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share/images/zb.png)
- [主持人]:本次图文直播即将开始,敬请关注![14:34:43]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14:34:59] - [审判员]:本庭原定于下午2点开庭,庭前被告迟到,被告称10分钟内到庭,现已迟到半个小时未到,现开庭审理。[14:35:20]
- [审判员]: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14:35:28]
- [原告]:上海祖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朱枫公路3534弄1号4幢2层A区205室。
法定代表人:谭某,总经理。(未到)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孝文,男,公司员工。[14:36:25] - [审判员]: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缺席审理[14:36:36]
- [审判员]: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今天依法就原告上海祖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亿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由审判员刘霞独任审判,书记员万冯沁担任本案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诉讼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以及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自行和解,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但诉讼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14:36:49] - [审判员]:就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14:36:58]
- [原告]:清楚[14:37:05]
- [审判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4:37:14]
- [原告]:不申请[14:37:26]
- [审判员]:现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14:37:33]
-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付清原告公司工程款项39141元。事实与理由详见起诉状。[14:37:41]
- [审判员]:原告举证[14:37:48]
- [原告]:1.合同书两份、结算单
2.收款通知
3.微信截图[14:37:57] - [原告]:4.双方往来短信[14:40:42]
- [书记员]:门外有人敲门[14:41:01]
- [被告]:我是被告,今日开庭,我迟到了,对此我感到非常抱歉。[14:41:09]
- [审判员]:被告陈述当事人身份情况[14:41:41]
- [被告]:上海亿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688号1层1-101-C室。
法定代表人:彭某。(未到)
委托诉讼代理人:葛泓余,女,公司员工。[14:42:18] - [审判员]: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今天依法就原告上海祖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亿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由审判员刘霞独任审判,书记员万冯沁担任本案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诉讼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以及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自行和解,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但诉讼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就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14:42:38] - [被告]:清楚[14:42:49]
- [审判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4:43:00]
- [被告]:不申请[14:43:07]
- [审判员]: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本案适用的简易程序延长至六个月,双方是否同意?[14:43:28]
- [原告]:不同意[14:43:42]
- [审判员]:由于被告目前到庭,原告再次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14:46:58]
-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付清原告公司工程款项39141元。(事实与理由详见起诉状)[14:47:06]
- [审判员]:被告答辩[14:47:18]
- [被告]:我方在双方合作期间发现原告没有相关资质证明,原告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后我方向原告提出异议。在之后的原告施工期间,并没有解决相关问题,已经影响到我方店铺营业,故我方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14:48:31]
- [审判员]:法庭初步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原告为被告加工承揽c80、c50隔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致使被告方不付剩余工程款的抗辩理由。[14:49:56]
- [原告]:无异议[14:50:54]
- [被告]:无异议[14:51:00]
- [审判员]: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14:51:23]
- [原告]:1.合同书两份、结算单
2.收款通知
3.微信截图
4.短信记录、现场照片[14:51:56] - [原告]:合同中约定一年质量保修期,一年内发生相关情况,不是人为情况造成的,我们会前往处理,而指导期已经过了被告才提出异议。且我们和被告多方联系却联系不上。[14:53:57]
- [原告]:被告不应在一年质保期过后以质量问题作为不付款的抗辩理由[14:55:03]
- [审判员]:请原告出示上述证据原件。[14:55:10]
- [原告]:(原告当庭提交)[14:55:26]
- [审判员]:被告质证[14:55:33]
- [被告]:合同书两份、结算单、收款通知、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我们对原告的工程没有验收过,之前的金额我们按月付款[14:58:19]
- [审判员]:双方沟通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15:01:08]
- [原告]:短信是我方13917970426我本人的电话,对方是发给被告何总的13402105229的电话[15:02:49]
- [审判员]:被告,手机号码是你方的吗?[15:03:01]
- [被告]:是我方的[15:03:15]
- [被告]:当时是原告发的手机短信给到我的[15:03:25]
- [审判员]:对短信内容是否有异议?[15:03:38]
- [被告]:无异议,确实是我的内容[15:03:47]
- [审判员]:微信聊天记录?[15:06:15]
- [原告]:我方与被告葛总进行的交流,对制作的样式及报价,签订合同执行的过程。从2016.8.9-2017.6.1[15:07:54]
- [被告]: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无异议,是我们之间的聊天记录[15:12:20]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提交?[15:12:32]
- [被告]:有,现场照片,证明原告施工质量不合格[15:13:06]
- [审判员]:原告质证[15:14:47]
- [原告]:照片的时间点我们不清楚,且被告提到的问题之前并没有告知我方,质保期后的今日我方才知道这样的情况。质保期在2017年9月已经到期[15:17:45]
- [审判员]:对于剩余的工程款金额有误异议?[15:17:58]
- [被告]:无异议[15:18:08]
- [审判员]:c80隔断项目何时完工?[15:18:17]
- [原告]:合同当年6月底完工[15:18:33]
- [被告]:时间不清楚,c80和c50项目是同同时完工的,大致在2016年11月左右[15:19:53]
- [审判员]:何时试营业?[15:20:16]
- [被告]:2017年春节左右[15:20:26]
- [原告]:c80宴会厅隔断有一个装饰表面,我们施工时不含此装饰面的,当时我们是已经施工完成的。c50隔断是9月28日完工的,当时为了客户赶10月的档期,故当时9月28日就全部完工交于客户的[15:22:23]
- [审判员]:完工后双方有无交接?[15:22:32]
- [原告]:有,但今日无法提供,回去核实后提交法院[15:22:40]
- [审判员]:隔断上的装饰工程何时施工?[15:23:48]
- [被告]:2017年年初,我方是委托他人制作的,委托的是一个木匠做的,没有公司名称[15:24:01]
- [审判员]: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15:25:47]
- [被告]:2018年1月4日诉调前几天拍的,具体什么时候拍不清楚了[15:25:56]
- [被告]:现在主要的问题是c80卡住无法移动,c50玻璃门地下无固定玻璃门隔断可以移动。[15:27:17]
- [审判员]:你方曾经提到过原告为你方做过部分维护,是什么时候?[15:29:44]
- [被告]:是的,在2017年第三季度,具体什么时候不记得了[15:29:54]
- [原告]:是的,我方曾经为被告在质保期满后进行维护[15:30:13]
- [审判员]:质量异议何时提的?[15:30:22]
- [被告]:一直在提,相关证据材料今日未带,需要庭后提交[15:30:29]
- [审判员]:付款时间节点有无异议?[15:30:38]
- [被告]:无异议,基本上按照合同预定,每次付款时我方都会提出质量异议[15:30:48]
- [审判员]:被告方支付五次的付款记录有无具体指明哪个合同项下的?[15:33:00]
- [原告]:没有[15:33:11]
- [被告]:第一笔预付款30%支付第一份合同,6月29日支付的也是第一份合同的。[15:36:55]
- [原告]:无异议[15:38:19]
- [审判员]:2016.9.18的4万元是第哪个合同的定金?[15:41:23]
- [被告]:不清楚,之后的付款都分不清楚[15:41:34]
- [审判员]:鉴于原告提出两个工程完工后现场都有交接的手续,需庭后提交,且被告也提出曾经对原告提出质量异议的书面证据,法院给予双方相应的举证时间,双方是否有异议?[15:43:28]
- [原告]:无异议。[15:43:35]
- [被告]:无异议[15:43:41]
- [审判员]:双方就事实部分有无补充说明或互相发问?[15:43:50]
- [原告]:我们公司的产品出厂时都有测试报告,且被告使用时我们均有指导被告,希望被告将剩余货款尽快支付原告,原告也会协助被告完善产品[15:46:06]
- [被告]:希望原告提交相应资质文件及产品质量报告[15:46:18]
- [审判员]:法庭事实调查结束,发表辩论意见。[15:46:54]
- [原告]:我方产品没有质量问题,被告后期使用时我方都有进行指导。[15:48:15]
- [被告]:希望原告提交相应资质证明[15:48:31]
- [审判员]:互相辩论。[15:51:07]
- [原告]:施工结构是应被告要求,且我们工人没有说过不给钱就不施工的话。[15:51:29]
- [被告]:工程未结束,质量存在问题。[15:52:28]
- [审判员]:双方做最后陈述。[15:52:38]
- [原告]:支持我方诉请[15:52:50]
- [被告]:驳回原告诉请[15:52:57]
- [审判员]:双方是否愿意协商解决?[15:53:40]
- [原告]:愿意[15:54:30]
- [被告]:愿意[15:54:37]
- [审判员]:法庭休庭10分钟,进入协商调解程序[15:54:43]
- [审判员]:因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院庭后将主持双方进行进一步调解,今日开庭至此,当事人阅看笔录无误后签字,若有误可申请补正,退庭。[16:09:04]
- [主持人]:庭审结束,本笔录仅供图文直播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特此说明。谢谢关注![1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