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人员

原告

审判席

法庭背景

被告
2017年12月8日09:30直播浦东法院审理的一起撤销公司决议纠纷案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庭发纪律:
    1、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 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 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 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
    [09:16:36]
  • [审判长]:
    请坐下。
    [09:35:56]
  • [书记员]:
    书记员(向审判人员汇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出庭情况)。
    报告合议庭,开庭前已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进行了核对。今天原告赵某到庭参加诉讼的是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向牟、钱某律师,代理权限均为特别授权;被告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到庭参加诉讼是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某律师,代理权限均是特别授权。报告完毕。
    [09:37:32]
  • [审判长]:
    (法槌!)现在开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今天公开审理原告赵某与被告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曹克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包鸿举、人民陪审员周志勇组成合议庭审理,书记员范颖担任记录。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庭审材料等。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同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双方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09:38:04]
  • [原告]:
    清楚。
    [09:38:37]
  • [被告]:
    清楚。
    [09:38:50]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对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要否申请回避?
    [09:39:05]
  • [原告]:
    不申请。
    [09:39:19]
  • [被告]:
    不申请。
    [09:39:27]
  • [审判长]:
    下面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以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09:39:48]
  • [原告]:
    诉讼请求撤销月旭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作出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09:56:57]
  • [审判长]:
    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发表答辩意见。
    [10:06:19]
  • [被告]:
    原告认为被告控股股东屠某为了私利罢免原告董事长及董事的职务与事实不符,反而是原告为了削弱控股股东的股东地位妨碍控股股东对公司的管理、影响公司经营,为此屠某才召开了董事会罢免原告董事长、董事职务。本案中被告董事会没有直接罢免董事,而是按照公司法及被告章程的的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新董事也是通过这样的程序选举的。董事会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程序都合法有效,内容也合法有效。
    [10:07:03]
  • [审判长]:
    双方对于本院在2017年10月25日、11月9日组织的预备庭中所做的陈述是否予以确认?
    [10:07:16]
  • [原告]:
    予以确认。
    [10:07:27]
  • [被告]:
    予以确认。
    [10:07:34]
  • [审判长]:
    对于该两次预备庭审中的举证意见及质证意见是否需要在今天庭审中予以重复举证和质证?
    [10:07:46]
  • [原告]:
    不需要。
    [10:07:59]
  • [被告]:
    不需要。
    [10:08:12]
  • [审判长]:
    就事实原告,今天有无证据需要补充、发问?
    [10:08:28]
  • [原告]:
    没有。
    [10:08:40]
  • [审判员]:
    就事实被告,今天有无证据需要补充、发问?
    [10:08:53]
  • [被告]:
    没有。
    [10:09:03]
  • [审判长]:
    法庭事实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基于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和证据交换时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刚才的陈述,法庭现对原、被告之间的争议的焦点归纳如下:1、原告认为及罢免董事、选举新董事非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被告认为董事会内容合法。2、原告认为被告未在董事会召开前将相关议案的资料发给各董事,故在程序上违法,而被告责任为涉案董事会程序合法。下面由双方当事人首先围绕争议焦点,结合相关证据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双方如有超出争议焦点的意见,可以在法庭辩论中一并发表。
    [10:09:27]
  • [原告]:
    1、关于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公司法及公司章某规定罢免董事、选举新董事由股东大会进行。涉案董事会决议已经形成了罢免原告、选举新董事的内容,而不是将该是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故内容违法。2、关于程序问题,根据被告的董事会会议规则都要求针对议案提交相关材料,但被告发出的邮件附件中只有议案本身,没有相关材料,故涉案董事会程序上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无故罢免原告董事职务;3、董事会的决定召开文件、表决文件的签名例如周雪琴的签字明显不同,但被告认为都是本人签名,故董事会决议是否表达了每一个董事的意愿,原告对此存疑。综上原告请求撤销涉案董事会决议。
    [10:10:39]
  • [审判长]: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0:10:51]
  • [被告]:
    1、关于第一项争议焦点,本案中被告董事会没有罢免董事、选举新董事,而是做出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决议通过最终形成股东大会的决议罢免原告、选举新的董事。2、被告已经将议案的相关材料发送各董事,其他董事均未提出异议,故程序上合法。3、董事会相关材料上各董事的签字均为本人所签。
    [10:11:24]
  • [审判长]:
    双方有无补充的辩论意见。
    [10:11:46]
  • [原告]:
    没有。
    [10:12:00]
  • [被告]:
    没有。
    [10:12:06]
  • [审判长]:
    被告,原告认为,涉案董事会决议已经形成了罢免原告、选举新董事的议案,而非是将该些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对此被告是何意见?
    [10:12:50]
  • [被告]:
    按照新三板的管理办法,董事会议案名称和股东大会议案的名称需要一致,所以虽然罢免董事、选举新董事的职权属于股东大会,但实践中都是董事会形成罢免董事、选举新董事的议案,然后再提交股东大会最终形成相关决议。
    [10:13:03]
  • [审判长]:
    原告认为周某签字并非本人所签,故要撤销董事会决议的法律依据。
    [10:13:24]
  • [原告]:
    周某的签字肉眼就能发现,且涉案董事会是3:2通过的,所以周某的签字至关重要。
    [10:14:03]
  • [审判长]:
    原告有无与周某核实是否本人所签?
    [10:14:14]
  • [原告]:
    没有。但是从肉眼看就是不一致的,但被告认为是本人所签,被告对此应该举证。
    [10:14:29]
  • [审判长]:
    被告有无与周某核实签字的真实性。
    [10:14:47]
  • [被告]:
    当天的董事会有完整的视频录像,周某本人参加了董事会。我们可以提交董事会召开的录像。
    [10:15:09]
  • [审判长]:
    被告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据。
    [10:15:20]
  • [被告]:
    好的。
    [10:15:29]
  • [审判长]:
    如有新的材料提交,本院将重新安排庭审。
    [10:15:40]
  • [原告]:
    好的。
    [10:15:54]
  • [被告]:
    好的。
    [10:16:00]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先由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10:16:19]
  • [原告]:
    支持原告诉请。
    [10:16:30]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10:16:42]
  • [被告]:
    驳回原告诉请。
    [10:16:55]
  • [审判长]:
    鉴于本案为董事会决议的撤销纠纷,本院不再主持调解。今天庭审至此,庭后双方当事人应认真阅看庭审笔录并签名署期。笔录如有遗漏或差错的,可以请求进行补正。闭庭。(敲法槌)
    [10:17:11]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退庭。
    [10:17:21]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本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