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share/images/zb.png)
- [主持人]:2017年8月31日8时30分许,被告人廖某某在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涞坊路198路公交车站,趁被害人陈某上车不备,窃得其挎包内一部价值人民币2,920元的苹果牌iPhone7(32G)型手机。得手后欲逃逸时被便衣民警当场人赃俱获。
本网直播,敬请关注![10:40:13]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0:40:44]
-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10:40:59]
- [审判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廖鹫枫犯盗窃罪上诉一案。
现在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员的名单。
本合议庭由审判员张莺姿、彭卫东、管勤莺组成,由张莺姿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马君珺担任法庭记录。
今天出庭履行职务的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杨丽平。
上诉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的规定,上诉人在二审庭审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上诉人、辩护人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说明理由并要求调换。
上诉人廖鹫枫,你是否要求申请回避?[10:41:16] - [上诉人]:不要求。[10:44:19]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人在二审庭审中还分别享有下列相关诉讼权利:
一、上诉人、辩护人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二、上诉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三、上诉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上诉人廖鹫枫,法庭宣布的上述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没有?[10:44:39] - [上诉人]:听清楚了。[10:45:26]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法庭宣读(2017)沪0106刑初1346号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原判查明的事实、本院认为部分及判决结果)。
上诉人廖鹫枫,刚才法庭宣读的一审判决书与你收到的是否一致?[10:45:47] - [上诉人]:是的。[10:46:12]
- [审判长]:上诉人廖鹫枫,你现在可以向法庭陈述你的上诉理由。[10:46:25]
- [上诉人]:我想拖一下时间,留在看守所。[10:46:39]
- [审判长]:检察员,就本案的事实部分是否需要向上诉人讯问?[10:46:56]
- [检察员]:上诉人,你对一审认定的事实、量刑是否有意见?[10:49:43]
- [上诉人]:没有。[10:50:03]
- [审判长]: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公诉人出示了下列证据,并在(2017)沪0106刑初1346号刑事判决书中予以确认(概述原判证据的主要内容)
上诉人廖鹫枫,你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对上述证据已经发表了意见,在今天的法庭上,你对上述证据还有什么新的意见?[10:50:17] - [上诉人]:没有。[10:50:56]
- [审判长]:检察员,对上述证据有什么意见?[10:51:21]
- [检察员]:没有。[10:51:42]
- [审判长]:上诉人廖鹫枫,二审期间你有什么新的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供?[10:51:53]
- [上诉人]:没有。[10:52:29]
- [审判长]:检察员对上述证据有什么意见?[10:53:09]
- [检察员]:没有。[10:53:21]
- [审判长]:检察员有什么新的证据需要向法庭出示?[10:53:36]
- [检察员]:没有。[10:53:57]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上诉人廖鹫枫,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10:54:14] - [上诉人]:没有了。[10:54:41]
- [审判长]:现在由检察员发表评判意见。[10:55:03]
- [检察员]:第一,一审诉讼程序合法有效。
第二,一审认定上诉人廖鹫枫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定罪正确,量刑适当。
第三,关于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检察员认为不能成立。被告人廖鹫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廖鹫枫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廖鹫枫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一审量刑并无不当。
综上,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0:55:33] - [审判长]:上诉人是否还有新的意见?[10:56:12]
- [上诉人]:我就是想拖一下时间。[10:56:44]
- [审判长]:法庭已充分听取了上诉人、检察员的意见,并已记录在案。辩论各方如果还有意见,可以在退庭后用书面形式提供给法庭。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上诉人,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10:57:02] - [上诉人]:我是申请撤回上诉。[10:57:27]
- [审判长]:检察员对上诉人撤回上诉有什么意见?[10:58:07]
- [检察员]:一审诉讼程序合法有效,一审认定上诉人廖鹫枫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准确,上诉人廖鹫枫当庭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法庭准许。[10:58:19]
- [审判长]:下面休庭5分钟,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10:59:03]
- [审判长]:将被告人带下听候法庭传讯。(休庭5分钟)[10:59:46]
- [审判长]:传被告人到庭。现在继续开庭。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听取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和最后陈述,以及检察员的意见,合议庭进行了评议,认为原判决认定被告人廖鹫枫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上诉人廖鹫枫当庭要求撤回上诉,现在本庭作当庭宣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05条第1款、第3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廖鹫枫撤回上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7)沪0106刑初1346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今天是口头宣判,法律文书将于五日内送达。
退庭后,上诉人应当阅看今天的庭审记录,若发现记录上有遗漏或差错可以在退庭后请求补充或者更正。确认无误,应当在笔录上签字。上诉人你听清楚了没有?[11:04:00] - [上诉人]:听清楚了。[11:04:32]
- [审判长]:将上诉人带下还押。
现在闭庭。[击法槌]
今天的法庭审理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将另行定期宣告裁判。休庭后,上诉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将上诉人还押。休庭。(敲法槌)[11:04:43] - [主持人]: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1: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