诉。
    [11:15:34]
  • [审判长]:
    现在你明确一下,是否提出反诉?
    [11:17:04]
  • [被告]:
    提出反诉。
    [11:18:23]
  • [审判长]:
    刚才陈述的1、2、3条就是你的反诉请求是吗?
    [11:18:35]
  • [被告]:
    是的
    [11:19:07]
  • [审判长]:
    庭后提交书面的反诉状。
    [11:19:19]
  • [被告]:
    好的。
    [11:19:31]
  • [审判长]:
    鉴于被告提出反诉,法院给予原告15天的答辩期,择日开庭。今天开庭到此,现在休庭,庭审笔录当事人可当庭或在五日内阅读,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申请补正。
    [11:19:49]
  • [原告]:
    好的。
    [11:20:00]
  • [被告]:
    好的。
    [11:20:07]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1:20:47]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