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

李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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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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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席

直播现场

通报会全景
12月9日10时,西城法院召开“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工作机制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在西城法院为您现场直播“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工作机制新闻通报会,感谢您的关注。
    [10:05:33]
  • [主持人]:
    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舒锐,下面为您简要介绍一下通报会相关情况:近年来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尤其是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仅在量上激增,更逐渐趋于多元化。在此背景下,西城法院着眼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力打造前端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小额速裁“四位一体”的大诉服新平台,以期为纠纷解决敞开“入口”、理顺“途径”、找到“出口”,实现诉讼服务与纠纷疏导对接,非诉化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前端化解驱动与后端审判保障对接,建立诉服、立案、诉调、速裁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为来院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揽子的纠纷解决服务。对此,西城法院将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介绍“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工作机制。
    亮点:通报会将整合西城法院立案、诉讼服务、诉调对接、小额速裁各项服务内容和机制,通过丰富的案例,向社会公众介绍法院大诉服工作。
    [10:05:50]
  • [主持人]:
    本次通报会分为六个阶段,西城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艳红介绍新闻通报背景;诉服办负责人高玉峰介绍西城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在“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的前端工作机制;立案庭负责人兼诉调办主任张晖介绍西城法院立案庭在“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中的工作创新;立案庭负责人兼诉调办主任张晖介绍西城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在“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中的工作内容;小额诉讼庭庭长杨淑云介绍小额诉讼庭在“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中的工作特点;媒体提问。
    [10:07:54]
  • [主持人]:
    通报会进入第一项议程,由西城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艳红介绍新闻通报背景。
    [10:08:16]
  • 李艳红: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我是西城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艳红。欢迎大家参加我院“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工作机制新闻通报会。
    随着近年来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尤其是今年5月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数量上激增,并且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特点。与此相对应的是,近年来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长期居高不下,基本处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状态。而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不仅要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还需要在解决纠纷的方式上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选择,更需要在诉讼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全面拓展。
    因此,西城法院自2007年以来一直在探索和推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去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改革示范法院。特别是在今年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背景下,我们一方面大力推进诉讼中的专业化审判工作,另一方面全力打造前端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小额速裁“四位一体”的大诉服新平台。为来院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揽子的纠纷解决服务。
    今天,我们邀请了诉讼服务办公室、立案庭、诉调对接办公室、小额诉讼审判庭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此次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院“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所涉及的各部门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介绍该项工作的便民利民之处。今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新京报、北京晚报、西城报等多家媒体朋友来到了现场,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将对本场通报会进行同步图文直播,西城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北京西城法院将对此次通报会进行全程直播。
    [10:09:03]
  • [李艳红]:
    首先请我院诉讼服务办公室负责人高玉峰介绍诉讼服务办公室在“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的前端工作机制。
    [10:10:13]
  • [高玉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作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前端,同时,也是我院“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的第一道关口,诉讼服务办公室不断创新诉讼服务模式,在实现诉求有人引、材料有人收、信息方便查的基础上,结合西城区域特点和我院的整体工作部署,推出了很多具有西城特色的诉讼服务项目,其中有些诉讼服务项目在北京市乃至全国均为首创。
    [10:11:35]
  • [高玉峰]:
    一是诉求筛查无死角,分类引导全方位。在为来院群众和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不同群众的诉讼需求千差万别,但同时也有章可循,我们将以往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进行归纳和总结,针对他们可能遇到的诉求需要,设置了系统化的纠纷引导机制。通过信访楼与立案大厅两个导诉台的双重引导,对来院群众诉讼需求进行甄别、筛选、分类,对他们进行诉讼与信访分离、立案与诉中分离、诉中与诉后分离,帮助他们在第一时间找到诉求对接部门,并告知他们诉求实现程序,引导他们有序、理性、及时实现权利。
    下面是一个典型案例。
    张某的母亲陈某为我院上世纪80年代末一名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年迈的陈某委托张某联系我院开具当年判决的生效证明。张某通过我院公开的通讯录并未查询到当年案件的承办人与书记员,于是直接来到我院立案大厅,想要解决问题。
    得知张某来意后,我院导诉人员查询案件信息发现原承办人已经退休,书记员已经离职,而原承办人所在庭室也因为多次机构调整不复存在。导诉人员迅速对其诉求进行登记受理,开启旧案诉求解决联动机制,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报送该案件涉及业务口的主管院领导指定一名法官为其办理相关事宜。同时,引导张某先行前往档案室对当年案卷调取预约,让指定法官程序与调取档案程序得以并行,减少张某等待时间。最终,在诉服办、相关业务庭、档案室三部门联动下,陈某开具旧案生效证明的诉求得以很快实现。
    [10:12:41]
  • [高玉峰]:
    二是立案有人辅导,纠纷当场可调。2008年,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合作成立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地,每天有3-4名在校法学研究生为群众提供包括法律咨询、诉讼指导、代拟诉状等志愿服务。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48555人次, 代书起诉书35533份。此外, 2007年5月,我院在北京市法院系统率先推出人民调解进法院,与区司法局合作,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室也同样向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今年立案登记制以来,人民调解工作室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仅今年上半年,就调解案件406件,提供咨询2056件,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
    [10:13:17]
  • [高玉峰]:
    三是心结有人解,疑难有人答。2009年初,我院创立了全国法院首家“心理驿站”,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辅导。2010年,又在信访楼导诉台内设立了心理服务岗;与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分会,共同创建了“法制心理学教学科研基地”。心理驿站的开设,为矛盾化解工作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截至今年10月底,“心理驿站”共接待当事人930人次,化解了920起矛盾纠纷。2012年,我院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签署合作协议,针对劳动争议等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在立案大厅设立专家解难窗口,由专家对当事人的疑问进行解答。2014年,我院进一步丰富专家解难窗口厚度,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诊所合作,增加了知识产权类专家解难项目。对于适合以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专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当事人调解建议,经当事人同意后,帮助其预约调解。第三方专家的介入,消除了当事人对法律、政策以及程序问题的误解,部分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得到解答后主动息诉罢访。截至今年10月底,专家解难窗口先后有 16位专家接待咨询 465人次。
    [10:13:41]
  • [高玉峰]:
    四是想群众可想,服务可评价。我们在立案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诉讼服务角,为当事人准备了小药箱、老花镜、起诉格式书等诉讼服务用品。同时,我院与农业银行合作,在立案大厅配置了自动取款机,并设立银行收费网点,直接办理收取诉讼费用的业务,避免当事人为缴纳诉讼费奔波于银行和法院之间。此外,2010年底,我院在立案接待窗口推出了自主研发的“法官评价系统”,由当事人对立案法官的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接待结束后,当事人通过评价器对法官的接待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档。立案法官评价系统的推出,强化了窗口的形象建设,提高了群众的认可度。同时,把当事人的评价与法官的业绩挂钩,强化了法官的服务意识,提高了立案工作的水平。从立案阶段就把好质量关,为以后的诉讼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系统推出以来,共收到当事人有效评价近7000次,平均满意率为98%。
    [10:13:56]
  • [李艳红]:
    下面请我院立案庭负责人兼诉调办主任张晖介绍立案庭在“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中的工作举措。
    [10:20:54]
  • [张晖]: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今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工作实施以来,为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结合我院“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建设,我院立案庭在做好立案登记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和纠纷引导工作,增加了多元化解指导、案件繁简甄别、对口分流等新职能。
    第一、立案法官入驻导诉台
    在以往由诉服部门派出导诉员的基础上,增加立案法官入驻导诉台,提前向来院群众提供立案咨询及引导服务。导诉台的立案法官负责对立案群众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明显缺少起诉书等必要材料的群众,告知其先行补齐材料再排号立案,大量减少群众因材料不足的重复等待时间,提高立案效率。同时,在导诉台放置各类案件诉前化解告知书,由立案导诉人员针对不同类别当事人进行发放,释明诉前化解方式和途径,宣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有意向诉前调解的群众引导至诉讼服务办公室和人民调解室。
    立案群众来到立案窗口后,窗口立案法官对立案材料形式要件进行专业审查,对材料形式上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当事人进行立案登记录入。对于形式上仍有瑕疵的材料,提出专业的书面一次性补正意见。半年来,我院出具一次性书面补正告知1280余份。
    [10:21:40]
  • [张晖]:
    第二、专人负责远程立案。为最大程度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便利,我院推出远程立案工作,包括网上预约立案审查和邮寄材料审查。对于远程立案工作,我院采取“专人负责、及时审查、快速办理”的处理原则。
    我院早在2008年就已经开展网上预约立案工作,当事人或代理人在网上预约立案系统上传起诉材料后,由法官进行审查,通过网上预约申请审核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及书面起诉(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立案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今年截至11月,我院已经受理网上预约立案案件10000余件,约占我院整体收案量的五分之一。
    有些身在外地的当事人由于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无法亲自来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先将立案所需的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至立案庭,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先行审查案件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来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释明指导。今年我院已受理邮寄案件200余件。不管是网上预约立案还是邮寄立案,都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通过诉讼材料的远程预先审查,在审查通过后直接携带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确保能够一次性成功立案,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因材料准备不齐而造成的多次往返。
    下面介绍一个典型案例。2015年8月21日,我院收到当事人鲁某诉王某的起诉状,经我院邮寄立案专设法官胡红云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不全、诉讼请求不具体明确、事实与理由不清楚等系列问题。胡法官联系鲁某并一次性告知其所须补全材料内容。鲁某修改起诉材料后再次将材料寄到我院,然而,鲁某并未完全按照告知要求进行补正,依然不符合受理条件。胡法官通过电话就立案相关法律问题对其进行了多次耐心的指导后,鲁某第四次邮寄到我院的起诉材料终于符合了受理条件,立案庭法官随即通知其来现场办理了立案手续。后鲁某专门向我院邮寄了一封感谢信,高度赞扬了立案庭邮寄立案专设法官胡红云忠于职守、以人为本、秉公办案、高效廉洁的司法工作精神。
    [10:24:01]
  • [张晖]:
    第三、开展专业化诉前调解。一是针对涉亲情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我院在诉前调解实践中发现,涉亲情案件往往起因于家庭内部成员沟通不畅,而沟通不畅最主要的原因是缺少沟通平台。因此,尽早搭建沟通平台,各方矛盾得以化解的可能性将得到极大提升。当纠纷真正进入诉讼阶段,往往会造成亲情的撕裂。因此,立案庭在收到相关案件材料后,会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告知诉前调解的意义,并在征求他们同意后,为各方搭建沟通平台,并以立案法官为主导,分别为各方释明法律关系,引导各方在法理和亲情的范围内,作出合法、合情抉择,促使各方消弭隔阂。
    案例,
    今年10月,已经今年80岁的张某,到我院起诉三个儿子要求他们给付赡养费并主张精神赡养。立案庭干警王谦通过和老人的耐心交流,得知老人实际想法是想通过法院让儿子经常去看看她。王谦认为该案件通过调解更有利于解决矛盾,更利于母子关系重归于好。于是,王谦将老人和三个儿子约到法院进行调解,凭借自己在民庭积累多年的丰富调解经验,王谦对三个儿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理、情理、亲情等方面细致入微地劝解儿子要经常回家看看老人,最终,三个儿子承诺和老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并向老人保证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表示不要赡养费,并撤回了起诉,亲情关系得以修护、加深,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针对涉群体案件开展诉前“打包”调解。对于供暖、物业、群体性劳务纠纷等因相近或同一法律事实引起且具备相近法律关系的关联案件,立案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各方释明,引导各方理性确定诉讼预期。同时,通过立案询问充分了解案件背景情况,深挖纠纷背后的深层次缘由,缓和双方对立情绪,通过诉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引导群众多渠道化解纠纷。即便在诉前不能调解成功的,也为将来诉讼创造了积极的条件,同时避免了矛盾在司法程序中进一步恶化。
    案例,
    今年10月,立案庭收到多起某物业公司起诉小区业主要求缴纳物业费、供暖费、滞纳金等费用的案件。立案法官刘晓政向原告详细介绍了我院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及诉前调解工作的优势和具体做法,最终原告主动选择了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原告起诉的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很深,调解工作进行很困难,刘晓政法官一边深入寻找矛盾纠纷产生的共性原因,同时注重不同住户差异性,针对每个住户各自的居住体验、遇到的服务困扰以及住户的性格以及职业特点,确定相适宜的调解思路,对拖欠费用的被告逐一从法理、情理两方面进行劝说,并根据调查情况对于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原告。原告向众业主表态将积极改进物业服务,并同意放弃滞纳金请求。最终原被告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主动向原告交纳了所欠费用。
    [10:24:38]
  • [张晖]:
    第四、分层分级引导,逐级甄别分流。除了开展立案法官诉前调解工作,我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把握逐级审查、分流原则,加强诉前引导,启动多层面、多角度、多元化纠纷化解模式。首先,加大民事纠纷立案阶段委托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我院作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纠纷立案阶段委托调解工作试点法院的资源优势,扩大案件报送范围。其次,加大与诉调对接办协作力度。将涉及专业领域或行业特点的案件,如网络纠纷、物业纠纷、名誉权纠纷、证券类纠纷等,及时通过诉调办对接与我院建立诉调对接关系的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动性。第三,加大立案庭与各庭室对接力度。对于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案件,及时引导至各对接庭室联络人做出更为专业的释明及引导工作,以协助诉前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自“四位一体”大诉服平台运行以来至2015年12月8日,立案诉前调解相关工作初见成效,通过立案导诉释明、引导案件168件;通过多元化纠纷矛盾化解机制、诉前对接机制等引导案件进行立案前端工作共计1011件,其中通过诉调对接办公室引导行业协会委托调解案件91件,与各审判庭有效对接引导案件共计920件。
    [10:25:13]
  • [李艳红]:
    下面请张晖主任继续就我院诉调对接办公室在“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中的工作进行介绍。
    [10:26:10]
  • [张晖]:
    诉调对接工作是我院“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旨在通过整合社会力量,促进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打通更加多元、更为专业、更有效率的纠纷解决渠道。而侧重点更在于推进纠纷解决的前移化、快速化。因为在诉讼程序之前,为群众提供更合适的纠纷解决渠道,往往可以让他们节省解纷成本、维系双方关系,同时也有利于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诉前纠纷预防,将纠纷化解在法院之外。我部门通过“巡回法官”工作和“法律诊所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不仅送法律文本进社区,更送法律实践进社区,着力推动“法治友好型社区”建设,帮助群众运用法律理顺彼此日常关系。今年以来,专职巡回法官赵海例行巡回402次,示范及指导调解纠纷1726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20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9次;60余名赵海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法律诊所进社区”活动,接待群众咨询1316人次,辅助化解纠纷952起,协助组织、策划、参与社区大小法制宣传活动30余场。
    【例一】巡回法官深入社区化解疑难继承纠纷
    王某生前是孤寡老人,没有第一、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去世后,其远房亲属王一、王二向老人所在街道反映要求继承老人财产,并发生争执。由于该案较为罕见,街道工作人员请我院巡回法官赵海指导。该案的难点在于法定顺位继承人以外的人能否继承被继承人遗产。赵法官分析认为,根据继承法第14条之规定前述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若王一王二对王某生前抚养较多,可以继承王某遗产,而王一王二之间的继承份额应受所尽抚养义务多少的影响。同时赵法官认为该案若采用社区巡回审判的方式不仅可以有效解决矛盾,也有利于普及继承法知识、传播权义对等观念、弘扬孝老爱亲美德。于是,赵海法官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同组织在社区公开审理此案。经查,王某不存在其他继承人、王一王二对王某构成“扶养较多”,且王一所尽扶养义务更多等事实,并据此促成王一王二双方达成调解。严谨的程序、精准的释法,在解决此疑难案件的同时,也为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和道德课。
    2015年11月,以赵海法官为原型的电影《巡回法官》上映并在CCTV6电影频道黄金时段播出,该片讲述了由基层法官赵文水走出法院,走进社区,为百姓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故事,得到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数十家媒体的广泛报道,观众一致反映电影接地气、扬正气、鼓士气,超出了他们对主旋律电影的期待。
    [10:27:16]
  • [张晖]:
    二是开展诉前引导化解,将纠纷解决于诉讼之前。当事人选择在法院诉前调解或诉前委托法院之外的第三方进行调解一般不收取费用,经济上节约;而且解决纠纷通常用时较短,可以有效避免当事人诉累。我们与65家单位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并主动邀请相关行业组织、调解组织、公益组织参与引导理性诉讼和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调对接窗口,介绍诉前调解相关机制程序,办理诉前委托调解手续,积极引导当事人树立理性诉讼观念,主动选择诉前调解或诉前委托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据统计,我院诉前调解和诉前委托调解的案件平均结案用时为25天,较同类案件诉讼程序节约时间65%。
    【例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快速化解名表买卖合同纠纷
    李某在某大型商场购买万元名表一只,使用数日发现手表走时不准,遂与商场交涉请求退货,但商场认为手表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交涉无果李某起诉至我院。我院主动向李某介绍同我区工商分局建立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经李某同意,我院将该案委托给区工商分局进行调解。区工商分局随即启动调解机制。经调解,商场同意退货退款。自李某来院立案之日至退货拿到货款之日,共计19天。类似委托调解的案例在我院诉调对接机制之下还有很多,大量的劳动纠纷、银行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地产纠纷都可以通过相应的诉调对接机制快速化解。
    【例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委托调解更有效
    六十多岁的刘某是在京打工的农民,去年11月,骑自行车与某中央单位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腓骨、颅骨骨折及颅脑损伤。经交通部门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事后,双方及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我院。鉴于诉讼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不利于在河北老家休养的刘某及时获得赔偿,我院经三方同意,将纠纷委托给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即组织调解。在法官指导下,调解员依据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很快促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刘某及时拿到了赔偿款。该程序的适用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成本,还节省了数千元的诉讼费。
    [10:27:40]
  • [张晖]:
    三是不断融合外力,加强纠纷解决的专业化。
    加深纠纷解决的专业化可以确保群众解决纠纷时有更加专业、可靠的途径可供选择。为此,我们从四个方面着手,借助外力、输出助力、形成合力、深化机制,努力打造疑难纠纷专业解决的诉调对接平台。
    首先,我们借助外力,与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领域的行业组织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借助这些行业组织在行业监管自律方面的专业优势,有效提升在特定行业领域纠纷解决的专业性。
    其次,我们输出助力,推动相关组织健全调解机制程序,合作开展调解人员培训。其中我院司法指导中心今年已举办了7期司法实务讲座,培训各类调解员和行业组织人员达620人次
    此外,我们形成合力,和同行业调解组织合作开展“解决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模式实践,以解决具体纠纷为切入点,推动筛查行业管理漏洞、治理行业违规行为、防范行业风险、完善行业规范,全面提升行业纠纷自我治理能力。
    【例四】解决物业纠纷要治愈的不仅仅是纠纷本身
    某物业管理公司同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管理权限、物业服务质量、财务账目等方面发生矛盾,双方冲突激烈,业主委员会一度在小区张贴大字报以激烈言语批评物业公司。双方各自以多个案由起诉至我院。经我院疏导,双方同意将纠纷先委托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接受委托,交由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调解员积极走访了解当事双方的矛盾根源、争议焦点,并利用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规范、法律知识积极向双方解释各自的权利义务,引导双方理性面对纠纷,以积极态度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目前双方在调解中心专业细致的工作下,激烈对立的情绪有所缓解。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调解中心在着眼于解决双方纠纷的同时,也借此调研发现引发双方矛盾的深层次问题,并形成建议推动更多物业管理公司提升服务、改善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同时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政策规范意见建议,推动完善行业管理规范,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类似问题。
    最后,我们在机制制度上加深专业化。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调解中心、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等专业调解组织合作探索试行中立评估、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无争议事实记载、专家调解等制度,不断完善疑难纠纷专业解决机制;同时,积极推动我院专业化审判工作同诉调对接工作相互促进发展,加强专业审判庭室与诉调对接单位在专家培养、联动调解、热点研讨、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
    【例五】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快速高效化解疑难银行卡纠纷
    今年9月,刘某收到短信提醒,自己在某行开立的银行卡内资金因未曾办理过的业务而遭划扣,损失共计近三万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多次与银行交涉,强烈要求银行解决个人账户内的损失。交涉无果,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银行管理存在漏洞应赔偿个人损失。经双方同意,我院将该起纠纷委托给北京市银行业协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该案属近年来新发多发的疑难金融案件,中心调解员接受委托后,结合双方提交的各种材料,对照相关的规定对此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时向当事人阐明了该案的法律关系性质,辨析了客户与银行的过错以及相应责任承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银行卡损失按双方过错共同承担,同时法院审查后出具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事后,协会还进一步发挥自律职能,就本案反映的问题向银行提出了加强银行卡账户资金安全管理和改善客户服务的意见建议。
    今年,我院通过诉调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化解纠纷4832件,司法确认980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推动了理性诉讼观念的树立,更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
    [10:28:49]
  • [李艳红]:
    下面请小额诉讼庭庭长杨淑云介绍小额诉讼庭在“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中的工作特点。
    [11:04:19]
  • [杨淑云]:
    小额诉讼审判庭作为我院四位一体大诉服平台中的一部分,承担着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的重要作用,是大诉服新平台中实现纠纷分流的“第一防线”。为了充分实现高效便民、缓解诉累,小额诉讼庭在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体现出一定的西城特色。
    一是法庭开进立案大厅,彰显便捷透明。我院小额诉讼法庭直接设在西城法院南北两地办公区的立案大厅内,采用玻璃建造的透明法庭,在法庭办公室外也设置了宣传小额诉讼审判理念的文化走廊,力图创建透明化、公开化的新型人民法庭。对于符合标准的案件,当事人在立案后,直接就可以进入到审判程序。
    [11:05:05]
  • [杨淑云]:
    二是发挥简案速裁作用,秉持先进司法理念。小额庭的案件具有标的小、数量大,关乎民生等特点,只有做到快审快结,才能满足群众的诉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三个月内审结,且实行一审终审。对相关案件坚持第一时间收案,第一时间送达,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裁判。近三年来,我庭的人均结案量为500至650件左右,每起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为8天。
    案例,近期 ,我庭在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系荷兰人,原被告通过网络相识并陷入热恋,然而长期两地分居,造成两人感情产生裂痕。双方到我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因外籍一方已预定第二天回程机票,要匆忙回国,我庭接到该案后,结合案件特点,考虑到外籍当事人不懂中文,承办法官立即与翻译机构进行沟通联系,翻译人员30分钟赶到法庭,承办法官当即安排开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判决,解决了当事人回国的燃眉之急。此案下午3点立案,当事人6点领到判决书,历时3个小时结案。当事人对我院法官公正为民,高效便捷的工作作风表示非常感谢。
    [11:05:25]
  • [杨淑云]:
    三是开展“五上门”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感受司法便捷。为了进一步加大诉讼源头化解力度,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水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我庭干警们将上门送达、上门取证、上门开庭、上门执结、上门回访的“五上门”方式服务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对于案件中当事人特殊情况的案件,承办法官也会主动就地办案,上门审理,最大限度地为方便当事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做出努力。
    [11:05:38]
  • [杨淑云]:
    四是落实三步工作法,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正义。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我们创立了“小额诉讼三步工作法”,即庭前释法、判决说理、判后解惑。开庭前着重向当事人告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特点,保证当事人知情权;诉中在判决书中尽量全面细致地列明判决的法律依据,使当事人自觉认同裁决结果,达到一审终审的效果;诉后不忘对当事人耐心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关注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冷静地接受判决结果。
    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小额诉讼程序兼顾公正与效率、繁简分流的特点,能够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效缓解诉累,满足社会司法需求。
    [11:05:52]
  • [李艳红]:
    各位媒体朋友,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各位已经对我院 “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实际上,通过总结,我们不难发现这项工作机制主要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空间上集合化。大诉服新平台实现了法院内部组织空间上的集合化,通过优化立案诉服大厅的整体布局,我们将大厅划分为安检、导诉、服务、查询、立案、速裁、投诉、休息8个功能区,开设了立案登记、诉讼费收取、诉调对接、专家解难、信访接待等5类窗口,设置了导诉台、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地、立案调解室、人民调解室等16个诉讼服务单元,服务项目多达20余项。通过打造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纠纷的综合性立案诉服大厅,为来院群众创造一个便捷、贴心的诉讼环境,实现“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心结有人解、纠纷马上调、简案立刻办”,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二是功能上聚合化。大诉服新平台,通过整合诉服、立案、诉调、速裁的各项职能,有效实现“诉讼服务辅导、纠纷筛查分流、矛盾多元化解、诉权依法保障”的动态功能聚合。依托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地、心理驿站、专家解难窗口等载体,为来院当事人提供能感知、易理解、可接受、有实效的诉讼服务。依托导诉台、立案窗口、诉调对接窗口,对各类纠纷进行“诉非分流”,分层递进地实现诉讼与信访分离、诉讼与非诉调解分离。依托立案调解室、诉调对接室,通过专业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实现纠纷的多元化解。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予以登记立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实行“繁简分流”,将简易案件快速移转至速裁庭进行“简案速裁”,将复杂类案进行“对口分流”集中移转至专业审判庭进行“难案精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三是管理上整合化。大诉服新平台强调管理体制上的统一性,由一名副院长统一主管平台内的诉服办、立案庭、诉调办、速裁庭、信访办、法警大队等部门。建立平台内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机制,由立案庭庭长担任新平台工作的总协调人,负责具体协调新平台内各部门之间和新平台与专业审判庭之间的衔接工作;从全院选取十余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充实到新平台,提高工作效能。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新平台内部职能部门举行会议,分析形势,总结经验,会商问题,提升工作合力。强化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新平台内各部门工作的管理和衔接,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完善一体化管理信息网络,提升工作效率。
    总体而言,我院“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的建设,着眼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树立“纠纷解决的分层递进”观念,该平台的建立希望为纠纷解决敞开“入口”、理顺“途径”、找到“出口”,实现了诉讼服务与纠纷疏导对接,非诉化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前端化解驱动与后端审判保障对接,建立诉服、立案、诉调、速裁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西城法院“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工作机制新闻通报会的通报内容,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就今天通报主题进行提问。
    [11:06:37]
  • (媒体提问)
    [11:06:52]
  • [李艳红]: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踊跃提问,大家的提问显示了对我院司法为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是因为“四位一体”大诉服新平台的机制保障作用,在2015年,我院实现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使得群众诉权保障进一步强化,使得便民利民更加务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有效整合,努力把大诉服新平台建设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实现纠纷分流的“第一防线”、推进社会治理的“第一阵地”、彰显法院形象的“第一品牌”。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注,也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进该项工作机制的发展和完善,更好地发挥法院的诉讼保障作用。今天的通报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的到来。
    [11:33:23]
  • [主持人]:
    主持人: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刘娜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孙正超、李苑菁(摄像)对本次网络直播给予的支持!
    [11: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