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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9时,昌平法院审理“被控容留他人吸毒 女子涉嫌犯罪被公诉”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09:07:17]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安机关指控:2018年4月间,被告人王某多次容留白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其租住地内,吸食毒品冰毒,后被民警查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多次容留他人在住所内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系毒品再犯,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09:07:41]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被告人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莹独任审判,书记员连洋担任法庭记录。[09:11:16]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09:12:18]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9:12:32] - [审判员]: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
受审被告人王某,女,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北京市。[09:14:21] - [审判员]:被告人何时何地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09:15:26]
- [被告人]:2002年12月20日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5年9月9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四日;2015年9月16日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09:15:49]
- [审判员]: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09:17:09]
- [被告人]:无。[09:17:16]
- [审判员]:羁押时间是什么时候?[09:17:30]
- [被告人]:2018年4月26日。[09:17:44]
- [审判员]:逮捕时间、逮捕原因和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时间是什么时候?[09:18:05]
- [被告人]:逮捕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逮捕原因是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是2018年6月15日。[09:18:13]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83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一案。本案由审判员王莹独任审判,书记员连洋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战福志出庭支持公诉。[09:19:22]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20:59]
- [公诉人]:2018年4月间,被告人王某多次容留白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其租住地内,吸食毒品冰毒,后被民警查获。被告人王某多次容留他人在住所内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系毒品再犯,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09:21:17]
- [审判员]: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有什么意见?[09:22:07]
- [被告人]:没有意见,认可。[09:22:17]
- [审判员]: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09:23:14]
- [公诉人]:被告人,你是如何到案的?[09:23:40]
- [被告人]:当时民警在我住处,给我验尿后被抓。[09:24:07]
- [审判员]:被告人,现在回答法庭提问,之前你是否吸食过毒品?[09:24:50]
- [被告人]:吸食过,我是从1998年开始吸毒的。本案中我吸的是冰毒,之前吸食的是海洛因。[09:25:24]
- [审判员]: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09:26:48]
- [被告人]:2018年4月,在我租住的房屋内,我容留白某吸食过4次冰毒,4次的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09:27:06]
- [审判员]:白某是如何到案的?[09:28:12]
- [被告人]:我给白某打电话让他带点冰毒来我住处,白某是在我家被民警抓获的。[09:28:25]
- [审判员]: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被告人及辩护人质证。[09:29:13]
- [公诉人]:证据1、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
证据2、证人白某的证言;
证据3、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清单;
证据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证据5、检查证及笔录,扣押笔录,证据保全决定书及清单、照片;
证据6、现场勘测报告书;
证据7、接报案经过,破案报告,到案经过;
证据8、身份证明材料;
证据9、现场勘测检测报告书;
证据10、行政处罚决定书 ;
证据11、刑事判决书 ;
证据12、现场照片(当庭出示);
证据13、抓捕录像、搜查录像。[09:34:43] - [被告人]:没有异议。[09:38:50]
-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09:39:18]
- [被告人]:没有。[09:40:47]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09:41:01]
- [公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院提出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的法庭审理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通过讯问被告人,证人证言,出示相关证据材料等环节,充分证实本院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受到刑罚惩罚,希望法庭依法惩处。[09:50:07] - [审判员]:被告人自行辩护。[09:51:07]
- [被告人]:没有。[09:51:12]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被告人最后陈述。[09:51:31]
- [被告人]:没有。[09:51:38]
- [审判员]:经过阅卷、开庭,听取公诉人及被告人的意见,本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09:53:38] -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听清判决内容?[09:55:05]
- [被告人]:听清了。[09:55:14]
- [审判员]:本案是当庭宣判,书面判决在宣判后五日内送达,被告人对判决有意见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09:55:27]
- [审判员]:现在闭庭,将被告人带出法庭。[09:55:42]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连洋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09:55:59]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09: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