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

杨镇法庭

庭审现场

法官与书记员

法官胡泊

原告

被告

网络直播人员
1月7日9时,直播顺义法院审理“本是朋友情 借贷起纠纷”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孙春牛,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08:58:19]
  • [主持人]: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本是朋友情 借贷起纠纷”案纠纷,欢迎大家关注。
    [09:00:16]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09:00:27]
  • [主持人]:
    原告代某诉称:原告与被告马某系朋友关系,被告于2008年11月12日以自己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六千元,并约定于2009年1月1日前全部清偿,同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张欠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拒绝和推脱。故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欠款六千元,补偿原告欠款利息费及原告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四千元,给付原告精神损失费两千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09:00:39]
  • [主持人]:
    被告辩称:向原告借款情况属实,但不同意偿还此款。2008年5月经原告介绍,被告与案外人李某相识,李某向被告借款八千元,原告为中间人。借款到期后,被告多次向李某催要借款,但李某拒不还款,后无故消失。被告为此事多次找到中间人原告,要求原告协助自己找到李某,并提供李某的住址,但原告拒绝被告的请求。被告认为原告作为被告与李某借款的中间人有义务协助被告找到李某并要求李某偿还欠款,但原告拒绝配合,导致被告的债务无人清偿,被告认为原告对自己的损失应承担责任,综上,被告不同意偿还原告的欠款。
    [09:00:50]
  • [主持人]: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09:06:03]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06:37]
  • [审判员]:
    核对当事人身份。
    [09:10:02]
  • [原告]:
    代某,男,1984年*月*出生,汉族,河北省三河市某镇某村村民,住该村。
    [09:17:22]
  • [被告]:
    马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某村居民,住该村。
    [09:17:35]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17:49]
  • [主持人]:
    由于直播过程中网络出现故障,网络直播延迟上传,现已修复完好,敬请各位网友见谅。
    [12:17:39]
  • [双方]:
    无异议。
    [12:17:54]
  • [审判员]:
    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顺义法院第14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代某诉马某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胡泊任审判,书记员杨征担任法庭记录。
    [12:19:15]
  • [审判员]:
    下面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
    [12:19:38]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
    [12:19:47]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2:21:02]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你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请求。
    [12:21:24]
  • [原告]:
    宣读起诉状,我与被告马某系朋友关系,2008年11月22日,被告奶奶的病了,从我这借6千元,当时承诺2009年春节前偿还这笔钱,同日被告向我出具一张欠条。后我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拒绝和推脱。因此我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欠款六千元,补偿我欠款利息费及误工费和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四千元,给付精神损失费两千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12:22:24]
  • [审判员]:
    原告,你再明确陈述你的诉讼请求,对于事实和请求有无变更?
    [12:23:06]
  • [原告]:
    有变更,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补偿我的误工费及交通费4000元,我找被告多次,精神损失这项请求我放弃,要求被告偿还我6000元欠款及我向被告追偿欠款所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及利息共4000元。
    [12:23:52]
  • [审判员]:
    被告,你是否听清?
    [12:24:09]
  • [被告]:
    听清楚了。
    [12:25:09]
  • [审判员]:
    被告,你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辩。
    [12:25:24]
  • [被告]:
    我确实欠了6000元,签字是我签的,欠条是我打的,内容真实,我现在不同意偿还,2007年7月份年原告曾作为中间人给我介绍过工程给我,原告把钢结构旧楼改建翻新的活给我联系下来,我干了,钱没给我,我认为是原告的责任,李某欠我工程款,原告是中间人,原告对李某欠我8000元有责任,所以我不同意偿还,原告不守信用;
    [12:25:49]
  • [被告]:
    诉状中2008年11月22日晚,我没出去,我家里有事,我一直在家,我对欠款事实是认可的,欠款日期是十一月十几号,我当时说还钱并没有约定还钱日期,只是说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给,把欠款8000元给我,我才还钱,原告没向我主张欠款,不同意4000元诉讼请求,欠条已经过了法律时效了,2年内原告没找过我要钱。
    [12:25:56]
  • [审判员]:
    原告,就你主张的事实及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证据。
    [12:27:11]
  • [原告]:
    提交2008年11月22日被告打的欠条。证明被告欠款事实且没有依法偿还。
    [12:28:18]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12:28:49]
  • [被告]:
    内容是我写的,名字是我签的,但落款日期不属实。
    [12:29:08]
  • [被告]:
    欠条上落款日期是2008年11月22日晚,但那晚我没出去,我家里有事,我一直在家,我对欠款事实是认可的,欠款日期我记不清楚那一天了,是十一月十几号。
    [12:31:56]
  • [原告]:
    既然原告承认欠条的内容和名字都是他签的,日期就是2008年11月22日。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日期经过改动。
    [12:33:17]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12:33:54]
  • [原告]:
    上午走的急,误工费的相关票据我没有带来,没有其他证据了。
    [12:34:44]
  • [审判员]:
    原告,庭后三日内向本庭提交相关,逾期你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12:36:09]
  • [审判员]:
    被告方,你有证据向法庭提供吗?
    [12:36:21]
  • [被告]:
    没有其他证据提供了。
    [12:36:33]
  • [审判员]:
    下面宣读本院向被告做的询问笔录,双方对该笔录何意见?
    [12:37:49]
  • [双方]:
    无异议。
    [12:37:58]
  • [审判员]:
    原被告,你们双方是何关系?
    [12:39:17]
  • [原告]:
    通过另外一个人介绍相识的,算是朋友关系。
    [12:39:37]
  • [被告]:
    是这样的。
    [12:39:55]
  • [审判员]:
    欠条是被告打的对么?
    [12:40:16]
  • [双方]:
    是的。
    [12:41:29]
  • [审判员]:
    被告,你说的是李某欠你的工程款对么,不是原告欠你工程款?
    [12:42:02]
  • [被告]:
    我认为李某和原告是合伙的。
    [12:42:24]
  • [审判员]:
    原告,对么?
    [12:42:54]
  • [原告]:
    我不知道李某是否偿还了被告8000元,是我介绍给被告的,但我没有和李某合伙。
    [12:44:03]
  • [审判员]:
    被告,你所说的李某欠你的8000元欠款跟本案无关,你可另案起诉,听清否?
    [12:44:39]
  • [被告]:
    这道理现在懂了,听清了。
    [12:44:59]
  • [审判员]:
    当时借款时约定何时还款了吗?
    [12:45:29]
  • [原告]:
    当时口头约定是2009年春节前还我钱。
    [12:45:45]
  • [被告]:
    不对,当时没说还款日期。
    [12:46:15]
  • [审判员]:
    原告,在此期间你找过被告催要欠款了吗?
    [12:47:15]
  • [原告]:
    我在2009年多次找过被告要求他还钱,但他家始终不愿开门,我连门都进不去,就没见到他本人。
    [12:48:06]
  • [被告]:
    原告没找过我提起还钱的事。
    [12:48:31]
  • [审判员]:
    原告,你有找被告还钱的相关证据么?
    [12:48:59]
  • [原告]:
    没有。
    [12:49:06]
  • [审判员]:
    原告,你要求的4000元是什么钱?
    [12:49:33]
  • [原告]:
    是我找被告还钱所造成的损失
    [12:49:53]
  • [审判员]:
    被告,你同意么?
    [12:50:12]
  • [被告]:
    不同意。
    [12:50:24]
  • [审判员]:
    原告,你有相关证据证明4000元的损失么?
    [12:50:44]
  • [原告]:
    有证据,但现在没带。
    [12:51:06]
  • [审判员]:
    被告,是否要求公开开庭予以质证?
    [12:51:20]
  • [被告]:
    不质证了。
    [12:51:32]
  • [审判员]:
    原告,你庭后3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
    [12:51:53]
  • [原告]:
    好的。
    [12:52:01]
  • [审判员]:
    对路费交通费你有证据么?
    [12:52:17]
  • [原告]:
    有证据,也没带来。
    [12:52:40]
  • [审判员]:
    原告,你庭后3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
    [12:52:52]
  • [原告]:
    好的。
    [12:52:59]
  • [审判员]:
    被告,是否要求公开开庭予以质证?
    [12:53:22]
  • [被告]:
    不质证了。
    [12:53:33]
  • [审判员]:
    原告,你放弃了你的第三项诉讼请求对么?
    [12:53:45]
  • [原告]:
    是的。
    [12:53:57]
  • [审判员]:
    双方有新的质证内容么?
    [12:54:11]
  • [双方]:
    没有了。
    [12:54:22]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12:54:37]
  • [原告]:
    8000元与我没关系,被告偿还我6000元欠款。
    [12:55:38]
  • [被告]:
    我认为原告和李某合伙骗我,我认可欠款日期11月22日,不认可诉状中的11月12日。
    [12:56:05]
  • [审判员]:
    双方是否有新的辩论内容?
    [12:56:54]
  • [双方]:
    没有了。
    [12:57:06]
  • [审判员]:
    双是否可以调解?
    [12:57:23]
  • [双方]:
    可以。
    [12:57:32]
  • [审判员]:
    被告,你有何意见?
    [12:57:58]
  • [被告]:
    我同意偿还原告6000元,同意在2011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欠款6000元,诉讼费由原告负担。
    [12:58:11]
  • [审判员]:
    原告,你何意见?
    [12:58:24]
  • [原告]:
    我同意被告的意见,并放弃4000元的诉讼请求。
    [12:58:37]
  • [审判员]:
    经过本庭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偿还原告欠款6000元在2011年8月31日还清;
    二、诉讼费50元由原告负担;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12:58:55]
  • [审判员]:
    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纠葛,双方是否听清,还有异议么?
    [12:59:10]
  • [双方]:
    听清了,无异议。
    [12:59:21]
  • [审判员]:
    现在休庭,五日内来庭阅看庭审笔录,双方看笔录签字。
    [12:59:34]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顺义区法院杨镇法庭书记员常怡和网管员朱春明。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3:00:27]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3: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