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1

工作人员
2010年1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 [导播]: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欧云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5:03:22]
  • [导播]:
    【主持人】:现在先大致介绍一下案情。原告陈某因操作失误,分两次将229500元误转入被告史某的银行账户。后陈某与史某协商要求其归还无果。陈某遂以史某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其款项,且造成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史某返还所得钱款及由此产生的相关利息。
    [15:04:11]
  • [导播]:
    【主持人】:本案由兴宁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梅晓兰法官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王艳和蒙炳帆组成合议庭。
    【主持人】: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
    …………
    [15:04:54]
  • [导播]:
    长: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陈伟*,男,1982年11月6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2号皇龙新城11栋1单元8C号,身份证号码:4451211982*****310,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杨凯东(以下简称“杨”),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全权代理。
    长:出示原告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被告:史砚*,男,1968年3月7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东段103号25栋1单元1002号,身份证号码:132903196*****2312,未到庭。
    长:经核准,以上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史砚*经本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长:原告方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有证人的,请提交证人名单,证人到休息室等候。
    原告方:没有。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梅晓兰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蒙炳帆、王艳组成合议庭,审判员梅晓兰主审本案,书记员黄丽担任法庭记录。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 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 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3. 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权利;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4. 双方可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5.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6. 经本庭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方:听清楚了。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还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本庭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与本庭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在提出事实和理由的基础上申请回避。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方:清楚,不申请回避。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应承担如下义务:
    1. 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 遵守法庭秩序和诉讼秩序。
    3. 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方:听清楚了。
    [15:14:05]
  • [导播]:
    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方作起诉陈述,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杨: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不当得利229500元、利息1007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暂计至2010年9月10日,以后另计),合计239570元;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详见诉状(略)。
    长:由于被告史砚*不到庭,无法进行法庭答辩,下面由原告就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和陈述。
    杨:提交证据1、身份证,证实原告主体情况。
    证据2、中国农业银行业务回单,证实2009年12月10日向被告银行账户转款229500元的事实。
    [15:17:57]
  • [导播]:
    杨:原告是做建材生意的,2009年12月10日转钱至被告帐户,发现钱款转错,就去银行打印业务回单,并了解到被告的电话,原告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但是被告不接听电话。
    [15:19:57]
  • [导播]:
    长:就本案的事实而言,当事人如有新的证据,要及时向法庭提供,原告还有没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告:没有。
    长:法庭核实以下问题:原告与被告是否有业务往来?
    杨:没有业务往来。
    长:由于被告史砚*不到庭,无法进行法庭质证。原告提交的以上证据待庭后再予认定。法庭调查到此结束。
    长:由于被告史砚*不到庭,无法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可以发表最后意见。
    杨:坚持原告诉讼请求和庭审意见,请法院支持原告诉请。
    长:由于被告史砚*不到庭,法庭调解无法进行,庭后本院将根据查明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本案进行判决,何时宣判另行通知。
    长:现在休庭。
    长:休庭以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
    书:全体起立。
    书:审判长、合议庭成员退庭。
    各方当事人、代理人、旁听人员退庭。
    [15:22:13]
  • [导播]: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中国法院网对本院此次的直播活动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今后仍将会有网络直播的活动继续等待着大家的积极参与,希望广大网友能给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5: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