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审判席

法庭全景2

法庭全景

被告
2017年12月7日09:00直播浦东法院审理的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 [书记员]:
    书记员说: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庭发纪律:
    1、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 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 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 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
    [09:01:47]
  • [审判长]:
    请坐下。
    [09:12:37]
  • [审判长]:
    在开庭之前,先核对今天到庭人员。原告某誉威(深圳)有限公司陈述一下今天到庭人员的姓名、职务、代理权限以及公司的信息。
    原告某誉领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山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与南光路交汇处西北侧田厦金牛广场A座17层1706。法定代表人高某,执行董事。(未到)代理人王某,某豪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某制打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陈述一下今天到庭人员的姓名、职务、代理权限以及公司的信息。
    被告1某制打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岩南路728号13幢。法定代表人:某 JONATHAN DEUTSCH,董事长。(未到)委托诉讼代理人:姜某,男,某制打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上海国际某乐园有限公司陈述一下今天到庭人员的姓名、职务、代理权限以及公司的信息。
    被告2上海国际某乐园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神帝西路255弄1-600、901-1000号。法定代表人范某,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狄某,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09:14:36]
  • [审判长]:
    (法槌!)现在开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今天公开审理原告某誉领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制打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某乐园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严伟国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朱俊、人民陪审员周志勇组成合议庭审理,书记员胡鑫担任记录。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庭审材料等。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同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双方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09:18:20]
  • [原告]:
    清楚。
    [09:19:47]
  • [被告]:
    清楚。
    [09:20:00]
  • [审判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有权申请回避。原告要否申请回避?
    [09:20:19]
  • [原告]:
    不申请。
    [09:20:33]
  • [审判长]: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09:20:47]
  • [被告]:
    不申请。
    [09:21:01]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审理,由本案主审法官朱俊主持。
    [09:21:13]
  • [审判员]:
    下面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以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09:22:08]
  • [原告]:
    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数字式喷墨印刷机二台(品牌:Direct Color Systems,型号:1024MVP6),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宣读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
    [09:29:10]
  • [审判员]:
    原告,你方的诉请是针对两被告?
    [09:29:47]
  • [原告]:
    是的。
    [09:30:03]
  • [审判员]:
    原告,明确一下你方在本案中的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基础?
    [09:30:15]
  • [原告]:
    原告对涉案设备享有所有权,两被告无权占有。
    [09:30:30]
  • [审判员]:
    是否是依据《物权法》第34条规定的原物返还请求权?
    [09:30:43]
  • [原告]:
    是的。
    [09:30:55]
  • [审判员]:
    被告1,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发表答辩意见。
    [09:31:18]
  • [被告]:
    被告1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涉案设备系由被告的美国母公司向设备制造商直接购买后,委托香港威誉公司进口并运送至被告处。被告合法占有涉案设备,与原告无关,我方是系争设备的所有权人。
    [09:31:57]
  • [被告]:
    被告2涉案设备只是在我公司处中转一下,最终设备系由被告1占有使用,与被告2无关。被告2并未实际占有系争设备。现在设备放置的位置并非是被告2控制的区域。现放置的区域是上海迪士尼配套设施公司。该公司和被告1签订了租赁房屋合同,实际由被告1来占有设备,同我方无关。请求驳回对被告2的诉请。
    [09:32:35]
  • [审判员]:
    被告1,现在涉案设备是否在你方处占有使用?
    [09:32:56]
  • [被告]:
    被告1是的。
    [09:33:11]
  • [审判员]:
    在庭前本院组织的证据交换中,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主张及抗辩提供了举证并发表了质证意见,双方对此是否予以确认?
    [09:33:33]
  • [原告]:
    确认。
    [09:33:45]
  • [被告]:
    被告1确认:补充提交涉案设备制造商DCS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翻译、公证认证文件、发票,证明涉案设备系由被1母公司RSI公司向DCS公司购买后,委托香港威誉公司报关运输至被1处。
    [09:34:02]
  • [被告]:
    被告2确认。
    [09:34:27]
  • [审判员]:
    原告,对被1补充的证据有何质证意见?
    [09:34:39]
  • [原告]:
    真实性认可,但是该证据DCS出具的情况说明,对该证据的部分内容存在异议,其中最后一句中说明了DCS作为生产商,合同相对方为购买方,至于购买方之后交托给威誉公司,是买卖合同关系还是委托运输是否是何种关系,该声明由DCS公司出具不和常理。
    [09:36:29]
  • [审判员]:
    被告2,发表质证意见?
    [09:36:42]
  • [被告]:
    被告2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但是该证据的关联性是原告和被告1之间的问题,同我方无关。
    [09:37:09]
  • [审判员]:
    根据原被告双方在各自陈述,以及各自提交的证据,法庭现对原、被告双方在本案中没有争议的事实作如下归纳:
    2016年6月15日,原告将涉案2台DCS 数码式印刷机报关进口后运输至被1指定的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分拨中心。现该2台涉案印刷机存放于被1开设在被2经营的上海迪斯尼园区内的商铺内。原告,对法庭归纳的原、被告之间无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
    [09:37:39]
  • [原告]:
    没有异议。
    [09:38:19]
  • [审判员]:
    被告,对法庭归纳的原、被告之间无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
    [09:38:32]
  • [被告]:
    被告1没有异议。
    [09:38:50]
  • [被告]:
    被告2没有异议。该设备在案外人的经营的取悦。
    [09:39:05]
  • [审判员]:
    被告2和迪士尼乐园的关系?
    [09:39:31]
  • [被告]:
    被告2我方经营的是迪士尼乐园,而设备是存在迪士尼小镇处
    [09:39:43]
  • [审判员]:
    本院对刚才双方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予以认定。基于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和审理中的陈述,法庭现对原、被告之间的争议的焦点归纳如下:
    一、原告是否系涉案2台印刷机的所有权人?
    二、两被告是否系涉案2台印刷机的无权占有人?
    原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是否需要补充?
    [09:40:12]
  • [原告]:
    没有异议。不需要补充。
    [09:40:26]
  • [审判员]:
    被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是否需要补充?
    [09:40:38]
  • [原告]:
    同意。
    [09:54:38]
  • [被告]:
    1,2同意。
    [09:55:01]
  • [审判员]:
    下面由双方当事人首先围绕第一个争议焦点,即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印刷机所有权进行审理。原告,你方在本案中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的基础是你方享有涉案涉笔的所有权,那么你方是如何取得涉案设备的所有权?
    [09:55:27]
  • [原告]:
    我方向香港威誉公司购买设备取得了所有权。
    [09:55:48]
  • [审判员]:
    有无支付相应的对价?
    [09:56:00]
  • [原告]:
    2016.9.5我方向香港威誉公司支付了相应的对价。
    [09:56:15]
  • [审判员]:
    是否有相应的证据?
    [09:56:25]
  • [原告]:
    我方补充提交相应的付款申请书和水单。
    [09:56:36]
  • [审判员]:
    原告,你方与香港威誉公司是否系关联公司?
    [09:56:47]
  • [原告]:
    两个相对独立的个体,香港威誉公司是我方的唯一股东。
    [09:57:05]
  • [审判长]:
    原告,你方与被1有无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
    [09:57:18]
  • [原告]: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关系,都是通过邮件或者电子往来。
    [09:57:31]
  • [审判员]:
    双方有无问题发问?
    [09:57:42]
  • [原告]:
    没有。
    [09:57:59]
  • [被告]:
    1,2没有。
    [09:58:13]
  • [审判员]:
    双方有无问题发问?
    [09:58:30]
  • [原告]:
    没有。
    [09:58:40]
  • [被告]:
    1,2没有。
    [09:58:49]
  • [审判员]:
    下面由双方当事人首先围绕第二个争议焦点,即两被告对是否属于无权占有涉案印刷机的事实,进行调查。
    被1,你方是通过什么方式占有涉案设备的?
    [09:59:09]
  • [被告]:
    被告1我方的母公司向生产商购买设备,并且支付了相应的价款,我方的母公司是买卖合同的主体,并非是我方是合同相对方。并且交给我方使用。
    [09:59:27]
  • [审判员]:
    被告2和被告1有无关联关系?
    [09:59:46]
  • [被告]:
    被告2没有。
    [09:59:57]
  • [审判员]:
    原告,现在涉案设备在被1处,为何还要求被2返还?
    [10:00:11]
  • [原告]:
    因为设备现在存在被告2处。
    [10:00:41]
  • [审判员]:
    双方有无问题发问?
    [10:01:21]
  • [原告]:
    没有。
    [10:01:37]
  • [被告]:
    被告1,2没有。
    [10:01:44]
  • [审判长]:
    刚才原告、被告双方已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
    下面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先由原告告发表最后意见。
    [10:02:13]
  • [原告]:
    支持我方的诉请。
    [10:02:24]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10:02:34]
  • [被告]:
    被告1我方是合法占有人,请求驳回原告告的诉请。
    被告2请求驳回针对被告2的诉请。
    [10:02:48]
  • [审判长]:
    法庭已充分注意到双方的意见,书记员也已将各方意见要点记录在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员理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原告、被告是否要求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是否愿意调解?
    [10:03:17]
  • [原告]:
    可以。
    [10:03:40]
  • [审判长]:
    被告,是否愿意调解?
    [10:03:50]
  • [被告]:
    被告1不同意。
    [10:04:00]
  • [审判长]:
    因调解需双方自愿,故本庭今天不再做调解工作。
    下面休庭十五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如果形成一致意见,合议庭将当庭判决,如果不能形成一致,择期宣判。现在休庭!
    [10:04:17]
  • [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退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席。
    [10:04:56]
  • [审判长]:
    请坐下。下面继续开庭。(法槌)
    经合议庭评议,本案形成一致意见现在进行当庭宣判。
    本院认为,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在本案中,原告向两被告主张返还涉案印刷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即原告系涉案印刷机的所有权人,两被告须为现实的无权占有人。对此,本院结合已查明事实及相关证据评判如下:首先,原告诉称其通过买卖的方式取得了涉案印刷机的所有权,但原告对该节事实仅提供了与香港威誉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商业发票等证据,而该些证据由于缺乏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其真实性本院难以确认,且原告亦未提供其支付过对价的相应证据,故本院对原告的上述诉称事实难以认定。退一步讲,即使原告通过所谓的买卖方式取得了涉案印刷机的所有权,但根据其在诉状中所称涉案印刷机系由被告上海瑞制公司提出向原告购买的,该印刷机现已实际交付给被告上海瑞制公司,故在双方没有约定所有权保留的情况下,该印刷机的所有权亦已转移至被告上海某制公司。其次,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确认涉案印刷机目前存放于上海某制公司在上海迪士尼小镇经营的商铺内,实际占有人为上海某制公司,而非被告上海某乐园公司,故原告要求被告上海某乐园公司返还涉案印刷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再次,根据被告上海某制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涉案印刷机系由其母公司
    RSI公司向设备制造商DCS公司购买所得,并由母公司委托香港威誉公司运至上海瑞制公司,即被告上海瑞制公司合法占有涉案印刷机的事实。因此,原告既非涉案印刷机的所有权人,两被告亦非无权占有人,原告的前述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书记员:请全体人员起立。
    审判长:驳回原告威誉领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300元,由原告威誉领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双方是否听清?判决书将在十个工作日内邮寄给当事人。今天宣判的部分文字如果与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不同,以正式的判决书为准。
    [10:05:20]
  • [原告]:
    听清了。
    [10:06:35]
  • [被告]:
    听清了。
    [10:06:42]
  • [审判长]:
    宣判完毕。今天庭审至此,庭后双方当事人应认真阅看庭审笔录并签名署期。笔录如有遗漏或差错的,可以请求进行补正。闭庭。(敲法槌)
    [10:06:55]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退庭。
    [10:07:06]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本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