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

审判员

庭审全景
6月21日9:30,房山法院审理“透支信用卡逾期未还 男子涉嫌犯罪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20:4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陈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 透支信用卡逾期未还 男子涉嫌犯罪被公诉 ”案。
    [09:20:57]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21:59]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 透支信用卡逾期未还 男子涉嫌犯罪被公诉 ”案的案情。
    [09:22:34]
  • [主持人]:
    公诉机关诉称:2014年11月16日,被告人王某办理某银行信用卡A一张(信用额度人民币230000元)、2016年6月20日被告人王某又办理该银行信用卡B一张(信用额度人民币55000万),后被告人王某透支使用信用卡并逾期不还款。该银行对其多次以电话方式催收,并委托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上门催收,截止到2017年10月25日,王某信用卡A欠本金人民币159151.11元,卡B信用卡欠本金人民币45680元。立案后,被告人王某分别于2018年2月14日、2018年2月17日, 向信用卡A偿还人民币10000元、向信用卡B偿还人民币5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9:23:26]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长于研、会同代理审判员陈艳飞,人民陪审员张水田组成,书记员任红岩担任法庭记录。
    [09:23:34]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
    [09:25:22]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09:26:26]
  • [审判长]:
    提被告人王某到庭。
    [09:47:15]
  • [审判长]: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09:47:50]
  • [审判长]:
    被告人姓名、有无别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09:48:05]
  • [被告人]:
    王某,1977年10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出生地北京市房山区,户籍所北京市房山区,现住北京市房山区。
    [09:49:23]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受处分的时间、种类?
    [09:50:01]
  • [被告人]:
    没有。
    [09:50:16]
  • [审判长]:
    你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及时间?
    [09:50:28]
  • [被告人]:
    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018年1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2月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018年4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逮捕。
    [09:50:39]
  • [审判长]:
    4月28日是怎么到案的?
    [09:50:57]
  • [被告人]:
    电话通知我去的。
    [09:51:13]
  • [审判长]: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什么时间收到的?
    [09:51:24]
  • [被告人]:
    收到了,2018年6月5日收到的。
    [09:51:38]
  • [审判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合议庭由审判员于妍担任审判长,会同代理审判员陈艳飞,人民陪审员张水田依法组成,书记员任红岩担任法庭记录。受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吕雅迪出庭支持公诉。受北京市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市佳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清风担任其辩护人。
    [09:51:5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如果你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你可以说明理由,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也就是换人进行审理。被告人、辩护人上述诉讼权利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09:52:09]
  • [被告人]: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52:30]
  • [辩护人]: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53:1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33条、第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享有辩护的权利,即除你的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并且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辩护人以上诉讼权利是否听清?
    [09:53:18]
  • [被告人]:
    听清了。
    [09:53:36]
  • [辩护人]:
    听清了。
    [09:53:57]
  • [审判长]:
    公诉人以上权利是否听清?
    [09:54:14]
  • [公诉人]:
    听清了。
    [09:54:41]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就本案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9:54:48]
  • [公诉人]:
    2014年11月16日,被告人王某办理某银行信用卡A一张(信用额度人民币230000元)、2016年6月20日被告人王某又办理该银行信用卡B一张(信用额度人民币55000万),后被告人王某透支使用信用卡并逾期不还款。该银行对其多次以电话方式催收,并委托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上门催收,截止到2017年10月25日,王某信用卡A欠本金人民币159151.11元,卡B信用卡欠本金人民币45680元。立案后,被告人王某分别于2018年2月14日、2018年2月17日, 向信用卡A偿还人民币10000元、向信用卡B偿还人民币5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9:57:44]
  • [审判长]: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了吗,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09:58:05]
  • [被告人]:
    听清了,一致。
    [09:58:22]
  • [审判长]:
    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异议吗?
    [09:58:39]
  • [被告人]:
    没有。
    [09:58:50]
  • [审判长]:
    你需要当庭陈述案件事实吗?
    [10:01:01]
  • [被告人]:
    不需要。
    [10:01:52]
  • [审判长]: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10:02:01]
  • [公诉人]:
    银行的信用卡额都是你本人申领的吗?
    [10:02:14]
  • [被告人]:
    是的。
    [10:02:34]
  • [公诉人]:
    指控你透支信用卡的数额你认可吗?
    [10:02:45]
  • [被告人]:
    认可。
    [10:03:04]
  • [公诉人]:
    你是怎么透支的?
    [10:03:18]
  • [被告人]:
    是通过朋友透支的,卡一的卡是谢某用的,他说让我在他公司投资,我办完卡之后就把卡给他了,大概他用了一年我就把钱要回来了,第二张卡是我朋友用这卡的钱去买车了,后来过了有两周就把钱给我了
    [10:03:33]
  • [公诉人]:
    谢某透支了你多少钱,把钱还给你了吗?
    [10:04:24]
  • [被告人]:
    透支了23万元,用了八九个月,还给我了。
    [10:04:41]
  • [公诉人]:
    这些钱他们还给你之后你干什么了?
    [10:04:53]
  • [公诉人]:
    投资翡翠和股票了。
    [10:05:07]
  • [公诉人]:
    你挣钱了吗?
    [10:05:26]
  • [被告人]:
    没有,股票一开始挣钱,后来又都赔了。
    [10:05:44]
  • [公诉人]:
    你为什么不把钱偿还信用卡?
    [10:06:02]
  • [被告人]:
    我想挣钱之后再还信用卡。
    [10:06:13]
  • [公诉人]:
    你一直没有挣过钱你怎么还信用卡?
    [10:06:25]
  • [被告人]:
    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能赚到钱,但是后来没有赚到。
    [10:06:41]
  • [公诉人]:
    你有工作吗?
    [10:06:58]
  • [被告人]:
    有工作,每年收入大概8万元左右。
    [10:07:11]
  • [公诉人]:
    你2017年的工资都干嘛了?
    [10:07:29]
  • [被告人]:
    日常开销,还买过彩票。
    [10:07:39]
  • [公诉人]:
    银行的工作人员给你打过电话吗?
    [10:07:52]
  • [被告人]:
    打过两三次,短信发过五六次。
    [10:08:05]
  • [公诉人]:
    上门找过你吗?
    [10:08:18]
  • [被告人]:
    找过我两次。
    [10:08:32]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发问?
    [10:08:57]
  • [辩护人]:
    没有。
    [10:09:47]
  • [合议庭]:
    第一张卡是23万,谢某把钱全给你了吗?
    [10:10:24]
  • [被告人]:
    给我了。
    [10:10:34]
  • [合议庭]:
    你具体怎么投资的?
    [10:10:46]
  • [被告人]:
    他们是分几次还我的钱的,我股票投资都是陆续投资的,翡翠大概将近20万,股票有4、5万。
    [10:10:58]
  • [合议庭]:
    你为什么不把翡翠卖了还银行钱?
    [10:11:11]
  • [被告人]:
    现在市场行情是卖不出去,我是想卖的。
    [10:11:23]
  • [合议庭]:
    养卡是什么意思?
    [10:12:54]
  • [被告人]:
    经朋友介绍找了一个养卡公司,就是我把卡给他们,他们帮我还钱,我给他一定的手续费。
    [10:13:07]
  • [合议庭]:
    最终是不是相当于你要多给他们钱?
    [10:13:18]
  • [被告人]:
    是的。
    [10:13:29]
  • [合议庭]:
    工资收入为什么不还给银行?
    [10:13:39]
  • [被告人]:
    因为工资是每个月发,每个月都有开销就没有存下来。
    [10:13:49]
  • [合议庭]:
    你还有其他外债吗?
    [10:14:01]
  • [被告人]:
    欠朋友几万元。
    [10:14:12]
  • [审判长]:
    银行什么时间开始催收你的?
    [10:14:31]
  • [审判长]:
    这段时间你还在使用信用卡透支吗?
    [10:14:41]
  • [被告人]:
    没有。
    [10:17:23]
  • [审判长]:
    为什么到被抓一年的时间就没有还过?
    [10:17:33]
  • [被告人]:
    我想一下还清了,我就想投资能挣钱,但是做什么都不成功。
    [10:17:45]
  • [审判长]:
    如果你投资一直不成功这钱怎么办,就不还了吗?
    [10:18:20]
  • [被告人]:
    我和银行协商分期,用每个月工资还,但是他们不同意,让我一次还清。
    [10:18:33]
  • [审判长]:
    案发后你还了多少钱?
    [10:18:47]
  • [被告人]:
    一万五。
    [10:18:57]
  • [公诉人]:
    你这不也是还了一部分吗?
    [10:19:10]
  • [被告人]:
    之前和他们协商的时候我手里没有钱。
    [10:19:37]
  • [审判长]:
    你还的两笔钱是谁给你还的?
    [10:19:47]
  • [被告人]:
    我还的。
    [10:19:58]
  • [审判长]:
    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10:20:14]
  • [公诉人]:
    首先宣读被告人王某的供述(略)。
    [10:20:24]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0:20:47]
  • [辩护人]:
    没有意见。
    [10:20:59]
  • [公诉人]:
    宣读证人袁评证言(略)、宣读证人隋鹏证言(略)、宣读证人张鹏证言(略)
    [10:21:10]
  • [被告人]:
    我名下没有房子。
    [10:21:58]
  • [辩护人]:
    没有。
    [10:22:12]
  • [公诉人]:
    宣读光大银行信用卡申办的资料(略)。
    [10:22:30]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0:22:38]
  • [辩护人]:
    没有意见。
    [10:22:54]
  • [公诉人]:
    宣读银行账户明细、催收记录(略)、宣读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逾期户催告通知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略)、宣读证人李小锋的证言(略)、宣读王某购买股票的情况(略)、宣读情况说明(略)、宣读辨认笔录(略)
    [10:23:07]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0:25:51]
  • [辩护人]:
    没有意见。
    [10:26:14]
  • [公诉人]:
    宣读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网上对比工作记录(略)、宣读报案记录(略)、宣读到案经过(略)
    [10:26:27]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0:27:08]
  • [辩护人]:
    没有意见。
    [10:27:24]
  • [公诉人]:
    举证完毕。
    [10:27:33]
  • [审判长]:
    这两个人给你钱的时候是转帐还是现金?
    [10:27:44]
  • [被告人]:
    都有。
    [10:27:57]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与上述证据相反的证据或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10:28:06]
  • [公诉人]:
    没有。
    [10:28:18]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10:28:28]
  • [被告人]:
    没有。
    [10:28:38]
  • [辩护人]:
    没有。
    [10:28:48]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10:28:55]
  • [被告人]:
    没有 。
    [10:29:15]
  • [辩护人]:
    没有 。
    [10:29:27]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由公诉人发言。
    [10:29:38]
  • [公诉人]:
    被告人王某犯有信用卡诈骗罪一案。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因被告人王某具有坦白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六年以下,并处罚金。
    [10:33:03]
  • [审判长]:
    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0:33:19]
  • [被告人]:
    我这段时间在看守所想了很多,对于自己当初一时糊涂所作出的行为非常后悔,我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认罪悔罪,我唯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我母亲,现在家里她是一个人,没有人照看,我希望审判长对我从轻处罚,早日回归社会,尽快把银行的钱还清。
    [10:33:29]
  • [审判长]:
    你现在有能力还吗?
    [10:33:45]
  • [被告人]:
    我出去会想办法。
    [10:33:56]
  • [审判长]:
    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0:34:08]
  • [辩护人]:
    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王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王某是初犯,本案是经济类犯罪,更应该考虑到银行的损失问题,其表示愿意还款,王某有稳定的收入。而且其投资的玉石也同意变卖,辩护人认为判处被告人过重的刑事处罚不利益银行利益,故应对其从轻处罚。
    [10:34:18]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还有新的公诉意见?
    [10:34:47]
  • [公诉人]:
    没有。
    [10:35:01]
  • [审判长]:
    你的年收入是八万元,你怎么有23万元的信用额度,你当时提供什么证明了?
    [10:35:11]
  • [被告人]:
    就是如实提供的。
    [10:35:23]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新的辩护意见?
    [10:35:34]
  • [辩护人]:
    没有。
    [10:35:46]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0:36:07]
  • [被告人]:
    我应该受到惩罚,我知道错了,我认罪伏法,希望审判长对我从轻处罚。
    [10:36:16]
  • [审判长]:
    本案不当庭宣判,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现在休庭。
    [10:36:25]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本院书记员任红岩提供庭审记录,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10:37:03]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0: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