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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青浦法院的网络直播!庭审即将开始。[09:00:22]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09:00:46] - [审判员]:(敲法槌)现在开庭,现核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09:01:31]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略)[09:01:51]
- [审判员]: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在本院的第八法庭继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昭君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0年8月13日起诉来院,本院于同年8月16日立案受理,9月10日本院对本案第一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因被告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有异议,并当庭申请法院调查,本案作休庭处理。现将上次庭审查明的事实作一归纳:2009年9月28日,原告就其所有的G95896梅赛德斯-奔驰轿车在被告处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险种,保险期间为1年,自2009年9月29日至2010年8月28日。2010年6月13日下午16:30时,驾驶员王辉驾驶被保险车辆在福寿园2号停车场道路由南向东行驶时,由于操作不当,撞上绿化隔离带造成车损及绿化带损坏的交通事故。同日原告即向被告及公安部门报了案,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接报后未作定损,原告委托当地物损评估中心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确定维修费用为150,127元,原告为此花去评估费1,500元。此外,本次事故原告另花去施救费和停车费各150元、支付绿化赔偿款1,200元,以上合计153,127元。车辆修复后,原告向被告索赔,被告以原告报案时只是陈述车辆转弯时左侧与树木发生碰擦,事故情节轻微,现主张的物损费用过高为由拒绝赔付,原告为此起诉至本院。[09:05:08]
- [审判员]:审理中,被告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存在疑问,为查明车辆受损情况,排除原告方故意制造事故的嫌疑,被告向法院申请调查公安部门的报案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现场查勘记录、当事人笔录以及驾驶员酒精检测结果等项内容,为此承办人作了相关调查,并将调查取得的证据已交换给双方当事人。[09:05:35]
- [审判员]:今天继续法庭事实部分的调查。原告,事实部分有无补充的?[09:06:12]
- [原告]: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是在当天交警就做了记录,事后做了认定书,公安机关对现场作了记录,当事人也作了相应的陈述,相关的证明与原告的起诉状上所陈述的也是一致的。由于原告驾驶员对车辆的事故处理没有经验,所以委托车辆评估中心作了评估。[09:09:03]
- [审判员]:书面证据原告方有无证据提供?[09:09:17]
- [原告]:没有。[09:10:10]
- [审判员]:被告方对事实有无补充?有无证据提供?[09:10:33]
- [被告]:1、出示法院向公安部门调查取得的证据一组:报案记录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一份、驾驶员王辉的陈述材料一份、彩色照片四张、机动车扣留证一份、委托书一份、拆检单二张[09:11:04]
- [被告]:2、出示向物损评估中心调查取得的车辆拆检彩色照片四张[09:11:30]
- [被告]:涉案的委托物损评估者是汽修厂的员工,修理厂与本案评估单位有利益互动关系。所以评估物损意见书有违公平原则。[09:13:50]
- [被告]:原告评估意见书中的修理项目中有欠合理性[09:14:02]
- [被告]:涉案修理车辆的修理厂没有修理该车的资质,产生的修理费用过高。[09:14:15]
- [被告]:双方的保险合同第十三条有明确约定,本案中虽然原告向被告说明了事故的发生,但没有说明事故发生的严重性,损失检验的结果也没有告诉被告,造成被告无法对受损事实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定,评估报告又明显存在瑕疵,因此本案纠纷的发生由原告承担过错责任[09:16:44]
- [被告]:被告并非拒绝赔偿,希望在合理范围内确认金额。[09:17:00]
- [审判员]:原告质证意见?[09:17:21]
- [原告]:对于被告提供的证据的三性没有异议。[09:18:08]
- [原告]:但是对于被告所说的对于评估书有瑕疵一说,原告认为评估书是专业机构出具的,应予确认。[09:18:56]
- [原告]:对于被告所说的汽车零件的更换无需再喷漆的说法,我方也不认同,在修理过程中,更换后可能存在色差,需要喷漆是可能的。[09:19:56]
- [原告]:对于修理厂的资质问题,我们认为被告说该厂没有修理奔驰车的资质并没有依据[09:21:55]
- [审判员]:被告继续举证?[09:22:43]
- [被告]:被告证据没有了。[09:24:12]
- [审判员]:法庭出示调取物损评估中心的车辆照片一组,被告意见?[09:24:33]
- [被告]:对于照片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关联性存有异议。[09:24:47]
- [审判员]:原告意见?[09:25:00]
- [原告]:认为存在关联性。[09:25:15]
- [审判员]:双方有无问题发问对方?[09:25:34]
- [原告]:没有。[09:25:48]
- [被告]:没有。[09:25:59]
- [审判员]:原告定损时有无通知被告?[09:26:19]
- [原告]:有通知,但被告没来。[09:26:47]
- [被告]:原告委托定损时我是知道的,但是定损人和定损结果均未通知被告,我方是在原告修理完毕后才知道的。[09:27:12]
- [审判员]:原告,修理厂有无修理奔驰轿车的资质?[09:27:38]
- [原告]:我们认为并没有规定哪个厂修理哪种车,只要把车修好就行了。[09:27:59]
- [被告]:在有资质的修理厂家能拿到的修理配件的相关价格均低于无资质厂家。且修理质量也要明显高。国家对于修理车型并无明确规定。[09:28:29]
- [审判员]:被告,你方认为部分受损项目不是本次事故造成,有无证据证明?[09:29:12]
- [被告]:通过照片的对比,以及原告提供的事故勘估表可以看出,表中的好几个项目在照片中均未反映需要修理。[09:29:51]
- [原告]:原告有异议。照片并不能反映所有修理项目。是否需要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需要拆下零件才能看出。[09:31:07]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辩论。[09:31:46]
- [原告]:第一,原告在事故已发生就通知了被告,通报了事故的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并要求与被告会同检测定损,但被告均未参加。[09:32:25]
- [原告]:第二,关于资质问题,国家对于车辆的种类有规定,但对于车型的修理资质并无规定。[09:33:18]
- [原告]:第三,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所陈述的有些损失不是本次事故造成的说法。[09:33:29]
- [原告]:本案应该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书为准。[09:34:00]
- [被告]: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评估报告的关联性以及修理项目的合理性。[09:36:36]
- [被告]: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评估报告的项目和本次事故损失项目之间的绝对关联性[09:36:49]
- [被告]:法庭应当充分考虑原告委托无资质厂家进行修理并得出和评估报告完全一致的修理金额的事实。原告存在过错。[09:36:59]
- [被告]:而且修理厂家与评估机构之间利益互动是非常明显的。[09:37:06]
- [审判员]:鉴于在上次庭审中双方已经进行辩论,本次不再主持第二轮辩论,法庭辩论到此,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权利,双方最后陈述。[09:38:45]
- [原告]: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求。[09:38:59]
- [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合理价格,依法判决。[09:39:11]
- [审判员]:双方是否愿意调解?[09:39:31]
- [原告]:愿意。[09:40:06]
- [被告]:愿意。[09:40:13]
- [审判员]:鉴于双方均同意调解,本次庭审先到此,休庭后双方可以谈一下调解方案。[09:41:58]
- [审判员]:下面休庭(敲法槌)[09:42:06]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你的关注。申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09:42:18]