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全貌

直播人员各司其职,认真工作。
2010年1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嫌盗窃罪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0:50:13]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武鸣县人民法院曾彩娇,今天由我为大家直播本次庭审实况。欢迎各位网友观看并参与讨论。
    [10:50:56]
  • [主持人]:
    今天为大家直播的是被告人梁某某涉嫌盗窃案。
    [10:51:38]
  • [主持人]: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本案的案情。
    [10:52:03]
  • [主持人]:
    2010年9月28日10时许,被告人梁某某到武鸣县城厢镇和平街和平市场内的豆腐摊旁,将冯某某停放在那里的一辆本铃牌TMR001ZA型电动车盗走,在驾驶电动车逃离的过程中被冯某某和群众发现并追赶,人赃俱获。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565元。本案由武鸣县公安局侦查终结。2010年12月8日武鸣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梁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10:54:52]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5、不得鼓掌、喧哗、喧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10:55:38]
  • [审判员]:
    请坐下。
    [10:55:50]
  •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10:56:12]
  • [审判员]:
    (敲击法
    [10:56:37]
  • [审判员]:
    被告人梁洪*你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及诉讼权利通知书?
    [ 被告人]:
    我于2010年12月8日收到起诉书副本及诉讼权利通知书。
    [ 审判员]:
    起诉书列明的个人身份情况是否属实?
    [ 被告人]:
    属实。
    [ 审判员]:
    本案之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因本案被羁押的时间?
    [ 被告人]:
    如起诉上所写。
    [10:56:53]
  • [审判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今天武鸣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洪*盗窃一案。经武鸣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由代理审判员梁恒斐独任审理,书记员陆丹担任法庭记录。
    [ 审判员]:
    现在告知被告人梁洪平相关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你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你认为刚才宣布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你可以提出回避的申请;
    2、在庭审过程中,你享有辩护的权利。你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3、庭审过程中,你有提供证据的权利、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勘验、鉴定或检查;
    4、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可以进行最后陈述。
    [10:58:07]
  • [审判员]:
    被告人梁洪*,以上权利是否听明白了?
    [ 被告人]:
    听明白了。
    [ 审判员]:
    被告人梁洪*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
    不申请回避。
    [10:58:24]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我代为宣读起诉书(宣读武检刑诉(2010)第241号起诉书,略)。被告人梁洪*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何意见?是否自愿认罪?
    [ 被告人]:
    没有意见,我自愿认罪。
    [10:58:36]
  • [审判员]:
    下面就起诉书的指控进行举证、质证:出示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公安机关接受失主马德*的报案称其电动车被人所盗,并对该起盗窃案予以立案侦查的事实;出示抓获经过说明,证实武鸣县城镇派出所接受失主马德*的报案,抓获被告人梁洪*的事实。
    [ 审判员]:
    被告人梁洪*对以上证据有什么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0:58:49]
  • [审判员]:
    下面出示另一组证据:出示人口信息表,证实被告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及犯罪时已达到负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事实。出示扣押物品及发还清单,证实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盗窃的电动车并发还失主马德仕的事实
    [ 审判员]:
    被告人梁洪*对以上证据有什么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0:59:00]
  • [审判员]:
    宣读失主马德*的报案陈述(略)证实2010年9月28日10时许其在武鸣和平市场内买豆腐,发现其电动车被人偷,之后追赶偷电动车的人,公安民警将被告人抓获的事实;宣读证人曾维*的证言(略)证实其看到案发的情况。
    [ 审判员]:
    被告人梁洪*对以上证据有什么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0:59:14]
  • [审判员]:
    出示现场勘验检查材料,证实案发现场的基本情况及被告人对作案现场的指认情况。出示价格鉴定结论书,证实被盗电动车的价值为2565元。
    [ 审判员]:
    被告人梁洪*对以上证据有什么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0:59:31]
  • [审判员]:
    法庭举证完毕。被告人梁洪*是否有其他证据要向法庭提供?是否要求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是否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被告人]:
    没有证据提交,不需要申请。
    [10:59:4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可以先辩论定罪问题再辩论量刑问题。被告人梁洪*对于本案的定罪部分有什么自行辩论的意见?或者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有异议吗?可以发表自行辩护的意见。
    [ 被告人]:
    没有什么了。
    [10:59:56]
  • [审判员]:
    定罪部分的辩论结束,现在进行量刑方面的辩论,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下面由被告人梁洪平发表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
    [ 被告人]:
    没有什么了。
    [11:00:09]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由被告人梁洪*作最后陈述。
    [ 被告人]:
    没有什么了。
    [11:00:20]
  • [审判员]: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洪*盗窃一案,本庭经过开庭审理,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现法庭审理结束,待后定期宣判,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另行通告。将被告人梁洪平押出法庭,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休庭。
    [11:00:32]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请旁听人员退庭。
    [11:00:47]
  • [主持人]:
    本次直播结束,本次庭审直播内容不具法律效力,谢谢。
    [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