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庭审现场

审判员曹松清

原告方

被告方
3月21日10:45,直播昌平法院审理“驾驶‘无牌’摩托车 ‘无驾照’司机被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张俊。
    [10:40:36]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贾某起诉称:2010年6月20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权路,贾某驾驶“比亚迪”轿车行驶时,与孙某驾驶的“雷达”牌货运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孙某受伤,两车损坏。
    此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摩托车未按照规定注册登记,也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其违反分道行驶的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故孙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而贾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负事故次要责任。现贾某起诉要求孙某赔偿其车辆修理费、停车费、清理费、检测费等共计4000余元。
    [10:42:27]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曹松清独任审判,书记员张晓云担任法庭记录。
    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10:43:30]
  • [审判员]:
    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人的身份。
    原告贾振江,男,1974年出生,汉族,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农民,住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张大卫,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10:46:48]
  • [审判员]:
    被告孙生,男,1963年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丁淑香,女,1962年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裕隆新村。
    [10:48:23]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一、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二、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 不得发言、提问。四、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五、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长、审判人员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51:14]
  • [审判员]:
    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民庭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贾振江诉被告孙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曹松清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张晓云担任法庭记录。
    宣布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程序。
    [10:52:20]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是否听清上述权利和义务,你们双方对法庭的组成人员是否请求回避?
    [ 原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0:55:27]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原告代理人]:
    2010年6月20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权路,贾振江驾驶“比亚迪”轿车行驶时,与孙生驾驶的“雷达”牌货运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孙生受伤,两车损坏。
    此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孙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摩托车未按照规定注册登记,也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其违反分道行驶的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故孙生负事故主要责任。而贾振江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负事故次要责任。现贾振江起诉要求孙生赔偿其车辆修理费、停车费、清理费、检测费等共计4000余元。
    [10:56:03]
  • [审判员]:
    原告你的诉讼请求有什么补充或变更吗?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0:57:21]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收到起诉书?
    [ 被告代理人]:
    收到。
    [10:57:53]
  • [审判员]:
    被告进行答辩。
    [ 被告代理人]:
    同意依法进行赔偿。
    [10:58:35]
  • [审判员]:
    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10:59:20]
  • [原告代理人]:
    证据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证据2、保险代抄单2份、索赔申请1份、定损单;
    证据3、修理明细;
    证据4、修理费发票3张;
    证据5、清理停车费、检测费发票各1张;
    证据6、复印费票据1张;
    证据7、前挡风玻璃膜收据;
    证据8、判决书1份。
    [11:02:54]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 被告代理人]:
    证据由法院审核。
    [11:03:42]
  • [审判员]:
    被告举证。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1:04:30]
  • [审判员]:
    原告说一下各项费用。
    [ 原告代理人]:
    修理费3000,停车费400元,清理费100元,验车劳务费100元,检测费26元,复印费6元,贴膜950元。
    [11:05:23]
  • [审判员]:
    交通费有票据吗?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1:06:00]
  • [审判员]:
    车什么部位受损?
    [ 原告代理人]:
    前挡风玻璃坏了,和左前部坏了。
    [11:07:12]
  • [审判员]:
    修理费为什么没有贴膜费用?
    [ 原告代理人]:
    修理费不包括贴膜,不是一起的。
    [11:08:01]
  • [审判员]:
    车什么时间买的?
    [ 原告代理人]:
    2010年5月买的。
    [11:08:45]
  • [审判员]:
    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事故发生之前原告车辆上就有贴玻璃膜?
    [ 原告代理人]:
    当庭没有。
    [11:09:49]
  • [审判员]:
    开的车属于谁所有?
    [ 被告代理人]:
    借用邻居的。
    [11:10:24]
  • [审判员]:
    车有保险吗?
    [ 被告代理人]:
    不太清楚。
    [11:10:57]
  • [审判员]:
    有车牌吗?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1:11:28]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
    [ 原告代理人]:
    我们想用财产损失折抵被告的人身损失,但是没有谈成。
    [ 被告代理人]:
    原告的修理费太高。950元的贴膜费用太高了。为什么还跟我要复印费。
    [11:12:14]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 原告代理人]:
    同意调解。
    [ 被告代理人]:
    同意调解。
    [11:13:02]
  • [审判员]:
    进行法庭调解,双方说一下调解意见。
    [ 原告代理人]:
    我们可以放弃交通费、贴膜费,修理费、停车费、清理费、验车劳务费、检测费、复印费,共计3100元。诉讼费25元由我方承担。
    [ 被告代理人]:
    同意,上述费用于2011年3月28日之前付清。
    [11:13:38]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在本庭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
    一、被告孙生赔偿原告贾振江修理费、停车费、清理费、验车劳务费、检测费、复印费,共计3100元。于2011年3月28日之前付清。
    二、原告贾振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11:14:06]
  • [审判员]:
    双方是否听清上述协议?
    [ 原告代理人]:
    听清了。
    [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
    [ 审判员]:
    双方是否同意上述调解意见,签字即生效?
    [ 原告代理人]:
    同意。
    [ 被告代理人]:
    同意。
    [ 审判员]:
    休庭,看笔录签字。
    [11:15:49]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民二庭张晓云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1:18:25]
  • [声明]:
    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